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电力公司上班,我属于外聘工,不是正式工。我们领导想把自己的亲戚介绍进来,现在没有空缺的工位,只能一出一进,不能只进不出。我们领导找我谈话,想要我辞职,然后赔我一笔钱。我综合考虑赔偿金后答应了,结果最后我辞职后,并未按约定金额支付。我申请了劳动仲裁,现在裁决结果下来了,我不服,不知若一方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
[律师回复]
1、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然后根据法院的裁定重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