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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区别?

#施工合同纠纷 最新修订 | 202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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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有2个区别。分别是:1、组成性质不同。施工单位只负责施工,没有产权,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2、专业组成不同,施工单位是让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建设单位自营工程的施工队、国营建筑公司等都可以叫做施工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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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有什么区别
建设单位简述 建设工程中的出资方与项目监督者被称为建设单位或业主单位,而实施工程任务的企业为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负责资金投入与房屋修建,亦被称为项目业主或主建单位,其职责包括投资策划、决策执行等,是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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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社区设施的建设有哪些
[律师回复] 居住区的生活基础配套设施应包括八类四十项,具体为:
(一)教育设施: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
(二)医疗卫生设施:卫生站、居住区门诊、医院;
(三)文化体育设施: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门球场、体育场;
(四)商业服务设施:综合食品商场、综合百货商场、综合服务楼、集贸市场、书店、中药店、综合便民店、综合粮油店、其他第三产业设施;
(五)金融邮电设施:储蓄所、银行分理处、邮局、电话局;
(六)社区服务设施: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服务部、存车处、居民汽车场、敬老院(托老所)、残疾人托养所;
(七)行政管理设施: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与巡察、居委会、房管机构、市政管理机构、绿化、环卫管理站;
(八)市政公用:密闭式清洁站、公厕、公交首末站、市政站点、公共停车场、加油站加强社区管理:必须进一步完善“两级政府、管理”的城市管理新体制。区(市、县)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街道设立社区建设管理站等派出管理机构或者派出管理人员,城建监察大队要向街道派驻城建监察中队,切实加强社区管理。要严厉查处社区内的各类违章建设,禁止乱搭盖、乱加层、乱设防盗网,以及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停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不断加强和完善小区物业管理,理顺物业管理公司和居委会的关系。物业公司作为经营企业,要在社区居委会和社区业主委员会监督下,依照合同,做好社区物业的管理,其履行合同情况及管理服务水平应接受社区居委会和全体社区居民的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年检时,应由社区居委会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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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是施工单位吗
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的出资方和全程监督者,享有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负责提出建设规划、确保用地和资金。 施工单位是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人员的企事业单位,负责实际施工,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负全责。 两者在职责和权限上有明确区分,共同确保工程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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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社区设施的建设有哪些
[律师回复] 居住区的生活基础配套设施应包括八类四十项,具体为:
(一)教育设施: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
(二)医疗卫生设施:卫生站、居住区门诊、医院;
(三)文化体育设施: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门球场、体育场;
(四)商业服务设施:综合食品商场、综合百货商场、综合服务楼、集贸市场、书店、中药店、综合便民店、综合粮油店、其他第三产业设施;
(五)金融邮电设施:储蓄所、银行分理处、邮局、电话局;
(六)社区服务设施: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服务部、存车处、居民汽车场、敬老院(托老所)、残疾人托养所;
(七)行政管理设施: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与巡察、居委会、房管机构、市政管理机构、绿化、环卫管理站;
(八)市政公用:密闭式清洁站、公厕、公交首末站、市政站点、公共停车场、加油站加强社区管理:必须进一步完善“两级政府、管理”的城市管理新体制。区(市、县)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街道设立社区建设管理站等派出管理机构或者派出管理人员,城建监察大队要向街道派驻城建监察中队,切实加强社区管理。要严厉查处社区内的各类违章建设,禁止乱搭盖、乱加层、乱设防盗网,以及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停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不断加强和完善小区物业管理,理顺物业管理公司和居委会的关系。物业公司作为经营企业,要在社区居委会和社区业主委员会监督下,依照合同,做好社区物业的管理,其履行合同情况及管理服务水平应接受社区居委会和全体社区居民的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年检时,应由社区居委会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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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有关联吗
1.合作伙伴关系:建设方与施工方共同合作,建设单位负责资本和监管,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双方协调合作,确保项目推进。 2.共同宗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追求优质建筑工程,保持良好沟通,应对挑战,确保工程如期保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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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社区设施的建设有哪些
