1.
著作权主体范围具有广泛性 与
专利权、
商标权相比较,著作权主体的范围更加广泛,根据我国《
著作权法》的规定,自然人、
法人、非
法人单位以及国家都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同时,由于法律对著作权主体的限制并不严格,因此,
未成年人和外国人都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2.著作权的客体具有多样性和广泛性 作为著作权客体的作品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范围十分广泛,包括文字作品、口头作品、音乐作品、戏曲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美术作品、
计算机软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等,比专利权、商标权的客体种类多,范围广。 3.著作权的内容具有丰富性和复杂性 著作权中所包含的人身权和
财产权方面的具体内容比较多:从人身权上看,主要有
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从财产权上看,主要有复制权、发
行权、获得报酬权、演绎权等。同时,由著作权客体的多样性和广泛性所决定,不同的著作权的内容又不尽相同,具有复杂性。 4.著作权的产生和保护具有自动性 现代各国著作权法大多对著作权采取"创作保护主义"的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产生,不论是否发表,著作权即自动产生,开始受著作权法保护,与须经国家主管机关审查批准方能得到法律保护的专利权、商标权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