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子女抚养 最新修订 | 2024-09-09
3.3k浏览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业处理子女抚养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子女抚养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子女抚养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在以下情况下才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南京181****793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56****928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2****379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429人选择咨询律师
341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一键咨询
  • 167****08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6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0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5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0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7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4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7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4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7****34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2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7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7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5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8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7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5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0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1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2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6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6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5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3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0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1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0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0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7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1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3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8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7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3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0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3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3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8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5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1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1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7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2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1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5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0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5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7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0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8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134****792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78****504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52****643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够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够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在以下情况下才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1w浏览2024-09-09
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案情]
王某与李某于1986年自由恋爱结婚,婚后感情尚可,1987年生下了女儿王甲。丈夫王某生性多疑又心胸狭窄,1991年,他因小事妄加猜测怀疑妻子李某有了外遇,但又不想与妻子离婚,心中愤怒无处发泄,便常常借琐事发作对妻子实施暴力;同时,王某开始对妻子的一举一动进行监视,家庭失去了往日的和谐宁静。1993年3月,李某由于无法忍受丈夫王某的长期虐待,向离婚,同时要求六岁的女儿王甲由自己抚养。王某表示不同意离婚,即使离婚,女儿也应当由自己抚养。经审理认为:王某对李某长期实施虐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婚生女儿王甲由李某抚养。
离婚后,心理已经扭曲的王某并不甘心,他以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关系为名,常常到李某与女儿的住处、李某的单位、女儿的学校吵闹,甚至向妻子住所的邻居散发传单,说李某生活作风有问题,严重影响了李某与女儿的正常生活。为了躲避王某的纠缠,李某带着女儿多次搬家,但王某每次都能找到李某的住所。其间,李某也曾经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是,王某受到拘留处分后,越发变本加厉地骚扰李某,对李某进行辱骂和殴打。在不安定的环境中长大的女儿王甲虽然惧怕父亲,但是,逐渐懂事的王甲看到母亲备受折磨十分心疼,便提出与父亲王某共同生活,希望能使母亲李某解脱痛苦;李某也希望女儿能在安定的环境中成长,不要再心惊胆颤地过日子,便同意了女儿的想法。2002年9月,王某与李某签订了变更女儿王甲抚养权的协议,约定每月由李某向王某支付抚养费500元。变更抚养关系后,王某对十五岁的王甲在学习和生活上并没有给予应有的照顾和关心,还常常在王甲面前用恶毒的语言攻击李某,在精神上对王甲进行折磨。为了防止王甲与李某见面,王某对王甲的行动自由进行严密的监管,一旦发现或者怀疑女儿王甲与李某见面,便不给王甲在学校的生活费,王甲无法忍受,甚至尝试过自杀。李某得知这种情况后向王某提出,希望重新取得对女儿的抚养权,女儿王甲也想随母亲生活。但是,王某认为双方已经签订了变更抚养权的协议,坚决不同意变更抚养权。2003年3月,李某向,请求再次变更女儿王甲的抚养权。
[案例分析]
本案争议要点:离婚后,已经判决或者双方已经签订协议约定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能否变更抚养关系?
