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居委会不给指定监护人怎么处理,有没有法律依据

#子女抚养 最新修订 | 2024-10-17
5.1k浏览
赵璐律师
赵璐律师在线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高级合伙人
5.0分服务:6533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子女抚养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子女抚养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子女抚养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监护人的确定,首先应当由有监护职责的人优先协商,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再由被监护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当中进行指定,居委会不给指定监护人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淮安135****300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1****576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1****981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313人选择咨询律师
291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居委会不给指定监护人怎么处理,有没有法律依据
一键咨询
  • 157****44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8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1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8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1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0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2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5****77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5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6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5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2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8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3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1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4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1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2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5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2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3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6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5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7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2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5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2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7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4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1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5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3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1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4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1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4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1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1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3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6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8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3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7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6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6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1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5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7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6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2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178****872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1****963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78****734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居委指定监护人的情况有哪些?
我们上学的时候,一旦出现了错误,我们都会被要求叫父母,这说明我们对自己的行为是没有担当的,无法为自己负责人。因此我们作为未成年人,需要一个监护人,为我们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生活保障。居委指定监护人是什么情况?一般来说就是父母去世或者其他亲属也不能作为监护人的情况。一般是我们对监护人存在争议的情况下。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居委会怎样指定监护人
居委会按照以下方式为被监护人指定监护人:未成年人按下列顺序指定: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成年人按照下列顺序指定: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1w浏览2024-09-04
居委会指定监护人步骤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居委会指定监护人步骤是如何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居委会指定监护人程序是如何的
一、居委会指定监护人程序
我国《民法通则》第17条“ 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讼的,由人民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于指定监护做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
(一)至
(五)项所列人员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有关组织即依法进入了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的阶段,既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行使指定监护人的权力,又有义务根据所了解掌握的情况主动为当事人所涉及的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直至依法作出指定的决定并通知被指定人。
二、指定监护的原则
不管是法定监护还是指定监护,都是以被监护人为中心,因此有关组织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虽然不受顺序的限制,但都必须遵守一条原则——对被监护人有利,亦即应充分考虑将被指定的监护人的监护能力。根据意见第十一条的规定,认为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这一原则也是人民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指定监护人时必须遵循的。
三、指定监护的形式
根据《民通意见》第十七条的规定,“有关组织指定监护人既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又可以口头形式通知被指定人,而无须同时通知其他当事人或其它有关组织。”这是因为:
1、根据《意见》第十九条的规定,只有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才有提讼的权利,而其他当事人没有这种权利;
2、有关组织之间都是并列关系,某一组织无须经过其他有关组织的同意,也不需要经过协商,便能作出指定的决定。这就决定了指定监护人的形式只需某一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规定的原则予以指定,并书面或者口头通知被指定人即可(在实践中还是以书面通知为妥)。
民法通则规定的指定监护的权力机关,是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指定监护可以用口头方式,也可以用书面方式,只要指定监护的通知送到被指定人,指定即成立。被指定人不服指定的,可在接到指定通知次日起30天内向人民,由人民裁决。指定监护被指定人未提讼时,自收到通知后满30天后生效;在提讼时,自裁决之日起生效。
4.1w浏览
居委会社区有义务指定监护人吗
居委会社区是有义务指定监护人的。如果当事人对担任监护人存在争议的,可以由子女的父母一方所在单位或子女所在的居委会在近亲属中进行指定,没有民事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是由其的配偶及亲属来担任监护人。如果有密切关系的亲属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可以由被监护人所在地的单位或居委会同意进行担任。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居委会能指定监护人吗
居委会能指定监护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1w浏览2025-01-04
居委会指定监护人步骤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居委会指定监护人步骤是如何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居委会指定监护人程序是如何的
一、居委会指定监护人程序
我国《民法通则》第17条“ 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讼的,由人民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于指定监护做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
(一)至
(五)项所列人员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有关组织即依法进入了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的阶段,既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行使指定监护人的权力,又有义务根据所了解掌握的情况主动为当事人所涉及的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直至依法作出指定的决定并通知被指定人。
二、指定监护的原则
不管是法定监护还是指定监护,都是以被监护人为中心,因此有关组织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虽然不受顺序的限制,但都必须遵守一条原则——对被监护人有利,亦即应充分考虑将被指定的监护人的监护能力。根据意见第十一条的规定,认为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这一原则也是人民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指定监护人时必须遵循的。
三、指定监护的形式
根据《民通意见》第十七条的规定,“有关组织指定监护人既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又可以口头形式通知被指定人,而无须同时通知其他当事人或其它有关组织。”这是因为:
1、根据《意见》第十九条的规定,只有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才有提讼的权利,而其他当事人没有这种权利;
2、有关组织之间都是并列关系,某一组织无须经过其他有关组织的同意,也不需要经过协商,便能作出指定的决定。这就决定了指定监护人的形式只需某一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规定的原则予以指定,并书面或者口头通知被指定人即可(在实践中还是以书面通知为妥)。
民法通则规定的指定监护的权力机关,是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指定监护可以用口头方式,也可以用书面方式,只要指定监护的通知送到被指定人,指定即成立。被指定人不服指定的,可在接到指定通知次日起30天内向人民,由人民裁决。指定监护被指定人未提讼时,自收到通知后满30天后生效;在提讼时,自裁决之日起生效。
4.1w浏览
指定居委会办监护人的情形有什么?
