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集体土地门面拆迁怎么赔?

#房屋拆迁 最新修订 | 2024-10-12
8.5k浏览
徐晓倩律师
徐晓倩律师在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5.0分服务:7419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房屋拆迁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房屋拆迁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房屋拆迁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门面房拆迁补偿主要有以下几点:
1、前期费用、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2、给与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3、拆除非住房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也会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房屋拆迁案件·推荐文章

南通177****526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7****738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52****609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409人选择咨询律师
590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集体土地门面拆迁怎么赔?
一键咨询
  • 174****23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0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7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0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1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1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7****38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2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8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6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6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2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1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3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8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2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4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4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8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3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0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4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1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5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1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4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3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8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8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6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8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3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8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3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3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1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7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4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2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1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0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5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2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7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8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5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4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8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3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5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156****791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0****547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7****258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集体土地门面拆迁怎么赔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集体土地门面拆迁怎么赔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集体土地门面拆迁怎样赔
门面房拆迁补偿主要有以下几点:1、前期费用、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2、给与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3、拆除非住房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也会进行补偿。
1w浏览2024-09-11
集体土地拆迁赔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集体土地拆迁赔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只针对“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给予公平补偿。因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不适用该条例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费包括以下几种: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计算公式: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二、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有什么区别 1、补偿标准不同。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一般采取重置成本进行补偿,实践中各地普遍根据房屋的性质、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则采取由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2、权利人救济渠道不同。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集体土地征收时,“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采取裁决的方式解决补偿纠纷。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对于已经完成土地征收,但未给予房屋补偿、且房屋所在地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补偿。 针对实践中遇到的土地征收已经完成、但是房屋补偿尚未完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最高人民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因此,如果土地征收结束时没有进行安置补偿或者未足额补偿的,并且房屋所在地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3.1w浏览
拆迁集体土地上的门面如何赔偿
征收集体土地时农村商铺拆了没有赔偿,征收集体土地时征地单位支付的是补偿金,拆迁商铺时要支付商铺拆迁补偿金,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及搬迁费等补偿金,整体补偿标准不能由法律统一规定,以政府通知为准。拆迁集体土地上的门面如何赔偿,具体可以阅读下文所述内容进行了解。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集体土地门面拆迁如何赔
门面房拆迁补偿主要有以下几点:1、前期费用、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2、给与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3、拆除非住房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也会进行补偿。
1w浏览2024-10-24
集体土地拆迁赔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集体土地拆迁赔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只针对“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给予公平补偿。因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不适用该条例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费包括以下几种: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计算公式: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二、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有什么区别 1、补偿标准不同。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一般采取重置成本进行补偿,实践中各地普遍根据房屋的性质、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则采取由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2、权利人救济渠道不同。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集体土地征收时,“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采取裁决的方式解决补偿纠纷。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对于已经完成土地征收,但未给予房屋补偿、且房屋所在地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补偿。 针对实践中遇到的土地征收已经完成、但是房屋补偿尚未完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最高人民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因此,如果土地征收结束时没有进行安置补偿或者未足额补偿的,并且房屋所在地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3.1w浏览
集体土地上门面房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在拆迁前期所产生的各种开支,例如搬迁前的策划与筹备等相关费用;而在整体搬迁过程中所产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的调试及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及其运输费用。另有解聘员工的补偿费等各项支出。同时,依据拆迁政策法规所产生的奖励费用,如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都应该考虑在内。对于非住宅用房的拆迁,导致中断生产经营从而产生停产停业损失者,同样会获得相应的赔偿。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集体土地门面拆迁怎么赔?
门面房拆迁补偿主要有以下几点:1、前期费用、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2、给与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3、拆除非住房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也会进行补偿。
1w浏览2024-10-11
集体土地拆迁赔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集体土地拆迁赔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只针对“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给予公平补偿。因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不适用该条例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费包括以下几种: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计算公式: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二、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有什么区别 1、补偿标准不同。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一般采取重置成本进行补偿,实践中各地普遍根据房屋的性质、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则采取由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2、权利人救济渠道不同。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集体土地征收时,“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采取裁决的方式解决补偿纠纷。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对于已经完成土地征收,但未给予房屋补偿、且房屋所在地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补偿。 针对实践中遇到的土地征收已经完成、但是房屋补偿尚未完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最高人民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因此,如果土地征收结束时没有进行安置补偿或者未足额补偿的,并且房屋所在地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3.1w浏览
征收集体土地门面拆迁怎么赔偿被解雇的员工
政府部门需要按照员工的工龄以及终止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支付补偿金,员工的工龄有几年政府部门就要补偿几个月的工资,下文将详细解答征收集体土地门面拆迁怎么赔偿被解雇的员工。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集体土地门面拆迁怎么赔
门面房拆迁补偿主要有以下几点:1、前期费用、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2、给与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3、拆除非住房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也会进行补偿。
1w浏览2024-10-14
集体土地拆迁赔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集体土地拆迁赔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只针对“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给予公平补偿。因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不适用该条例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费包括以下几种: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计算公式: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二、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有什么区别 1、补偿标准不同。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一般采取重置成本进行补偿,实践中各地普遍根据房屋的性质、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则采取由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2、权利人救济渠道不同。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集体土地征收时,“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采取裁决的方式解决补偿纠纷。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对于已经完成土地征收,但未给予房屋补偿、且房屋所在地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补偿。 针对实践中遇到的土地征收已经完成、但是房屋补偿尚未完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最高人民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因此,如果土地征收结束时没有进行安置补偿或者未足额补偿的,并且房屋所在地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3.1w浏览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面积如何认定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集体土地房屋拆迁面积如何认定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集体土地见门面房拆迁给置换吗
1、集体土地进行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是:集体土地在征地拆迁时如果农田里面有种了水稻和油菜等农作物,必须要补偿征收土地的青苗费用,以及被征收土地上的一些附着物的补偿。2、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1w浏览2024-10-11
集体土地拆迁赔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集体土地拆迁赔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只针对“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给予公平补偿。因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不适用该条例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费包括以下几种: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计算公式: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二、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有什么区别 1、补偿标准不同。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一般采取重置成本进行补偿,实践中各地普遍根据房屋的性质、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则采取由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2、权利人救济渠道不同。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集体土地征收时,“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采取裁决的方式解决补偿纠纷。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对于已经完成土地征收,但未给予房屋补偿、且房屋所在地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补偿。 针对实践中遇到的土地征收已经完成、但是房屋补偿尚未完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最高人民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因此,如果土地征收结束时没有进行安置补偿或者未足额补偿的,并且房屋所在地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3.1w浏览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苏州181****5167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56****967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0****4953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常州134****957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77****4277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沭阳178****658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