本案中,李某向要求再次变更女儿王甲的抚养关系能否得到的支持?离婚后,已经判决或者双方已经签订协议约定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父母双方应当认真履行判决或协议确定的权利义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根据有关规定,变更抚养关系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双方协议变更;二是通过诉讼变更。
本案中,1993年,王某与李某离婚时,已经就王甲的抚养关系问题做出了判决,确定女儿王甲由李某抚养。2002年,双方在取得十五岁女儿同意的情况下,通过自愿协商对抚养关系作出了变更,这是法律允许的,这种通过双方协议变更抚养关系的方式法律也是承认的。但是,协议变更抚养关系后,王某对女儿的学习和生活并没有给予很好的照顾,为了阻止王甲与她的母亲李某见面,王某以不给女儿生活费作为要挟,还对女儿进行精神上的折磨,这对王甲的身心健康都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不利影响。
根据《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应予支持。而且女儿王甲已满十六岁,有权选择与母亲生活。所以,李某向要求再次变更抚养关系能够得到的支持。
4.7w浏览
变更诉讼请求的情况
10w+浏览2024-02-18
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在以下情况下才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1w浏览2024-09-16
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案情]
王某与李某于1986年自由恋爱结婚,婚后感情尚可,1987年生下了女儿王甲。丈夫王某生性多疑又心胸狭窄,1991年,他因小事妄加猜测怀疑妻子李某有了外遇,但又不想与妻子离婚,心中愤怒无处发泄,便常常借琐事发作对妻子实施暴力;同时,王某开始对妻子的一举一动进行监视,家庭失去了往日的和谐宁静。1993年3月,李某由于无法忍受丈夫王某的长期虐待,向离婚,同时要求六岁的女儿王甲由自己抚养。王某表示不同意离婚,即使离婚,女儿也应当由自己抚养。经审理认为:王某对李某长期实施虐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婚生女儿王甲由李某抚养。
离婚后,心理已经扭曲的王某并不甘心,他以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关系为名,常常到李某与女儿的住处、李某的单位、女儿的学校吵闹,甚至向妻子住所的邻居散发传单,说李某生活作风有问题,严重影响了李某与女儿的正常生活。为了躲避王某的纠缠,李某带着女儿多次搬家,但王某每次都能找到李某的住所。其间,李某也曾经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是,王某受到拘留处分后,越发变本加厉地骚扰李某,对李某进行辱骂和殴打。在不安定的环境中长大的女儿王甲虽然惧怕父亲,但是,逐渐懂事的王甲看到母亲备受折磨十分心疼,便提出与父亲王某共同生活,希望能使母亲李某解脱痛苦;李某也希望女儿能在安定的环境中成长,不要再心惊胆颤地过日子,便同意了女儿的想法。2002年9月,王某与李某签订了变更女儿王甲抚养权的协议,约定每月由李某向王某支付抚养费500元。变更抚养关系后,王某对十五岁的王甲在学习和生活上并没有给予应有的照顾和关心,还常常在王甲面前用恶毒的语言攻击李某,在精神上对王甲进行折磨。为了防止王甲与李某见面,王某对王甲的行动自由进行严密的监管,一旦发现或者怀疑女儿王甲与李某见面,便不给王甲在学校的生活费,王甲无法忍受,甚至尝试过自杀。李某得知这种情况后向王某提出,希望重新取得对女儿的抚养权,女儿王甲也想随母亲生活。但是,王某认为双方已经签订了变更抚养权的协议,坚决不同意变更抚养权。2003年3月,李某向,请求再次变更女儿王甲的抚养权。
[案例分析]
本案争议要点:离婚后,已经判决或者双方已经签订协议约定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能否变更抚养关系?
