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处罚辩护 最新修订 | 2024-10-16
1.1k浏览
高生富律师
高生富律师在线
上海邦信阳(西安)律师事.../主办律师
5.0分服务:5.4万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刑事处罚辩护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刑事处罚辩护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刑事处罚辩护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这样规定的: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厉风律师律师其他文章

扬州135****683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8****113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1****562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476人选择咨询律师
641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键咨询
  • 175****70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5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7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4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6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8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6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8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8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4****37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6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4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2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7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4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4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0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2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3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4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4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0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1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3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4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8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3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6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8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0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8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4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2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1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3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4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5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0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1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1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2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8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6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8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1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1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0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5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7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8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181****867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8****585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35****537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怎么量刑?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最低量刑是被关在拘役所的同时,被法院责令支付罚金。最高量刑是法院没收全部的财产的同时,被宣判终身在监狱服役,具体的处罚受到实施非法采集血液等行为的理由、血液被采集者受到的损害等因素的影响。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怎么量刑
《刑法》中未规定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但规定了非法供应血液罪。对此罪的量刑是:非法供应血液,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w浏览2024-09-06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构成要素
[律师回复] 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所谓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其中原料血浆是指由单采血浆站采集的专用于血液制品生产原料的血浆。所谓血液制品,则是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具体而言它是指将人的血液自供者采出后,用适当方法将其不同成分单个分离制成的各种制剂,从而能按不同需要输送给病人或作其他用途。血液制品主要包括人血丙种蛋球白、人胎盘血蛋白、人胎血丙种球蛋白、冻干健康血浆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客观上还必须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易言之,行为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只有与他人人体健康足以受到侵害的危险状态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才能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而单位则不能构成本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既可以由依法成立的血站、单采血浆站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工作人员所为,也可以由不具备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所为。但是,由于本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不能由单位构成,因而对于不具有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资格的单位所从事的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只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违反有关操作规定,或者明知自己没有资格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仍决意为之。
4.2w浏览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构成
10w+浏览2023-09-16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量刑标准是?
根据《刑法》第334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量刑标准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w浏览2025-01-30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构成要素
[律师回复] 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所谓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其中原料血浆是指由单采血浆站采集的专用于血液制品生产原料的血浆。所谓血液制品,则是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具体而言它是指将人的血液自供者采出后,用适当方法将其不同成分单个分离制成的各种制剂,从而能按不同需要输送给病人或作其他用途。血液制品主要包括人血丙种蛋球白、人胎盘血蛋白、人胎血丙种球蛋白、冻干健康血浆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客观上还必须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易言之,行为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只有与他人人体健康足以受到侵害的危险状态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才能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而单位则不能构成本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既可以由依法成立的血站、单采血浆站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工作人员所为,也可以由不具备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所为。但是,由于本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不能由单位构成,因而对于不具有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资格的单位所从事的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只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违反有关操作规定,或者明知自己没有资格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仍决意为之。
4.2w浏览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处罚规定
10w+浏览2023-09-16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量刑标准是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量刑标准是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怎么量刑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从而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应当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w浏览2024-09-03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构成要素
[律师回复] 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所谓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其中原料血浆是指由单采血浆站采集的专用于血液制品生产原料的血浆。所谓血液制品,则是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具体而言它是指将人的血液自供者采出后,用适当方法将其不同成分单个分离制成的各种制剂,从而能按不同需要输送给病人或作其他用途。血液制品主要包括人血丙种蛋球白、人胎盘血蛋白、人胎血丙种球蛋白、冻干健康血浆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客观上还必须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易言之,行为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只有与他人人体健康足以受到侵害的危险状态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才能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而单位则不能构成本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既可以由依法成立的血站、单采血浆站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工作人员所为,也可以由不具备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所为。但是,由于本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不能由单位构成,因而对于不具有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资格的单位所从事的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只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违反有关操作规定,或者明知自己没有资格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仍决意为之。
4.2w浏览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构成要素
9.1w浏览2023-09-07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量刑标准是?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量刑标准是?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如何量刑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从而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应当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w浏览2024-09-21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构成要素
[律师回复] 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所谓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其中原料血浆是指由单采血浆站采集的专用于血液制品生产原料的血浆。所谓血液制品,则是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具体而言它是指将人的血液自供者采出后,用适当方法将其不同成分单个分离制成的各种制剂,从而能按不同需要输送给病人或作其他用途。血液制品主要包括人血丙种蛋球白、人胎盘血蛋白、人胎血丙种球蛋白、冻干健康血浆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客观上还必须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易言之,行为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只有与他人人体健康足以受到侵害的危险状态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才能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而单位则不能构成本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既可以由依法成立的血站、单采血浆站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工作人员所为,也可以由不具备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所为。但是,由于本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不能由单位构成,因而对于不具有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资格的单位所从事的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只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违反有关操作规定,或者明知自己没有资格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仍决意为之。
4.2w浏览
犯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严重吗
10w+浏览2023-09-07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与非法采集供应血液、血液制品罪的界限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由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血站(库、单采血浆站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构成,自然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犯罪主体则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此罪主体。
10w+浏览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怎么处罚量刑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处罚量刑: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是指在供应血液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1w浏览2024-09-11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构成要素
[律师回复] 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所谓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其中原料血浆是指由单采血浆站采集的专用于血液制品生产原料的血浆。所谓血液制品,则是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具体而言它是指将人的血液自供者采出后,用适当方法将其不同成分单个分离制成的各种制剂,从而能按不同需要输送给病人或作其他用途。血液制品主要包括人血丙种蛋球白、人胎盘血蛋白、人胎血丙种球蛋白、冻干健康血浆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客观上还必须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易言之,行为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只有与他人人体健康足以受到侵害的危险状态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才能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而单位则不能构成本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既可以由依法成立的血站、单采血浆站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工作人员所为,也可以由不具备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所为。但是,由于本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不能由单位构成,因而对于不具有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资格的单位所从事的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只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违反有关操作规定,或者明知自己没有资格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仍决意为之。
4.2w浏览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构成要件
10w+浏览2023-09-02
顶部
孟凡永律师
孟凡永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苏州156****9619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52****191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2****7765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52****145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8****5279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81****272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