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儿子拿款买房登记母亲名字怎么算

#房屋买卖 最新修订 | 2026-01-11
421浏览
袁柏林律师
袁柏林律师在线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5.0分服务:4606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房屋买卖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房屋买卖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房屋买卖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儿子出钱买房登记在母亲名下,房屋产权归属和款项性质得具体分析。
要是儿子明确说赠与母亲,房子产权就归母亲,赠与完成后儿子通常不能随便撤销。
若儿子借母亲名义买房,有合法借名买房协议,实际产权归儿子,他可凭协议主张权益,但借名买房有风险,协议无效会影响儿子权益。
购房款是借给母亲,两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母亲要还钱,房屋产权归母亲。
实际判断时,得综合出资凭证等证据认定。

案情回顾:

小许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母亲名下。小许称是借母亲名义买房,有借名买房协议;母亲则主张是儿子赠与自己。双方对房屋产权归属及款项性质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许能证明是借名买房且协议合法有效,房屋实际产权归小许,他可依协议主张权益。
2、若小许明确表示是赠与母亲,房屋产权归母亲,赠与完成后小许一般不能随意撤销。
3、若购房款是借款给母亲,双方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母亲需偿还借款,房屋产权归母亲。
4、实际判断需依据出资凭证、协议约定、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证据综合认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连云港152****758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56****318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8****726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549人选择咨询律师
337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儿子拿款买房登记母亲名字怎么算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5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6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0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6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7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5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1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3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5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5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1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8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6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7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8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7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8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8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4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8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1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3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4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3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3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5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7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6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7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4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8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2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4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4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3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5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0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5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4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1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1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7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0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6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1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0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2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4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5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3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152****356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52****597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0****641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房子登记父亲名字儿子离婚可以分吗?
房子登记父亲名字儿子离婚不可以分。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无权分割。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已婚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其子女一方的赠与。这样的房子也不能分割,是个人财产。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结婚之后,父母的旧房子拆迁分了一套安置房,名字登记给自己女儿了,现在女儿女婿要离婚,女婿能分得到吗?
[律师回复]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你可以看看;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你父母的旧房子拆迁分了一套安置房、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也没有赠与合同的公证等,且在你婚后送给女儿;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此房产会根据情况判决女婿享有相应的份额:
(一)工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给了女儿,如果当时没有明确约定该房产是赠与自己女儿的,应当是属于共同财产。默认为赠送给女儿女婿,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那这房产应当属于女儿所有,根据你说的情况,是安置房。若是父母有赠与合同;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只登记了女儿的名字,理论上是属于女儿的财产。但估计此案件中并没有赠与合同,且赠予给自己的女儿,归夫妻共同所有。以上是婚姻法关于家庭关系部分之规定
3.7w浏览
结婚之后,父母的旧房子拆迁分了一套安置房,名字登记给自己女儿了,现在女儿女婿要离婚,女婿能分得到吗?
[律师回复]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你可以看看;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你父母的旧房子拆迁分了一套安置房、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也没有赠与合同的公证等,且在你婚后送给女儿;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此房产会根据情况判决女婿享有相应的份额:
(一)工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给了女儿,如果当时没有明确约定该房产是赠与自己女儿的,应当是属于共同财产。默认为赠送给女儿女婿,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那这房产应当属于女儿所有,根据你说的情况,是安置房。若是父母有赠与合同;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只登记了女儿的名字,理论上是属于女儿的财产。但估计此案件中并没有赠与合同,且赠予给自己的女儿,归夫妻共同所有。以上是婚姻法关于家庭关系部分之规定
3.7w浏览
结婚之后,父母的旧房子拆迁分了一套安置房,名字登记给自己女儿了,现在女儿女婿要离婚,女婿能分得到吗?
[律师回复]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你可以看看;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你父母的旧房子拆迁分了一套安置房、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也没有赠与合同的公证等,且在你婚后送给女儿;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此房产会根据情况判决女婿享有相应的份额:
(一)工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给了女儿,如果当时没有明确约定该房产是赠与自己女儿的,应当是属于共同财产。默认为赠送给女儿女婿,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那这房产应当属于女儿所有,根据你说的情况,是安置房。若是父母有赠与合同;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只登记了女儿的名字,理论上是属于女儿的财产。但估计此案件中并没有赠与合同,且赠予给自己的女儿,归夫妻共同所有。以上是婚姻法关于家庭关系部分之规定
3.7w浏览
结婚之后,父母的旧房子拆迁分了一套安置房,名字登记给自己女儿了,现在女儿女婿要离婚,女婿能分得到吗?
[律师回复]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你可以看看;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你父母的旧房子拆迁分了一套安置房、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也没有赠与合同的公证等,且在你婚后送给女儿;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此房产会根据情况判决女婿享有相应的份额:
(一)工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给了女儿,如果当时没有明确约定该房产是赠与自己女儿的,应当是属于共同财产。默认为赠送给女儿女婿,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那这房产应当属于女儿所有,根据你说的情况,是安置房。若是父母有赠与合同;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只登记了女儿的名字,理论上是属于女儿的财产。但估计此案件中并没有赠与合同,且赠予给自己的女儿,归夫妻共同所有。以上是婚姻法关于家庭关系部分之规定
3.7w浏览
结婚之后,父母的旧房子拆迁分了一套安置房,名字登记给自己女儿了,现在女儿女婿要离婚,女婿能分得到吗?
[律师回复]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你可以看看;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你父母的旧房子拆迁分了一套安置房、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也没有赠与合同的公证等,且在你婚后送给女儿;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此房产会根据情况判决女婿享有相应的份额:
(一)工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给了女儿,如果当时没有明确约定该房产是赠与自己女儿的,应当是属于共同财产。默认为赠送给女儿女婿,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那这房产应当属于女儿所有,根据你说的情况,是安置房。若是父母有赠与合同;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只登记了女儿的名字,理论上是属于女儿的财产。但估计此案件中并没有赠与合同,且赠予给自己的女儿,归夫妻共同所有。以上是婚姻法关于家庭关系部分之规定
3.7w浏览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京178****8713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35****960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1****2803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苏州181****893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0****9616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88****876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