本案中,李某向要求再次变更女儿王甲的抚养关系能否得到的支持?离婚后,已经判决或者双方已经签订协议约定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父母双方应当认真履行判决或协议确定的权利义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根据有关规定,变更抚养关系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双方协议变更;二是通过诉讼变更。
本案中,1993年,王某与李某离婚时,已经就王甲的抚养关系问题做出了判决,确定女儿王甲由李某抚养。2002年,双方在取得十五岁女儿同意的情况下,通过自愿协商对抚养关系作出了变更,这是法律允许的,这种通过双方协议变更抚养关系的方式法律也是承认的。但是,协议变更抚养关系后,王某对女儿的学习和生活并没有给予很好的照顾,为了阻止王甲与她的母亲李某见面,王某以不给女儿生活费作为要挟,还对女儿进行精神上的折磨,这对王甲的身心健康都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不利影响。
根据《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应予支持。而且女儿王甲已满十六岁,有权选择与母亲生活。所以,李某向要求再次变更抚养关系能够得到的支持。
4.7w浏览
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10w+浏览2024-02-29
在哪些情况下才能够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在哪些情况下才能够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在以下情况下才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1w浏览2024-10-16
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案情]
王某与李某于1986年自由恋爱结婚,婚后感情尚可,1987年生下了女儿王甲。丈夫王某生性多疑又心胸狭窄,1991年,他因小事妄加猜测怀疑妻子李某有了外遇,但又不想与妻子离婚,心中愤怒无处发泄,便常常借琐事发作对妻子实施暴力;同时,王某开始对妻子的一举一动进行监视,家庭失去了往日的和谐宁静。1993年3月,李某由于无法忍受丈夫王某的长期虐待,向离婚,同时要求六岁的女儿王甲由自己抚养。王某表示不同意离婚,即使离婚,女儿也应当由自己抚养。经审理认为:王某对李某长期实施虐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婚生女儿王甲由李某抚养。
离婚后,心理已经扭曲的王某并不甘心,他以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关系为名,常常到李某与女儿的住处、李某的单位、女儿的学校吵闹,甚至向妻子住所的邻居散发传单,说李某生活作风有问题,严重影响了李某与女儿的正常生活。为了躲避王某的纠缠,李某带着女儿多次搬家,但王某每次都能找到李某的住所。其间,李某也曾经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是,王某受到拘留处分后,越发变本加厉地骚扰李某,对李某进行辱骂和殴打。在不安定的环境中长大的女儿王甲虽然惧怕父亲,但是,逐渐懂事的王甲看到母亲备受折磨十分心疼,便提出与父亲王某共同生活,希望能使母亲李某解脱痛苦;李某也希望女儿能在安定的环境中成长,不要再心惊胆颤地过日子,便同意了女儿的想法。2002年9月,王某与李某签订了变更女儿王甲抚养权的协议,约定每月由李某向王某支付抚养费500元。变更抚养关系后,王某对十五岁的王甲在学习和生活上并没有给予应有的照顾和关心,还常常在王甲面前用恶毒的语言攻击李某,在精神上对王甲进行折磨。为了防止王甲与李某见面,王某对王甲的行动自由进行严密的监管,一旦发现或者怀疑女儿王甲与李某见面,便不给王甲在学校的生活费,王甲无法忍受,甚至尝试过自杀。李某得知这种情况后向王某提出,希望重新取得对女儿的抚养权,女儿王甲也想随母亲生活。但是,王某认为双方已经签订了变更抚养权的协议,坚决不同意变更抚养权。2003年3月,李某向,请求再次变更女儿王甲的抚养权。
[案例分析]
本案争议要点:离婚后,已经判决或者双方已经签订协议约定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能否变更抚养关系?
本案中,李某向要求再次变更女儿王甲的抚养关系能否得到的支持?离婚后,已经判决或者双方已经签订协议约定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父母双方应当认真履行判决或协议确定的权利义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根据有关规定,变更抚养关系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双方协议变更;二是通过诉讼变更。
本案中,1993年,王某与李某离婚时,已经就王甲的抚养关系问题做出了判决,确定女儿王甲由李某抚养。2002年,双方在取得十五岁女儿同意的情况下,通过自愿协商对抚养关系作出了变更,这是法律允许的,这种通过双方协议变更抚养关系的方式法律也是承认的。但是,协议变更抚养关系后,王某对女儿的学习和生活并没有给予很好的照顾,为了阻止王甲与她的母亲李某见面,王某以不给女儿生活费作为要挟,还对女儿进行精神上的折磨,这对王甲的身心健康都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不利影响。
