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众所周知,当合同成立生效以后,双方当事人就应该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然而实务中不少当事人却怠于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合同目的不能达成的情况。那么合同签字生效未履行,双方都未实际履行,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我国合同法规定,除特殊种类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合同已经生效,不履行合同应当追究违约责任,而不是谛约过失责任。
合同法》第42条也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另外,《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