当对于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存在争议时,可以由被监护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指定某人成为监护人,在指定的过程中,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指定的监护人应该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居委会不指定监护人如何处理
1、居委会不指定监护人的,可到法院起诉,由法院指定监护人。2、指定监护人,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的指定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1w浏览2024-10-30
居委会指定监护人步骤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居委会指定监护人步骤是如何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居委会指定监护人程序是如何的
一、居委会指定监护人程序
我国《民法通则》第17条“ 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讼的,由人民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于指定监护做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
(一)至
(五)项所列人员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有关组织即依法进入了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的阶段,既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行使指定监护人的权力,又有义务根据所了解掌握的情况主动为当事人所涉及的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直至依法作出指定的决定并通知被指定人。
二、指定监护的原则
不管是法定监护还是指定监护,都是以被监护人为中心,因此有关组织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虽然不受顺序的限制,但都必须遵守一条原则——对被监护人有利,亦即应充分考虑将被指定的监护人的监护能力。根据意见第十一条的规定,认为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这一原则也是人民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指定监护人时必须遵循的。
三、指定监护的形式
根据《民通意见》第十七条的规定,“有关组织指定监护人既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又可以口头形式通知被指定人,而无须同时通知其他当事人或其它有关组织。”这是因为:
1、根据《意见》第十九条的规定,只有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才有提讼的权利,而其他当事人没有这种权利;
2、有关组织之间都是并列关系,某一组织无须经过其他有关组织的同意,也不需要经过协商,便能作出指定的决定。这就决定了指定监护人的形式只需某一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规定的原则予以指定,并书面或者口头通知被指定人即可(在实践中还是以书面通知为妥)。
民法通则规定的指定监护的权力机关,是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指定监护可以用口头方式,也可以用书面方式,只要指定监护的通知送到被指定人,指定即成立。被指定人不服指定的,可在接到指定通知次日起30天内向人民,由人民裁决。指定监护被指定人未提讼时,自收到通知后满30天后生效;在提讼时,自裁决之日起生效。
4.1w浏览
民法典规定居委会是否有权指定监护人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规定居委会是否有权指定监护人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居委会不指定监护人怎么处理
居委会不指定监护人的,可到法院起诉,由法院指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的指定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1w浏览2025-01-02
居委会指定监护人步骤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居委会指定监护人步骤是如何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居委会指定监护人程序是如何的
一、居委会指定监护人程序
我国《民法通则》第17条“ 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讼的,由人民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于指定监护做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
(一)至
(五)项所列人员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有关组织即依法进入了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的阶段,既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行使指定监护人的权力,又有义务根据所了解掌握的情况主动为当事人所涉及的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直至依法作出指定的决定并通知被指定人。
二、指定监护的原则
不管是法定监护还是指定监护,都是以被监护人为中心,因此有关组织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虽然不受顺序的限制,但都必须遵守一条原则——对被监护人有利,亦即应充分考虑将被指定的监护人的监护能力。根据意见第十一条的规定,认为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这一原则也是人民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指定监护人时必须遵循的。
三、指定监护的形式
根据《民通意见》第十七条的规定,“有关组织指定监护人既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又可以口头形式通知被指定人,而无须同时通知其他当事人或其它有关组织。”这是因为:
1、根据《意见》第十九条的规定,只有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才有提讼的权利,而其他当事人没有这种权利;
2、有关组织之间都是并列关系,某一组织无须经过其他有关组织的同意,也不需要经过协商,便能作出指定的决定。这就决定了指定监护人的形式只需某一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规定的原则予以指定,并书面或者口头通知被指定人即可(在实践中还是以书面通知为妥)。
民法通则规定的指定监护的权力机关,是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指定监护可以用口头方式,也可以用书面方式,只要指定监护的通知送到被指定人,指定即成立。被指定人不服指定的,可在接到指定通知次日起30天内向人民,由人民裁决。指定监护被指定人未提讼时,自收到通知后满30天后生效;在提讼时,自裁决之日起生效。
4.1w浏览
居委会不给指定监护人怎么处理
居委会不给指定监护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1w浏览2025-02-11
居委会指定监护人步骤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居委会指定监护人步骤是如何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居委会指定监护人程序是如何的
一、居委会指定监护人程序
我国《民法通则》第17条“ 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讼的,由人民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于指定监护做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
(一)至
(五)项所列人员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有关组织即依法进入了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的阶段,既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行使指定监护人的权力,又有义务根据所了解掌握的情况主动为当事人所涉及的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直至依法作出指定的决定并通知被指定人。
二、指定监护的原则
不管是法定监护还是指定监护,都是以被监护人为中心,因此有关组织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虽然不受顺序的限制,但都必须遵守一条原则——对被监护人有利,亦即应充分考虑将被指定的监护人的监护能力。根据意见第十一条的规定,认为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这一原则也是人民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指定监护人时必须遵循的。
三、指定监护的形式
根据《民通意见》第十七条的规定,“有关组织指定监护人既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又可以口头形式通知被指定人,而无须同时通知其他当事人或其它有关组织。”这是因为:
1、根据《意见》第十九条的规定,只有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才有提讼的权利,而其他当事人没有这种权利;
2、有关组织之间都是并列关系,某一组织无须经过其他有关组织的同意,也不需要经过协商,便能作出指定的决定。这就决定了指定监护人的形式只需某一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规定的原则予以指定,并书面或者口头通知被指定人即可(在实践中还是以书面通知为妥)。
民法通则规定的指定监护的权力机关,是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指定监护可以用口头方式,也可以用书面方式,只要指定监护的通知送到被指定人,指定即成立。被指定人不服指定的,可在接到指定通知次日起30天内向人民,由人民裁决。指定监护被指定人未提讼时,自收到通知后满30天后生效;在提讼时,自裁决之日起生效。
4.1w浏览
顶部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常州152****7806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56****484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52****6445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京181****205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8****4325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35****470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