根据《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应予支持。而且女儿王甲已满十六岁,有权选择与母亲生活。所以,李某向要求再次变更抚养关系能够得到的支持。
4.7w浏览
什么情况才能变更抚养权
10w+浏览2023-09-15
在哪些情况下才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在哪些情况下才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在以下情况下才可以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1、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孩子;2、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孩子行为,或者其与孩子共同生活对孩子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3、已满八周岁的孩子,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1w浏览2024-09-09
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案情]
王某与李某于1986年自由恋爱结婚,婚后感情尚可,1987年生下了女儿王甲。丈夫王某生性多疑又心胸狭窄,1991年,他因小事妄加猜测怀疑妻子李某有了外遇,但又不想与妻子离婚,心中愤怒无处发泄,便常常借琐事发作对妻子实施暴力;同时,王某开始对妻子的一举一动进行监视,家庭失去了往日的和谐宁静。1993年3月,李某由于无法忍受丈夫王某的长期虐待,向离婚,同时要求六岁的女儿王甲由自己抚养。王某表示不同意离婚,即使离婚,女儿也应当由自己抚养。经审理认为:王某对李某长期实施虐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婚生女儿王甲由李某抚养。
离婚后,心理已经扭曲的王某并不甘心,他以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关系为名,常常到李某与女儿的住处、李某的单位、女儿的学校吵闹,甚至向妻子住所的邻居散发传单,说李某生活作风有问题,严重影响了李某与女儿的正常生活。为了躲避王某的纠缠,李某带着女儿多次搬家,但王某每次都能找到李某的住所。其间,李某也曾经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是,王某受到拘留处分后,越发变本加厉地骚扰李某,对李某进行辱骂和殴打。在不安定的环境中长大的女儿王甲虽然惧怕父亲,但是,逐渐懂事的王甲看到母亲备受折磨十分心疼,便提出与父亲王某共同生活,希望能使母亲李某解脱痛苦;李某也希望女儿能在安定的环境中成长,不要再心惊胆颤地过日子,便同意了女儿的想法。2002年9月,王某与李某签订了变更女儿王甲抚养权的协议,约定每月由李某向王某支付抚养费500元。变更抚养关系后,王某对十五岁的王甲在学习和生活上并没有给予应有的照顾和关心,还常常在王甲面前用恶毒的语言攻击李某,在精神上对王甲进行折磨。为了防止王甲与李某见面,王某对王甲的行动自由进行严密的监管,一旦发现或者怀疑女儿王甲与李某见面,便不给王甲在学校的生活费,王甲无法忍受,甚至尝试过自杀。李某得知这种情况后向王某提出,希望重新取得对女儿的抚养权,女儿王甲也想随母亲生活。但是,王某认为双方已经签订了变更抚养权的协议,坚决不同意变更抚养权。2003年3月,李某向,请求再次变更女儿王甲的抚养权。
[案例分析]
本案争议要点:离婚后,已经判决或者双方已经签订协议约定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能否变更抚养关系?
本案中,李某向要求再次变更女儿王甲的抚养关系能否得到的支持?离婚后,已经判决或者双方已经签订协议约定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父母双方应当认真履行判决或协议确定的权利义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根据有关规定,变更抚养关系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双方协议变更;二是通过诉讼变更。
本案中,1993年,王某与李某离婚时,已经就王甲的抚养关系问题做出了判决,确定女儿王甲由李某抚养。2002年,双方在取得十五岁女儿同意的情况下,通过自愿协商对抚养关系作出了变更,这是法律允许的,这种通过双方协议变更抚养关系的方式法律也是承认的。但是,协议变更抚养关系后,王某对女儿的学习和生活并没有给予很好的照顾,为了阻止王甲与她的母亲李某见面,王某以不给女儿生活费作为要挟,还对女儿进行精神上的折磨,这对王甲的身心健康都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不利影响。
根据《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应予支持。而且女儿王甲已满十六岁,有权选择与母亲生活。所以,李某向要求再次变更抚养关系能够得到的支持。
4.7w浏览
什么情况才能变更抚养权
10w+浏览2023-09-07
在什么情况下才变更监护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哪些情况下才可以变更合同
