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恋爱期间债务问题怎么办

#财产分割 最新修订 | 2024-12-06
2.3k浏览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在线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5.0分服务:1.8万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财产分割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财产分割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恋爱期间的经济纠纷一般可以认定为一方给予一方的赠与。
一般情况下,恋爱期间的财产赠与,一经交付即完成赠与,赠与人要求返还,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如果赠与的是车、房需要进行过户登记的,在没有登记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若已经过户登记,那就很难要回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财产分割案件·推荐文章

徐州178****151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6****560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7****557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37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8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恋爱期间债务问题怎么办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3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4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8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7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6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1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7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6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0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5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0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8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7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0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0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6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5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8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3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8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4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7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4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0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5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8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5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1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1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5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2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6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0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3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1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0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6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3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0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4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7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2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7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0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5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8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2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1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6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7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177****373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35****48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1****494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恋爱期间债务问题怎么办
即便是恋爱期间,男女双方依旧是可以形成债权债务的关系的。所以,即便是在恋爱期间的借款,贷款方也是有义务去偿还的。当然,如果是一方赠与给另外一方的话,那么赠与关系的借款,是不需要还款的。借款方要证明这个借款是赠与关系还是借款关系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恋爱期间债务问题怎么办?
恋爱期间的经济纠纷一般可以认定为一方给予一方的赠与。一般情况下,恋爱期间的财产赠与,一经交付即完成赠与,赠与人要求返还,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如果赠与的是车、房需要进行过户登记的,在没有登记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若已经过户登记,那就很难要回来了。
1w浏览2024-10-07
恋爱期间债务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恋爱期间借款,法律上男女之间也是可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恋爱期间发生的借款,借款方有义务予以偿还。当然还存在另外一种情况,为赠与关系。
对于主张方需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如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对于恋爱期间确实双方确实存在借款关系,一般会予以认定并判决借款方偿还借款。
婚前给付不一定是婚前赠与。婚前给付一般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基于习俗,一方给付另一方钱款或物品作为订婚的标志,通常称为彩礼;二是一方赠与对方贵重物品及生产生活资料,如住房、汽车、金银首饰等,在双方缔结婚姻关系之后接受方以嫁妆的形式融人家庭财产中,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可以称为婚前赠与财产;三是相互赠送小额钱款、礼品及衣物等,属双方之间的礼尚往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
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3.6w浏览
恋爱和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问题怎么处理
先行协商处理,无法协商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处理。但需要注意:1、法院不支持分手后的“青春损失费“和”分手费“。2、有配偶与第三者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并赠与第三者财物,赠与之后反悔了,想拿回来,法院不支持。3、有配偶与第三者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并赠与第三者财物,配偶以赠与第三者财物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请求第三者返还的,法院会支持。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恋爱期间债务问题怎么办
恋爱期间的经济纠纷一般可以认定为一方给予一方的赠与。一般情况下,恋爱期间的财产赠与,一经交付即完成赠与,赠与人要求返还,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如果赠与的是车、房需要进行过户登记的,在没有登记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若已经过户登记,那就很难要回来了。
1w浏览2024-10-10
恋爱期间债务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恋爱期间借款,法律上男女之间也是可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恋爱期间发生的借款,借款方有义务予以偿还。当然还存在另外一种情况,为赠与关系。
对于主张方需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如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对于恋爱期间确实双方确实存在借款关系,一般会予以认定并判决借款方偿还借款。
婚前给付不一定是婚前赠与。婚前给付一般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基于习俗,一方给付另一方钱款或物品作为订婚的标志,通常称为彩礼;二是一方赠与对方贵重物品及生产生活资料,如住房、汽车、金银首饰等,在双方缔结婚姻关系之后接受方以嫁妆的形式融人家庭财产中,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可以称为婚前赠与财产;三是相互赠送小额钱款、礼品及衣物等,属双方之间的礼尚往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
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3.6w浏览
恋爱期间债务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恋爱期间借款,法律上男女之间也是可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恋爱期间发生的借款,借款方有义务予以偿还。当然还存在另外一种情况,为赠与关系。
对于主张方需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如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对于恋爱期间确实双方确实存在借款关系,一般会予以认定并判决借款方偿还借款。
婚前给付不一定是婚前赠与。婚前给付一般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基于习俗,一方给付另一方钱款或物品作为订婚的标志,通常称为彩礼;二是一方赠与对方贵重物品及生产生活资料,如住房、汽车、金银首饰等,在双方缔结婚姻关系之后接受方以嫁妆的形式融人家庭财产中,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可以称为婚前赠与财产;三是相互赠送小额钱款、礼品及衣物等,属双方之间的礼尚往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
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3.6w浏览
恋爱期间债务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恋爱期间借款,法律上男女之间也是可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恋爱期间发生的借款,借款方有义务予以偿还。当然还存在另外一种情况,为赠与关系。
对于主张方需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如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对于恋爱期间确实双方确实存在借款关系,一般会予以认定并判决借款方偿还借款。
婚前给付不一定是婚前赠与。婚前给付一般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基于习俗,一方给付另一方钱款或物品作为订婚的标志,通常称为彩礼;二是一方赠与对方贵重物品及生产生活资料,如住房、汽车、金银首饰等,在双方缔结婚姻关系之后接受方以嫁妆的形式融人家庭财产中,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可以称为婚前赠与财产;三是相互赠送小额钱款、礼品及衣物等,属双方之间的礼尚往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
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3.6w浏览
恋爱期间债务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恋爱期间借款,法律上男女之间也是可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恋爱期间发生的借款,借款方有义务予以偿还。当然还存在另外一种情况,为赠与关系。
对于主张方需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如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对于恋爱期间确实双方确实存在借款关系,一般会予以认定并判决借款方偿还借款。
婚前给付不一定是婚前赠与。婚前给付一般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基于习俗,一方给付另一方钱款或物品作为订婚的标志,通常称为彩礼;二是一方赠与对方贵重物品及生产生活资料,如住房、汽车、金银首饰等,在双方缔结婚姻关系之后接受方以嫁妆的形式融人家庭财产中,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可以称为婚前赠与财产;三是相互赠送小额钱款、礼品及衣物等,属双方之间的礼尚往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
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3.6w浏览
顶部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泰州134****5706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80****524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56****4183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56****507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35****9838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京135****296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