[律师回复] 居住区的生活基础配套设施应包括八类四十项,具体为:
(一)教育设施: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
(二)医疗卫生设施:卫生站、居住区门诊、医院;
(三)文化体育设施: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门球场、体育场;
(四)商业服务设施:综合食品商场、综合百货商场、综合服务楼、集贸市场、书店、中药店、综合便民店、综合粮油店、其他第三产业设施;
(五)金融邮电设施:储蓄所、银行分理处、邮局、电话局;
(六)社区服务设施: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服务部、存车处、居民汽车场、敬老院(托老所)、残疾人托养所;
(七)行政管理设施: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与巡察、居委会、房管机构、市政管理机构、绿化、环卫管理站;
(八)市政公用:密闭式清洁站、公厕、公交首末站、市政站点、公共停车场、加油站加强社区管理:必须进一步完善“两级政府、管理”的城市管理新体制。区(市、县)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街道设立社区建设管理站等派出管理机构或者派出管理人员,城建监察大队要向街道派驻城建监察中队,切实加强社区管理。要严厉查处社区内的各类违章建设,禁止乱搭盖、乱加层、乱设防盗网,以及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停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不断加强和完善小区物业管理,理顺物业管理公司和居委会的关系。物业公司作为经营企业,要在社区居委会和社区业主委员会监督下,依照合同,做好社区物业的管理,其履行合同情况及管理服务水平应接受社区居委会和全体社区居民的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年检时,应由社区居委会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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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哪个是债权人
建筑施工合同中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不仅限于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单位亦可成为债权人。建设单位享有债权,施工单位承担债务。在工程款项支付中,建设单位为债务人,施工单位为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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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社区设施的建设有哪些
[律师回复] 居住区的生活基础配套设施应包括八类四十项,具体为:
(一)教育设施: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
(二)医疗卫生设施:卫生站、居住区门诊、医院;
(三)文化体育设施: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门球场、体育场;
(四)商业服务设施:综合食品商场、综合百货商场、综合服务楼、集贸市场、书店、中药店、综合便民店、综合粮油店、其他第三产业设施;
(五)金融邮电设施:储蓄所、银行分理处、邮局、电话局;
(六)社区服务设施: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服务部、存车处、居民汽车场、敬老院(托老所)、残疾人托养所;
(七)行政管理设施: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与巡察、居委会、房管机构、市政管理机构、绿化、环卫管理站;
(八)市政公用:密闭式清洁站、公厕、公交首末站、市政站点、公共停车场、加油站加强社区管理:必须进一步完善“两级政府、管理”的城市管理新体制。区(市、县)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街道设立社区建设管理站等派出管理机构或者派出管理人员,城建监察大队要向街道派驻城建监察中队,切实加强社区管理。要严厉查处社区内的各类违章建设,禁止乱搭盖、乱加层、乱设防盗网,以及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停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不断加强和完善小区物业管理,理顺物业管理公司和居委会的关系。物业公司作为经营企业,要在社区居委会和社区业主委员会监督下,依照合同,做好社区物业的管理,其履行合同情况及管理服务水平应接受社区居委会和全体社区居民的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年检时,应由社区居委会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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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需要哪些资料
1、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2、合同形式: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3、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4、订约前的合同义务:1、尽协助、通知义务。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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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社区设施的建设有哪些
[律师回复] 居住区的生活基础配套设施应包括八类四十项,具体为:
(一)教育设施: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
(二)医疗卫生设施:卫生站、居住区门诊、医院;
(三)文化体育设施: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门球场、体育场;
(四)商业服务设施:综合食品商场、综合百货商场、综合服务楼、集贸市场、书店、中药店、综合便民店、综合粮油店、其他第三产业设施;
(五)金融邮电设施:储蓄所、银行分理处、邮局、电话局;
(六)社区服务设施: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服务部、存车处、居民汽车场、敬老院(托老所)、残疾人托养所;
(七)行政管理设施: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与巡察、居委会、房管机构、市政管理机构、绿化、环卫管理站;
(八)市政公用:密闭式清洁站、公厕、公交首末站、市政站点、公共停车场、加油站加强社区管理:必须进一步完善“两级政府、管理”的城市管理新体制。区(市、县)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街道设立社区建设管理站等派出管理机构或者派出管理人员,城建监察大队要向街道派驻城建监察中队,切实加强社区管理。要严厉查处社区内的各类违章建设,禁止乱搭盖、乱加层、乱设防盗网,以及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停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不断加强和完善小区物业管理,理顺物业管理公司和居委会的关系。物业公司作为经营企业,要在社区居委会和社区业主委员会监督下,依照合同,做好社区物业的管理,其履行合同情况及管理服务水平应接受社区居委会和全体社区居民的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年检时,应由社区居委会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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