合同变更是在不改变主体而使权利义务发生变化的现象。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践,当事人主要因下列原因可以变更合同:1、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变更。2、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而变更。这里讲的情势,不包括商业风险在内。所谓情势,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并且不能克服,致使履行合同将对一方当事人没有意义或者造成重大损害的客观情势。3、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
1w浏览2024-10-03
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案情]
王某与李某于1986年自由恋爱结婚,婚后感情尚可,1987年生下了女儿王甲。丈夫王某生性多疑又心胸狭窄,1991年,他因小事妄加猜测怀疑妻子李某有了外遇,但又不想与妻子离婚,心中愤怒无处发泄,便常常借琐事发作对妻子实施暴力;同时,王某开始对妻子的一举一动进行监视,家庭失去了往日的和谐宁静。1993年3月,李某由于无法忍受丈夫王某的长期虐待,向离婚,同时要求六岁的女儿王甲由自己抚养。王某表示不同意离婚,即使离婚,女儿也应当由自己抚养。经审理认为:王某对李某长期实施虐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婚生女儿王甲由李某抚养。
离婚后,心理已经扭曲的王某并不甘心,他以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关系为名,常常到李某与女儿的住处、李某的单位、女儿的学校吵闹,甚至向妻子住所的邻居散发传单,说李某生活作风有问题,严重影响了李某与女儿的正常生活。为了躲避王某的纠缠,李某带着女儿多次搬家,但王某每次都能找到李某的住所。其间,李某也曾经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是,王某受到拘留处分后,越发变本加厉地骚扰李某,对李某进行辱骂和殴打。在不安定的环境中长大的女儿王甲虽然惧怕父亲,但是,逐渐懂事的王甲看到母亲备受折磨十分心疼,便提出与父亲王某共同生活,希望能使母亲李某解脱痛苦;李某也希望女儿能在安定的环境中成长,不要再心惊胆颤地过日子,便同意了女儿的想法。2002年9月,王某与李某签订了变更女儿王甲抚养权的协议,约定每月由李某向王某支付抚养费500元。变更抚养关系后,王某对十五岁的王甲在学习和生活上并没有给予应有的照顾和关心,还常常在王甲面前用恶毒的语言攻击李某,在精神上对王甲进行折磨。为了防止王甲与李某见面,王某对王甲的行动自由进行严密的监管,一旦发现或者怀疑女儿王甲与李某见面,便不给王甲在学校的生活费,王甲无法忍受,甚至尝试过自杀。李某得知这种情况后向王某提出,希望重新取得对女儿的抚养权,女儿王甲也想随母亲生活。但是,王某认为双方已经签订了变更抚养权的协议,坚决不同意变更抚养权。2003年3月,李某向,请求再次变更女儿王甲的抚养权。
[案例分析]
本案争议要点:离婚后,已经判决或者双方已经签订协议约定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能否变更抚养关系?
本案中,李某向要求再次变更女儿王甲的抚养关系能否得到的支持?离婚后,已经判决或者双方已经签订协议约定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父母双方应当认真履行判决或协议确定的权利义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根据有关规定,变更抚养关系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双方协议变更;二是通过诉讼变更。
本案中,1993年,王某与李某离婚时,已经就王甲的抚养关系问题做出了判决,确定女儿王甲由李某抚养。2002年,双方在取得十五岁女儿同意的情况下,通过自愿协商对抚养关系作出了变更,这是法律允许的,这种通过双方协议变更抚养关系的方式法律也是承认的。但是,协议变更抚养关系后,王某对女儿的学习和生活并没有给予很好的照顾,为了阻止王甲与她的母亲李某见面,王某以不给女儿生活费作为要挟,还对女儿进行精神上的折磨,这对王甲的身心健康都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不利影响。
根据《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应予支持。而且女儿王甲已满十六岁,有权选择与母亲生活。所以,李某向要求再次变更抚养关系能够得到的支持。
4.7w浏览
什么情况下才变更监护权
10w+浏览2024-02-20
顶部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无锡152****8431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77****962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1****3210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52****414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0****9267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苏州188****596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