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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拆迁可否进行房屋确权诉讼

#房屋拆迁 最新修订 | 2024-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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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晓倩律师
徐晓倩律师在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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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处理房屋拆迁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房屋拆迁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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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拆迁房屋已经被拆迁,房屋不复存在的,不可以再进行确权之诉
确认之诉通常是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或权利的存在。法院对房屋确权之诉作出判决,确认某个民事主体享有房屋所有权,这种权利应是一种现实存在的权利,也即权利主体可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如果原先存在的权利在判决时已不复存在,那么,权利主体原来对房屋享有权利,从法律角度而言只是一个事实而已。法院就确权之诉判决确定的,应是权利而不是事实。
房屋拆迁的程序有:
1、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
6、申领拆迁许可证。
7、发布拆迁公告。
8、拆迁冻结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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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拆迁可否进行房屋确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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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纠纷能否进行确权
面对拆迁房屋纠纷,可选和解、调解或仲裁;如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获取权益常见方式有购买、建设及接受赠与。购买需查房屋性质、手续完备,签订详尽合同并办理注册;建设需确保建设用地合法、手续齐全、房屋质量达标。赠与需签署协议并过户,但赠与可能因规避义务而无效。在整个过程中,合法性和手续完备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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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房屋拆迁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屋拆迁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如何确定
对于在房屋拆迁安置案中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如何确定的问题,笔者认为,应根据房屋拆迁安置的三种不同的安置方式来具体确定。
一、以移地安置方式发生的房屋拆迁安置纠纷案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开始计算
一般以拆迁人给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发出的《选房通知书》或《看房通知书》上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原因:根据我国房屋拆迁的行政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政策规定,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移地安置的,都是一次性提供安置房源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挑选。而拆迁实践中,拆迁人在此之前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发书面通知,通知他们在一定期间挑选自己看好的房屋且签订相关协议。如果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对拆迁人提供的房源没看好而放弃,那么他要重新主张安置房屋就必须在接到选房或看房通知单后,在其规定的最后一天期限内次日起两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则就会因诉讼时效而丧失自己的胜诉权。
二、以回迁安置方式而发生的房屋拆迁安置案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开始计算
应以拆迁人发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准予回迁安置通知书》上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原因:从这时开始,如果拆迁人还不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回迁安置的,该房屋使用人就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从房屋拆迁的实践看,回迁安置的,拆迁人一般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过渡性房源或提供过渡性房源安置房屋的费用(租金)。而按照我国拆迁行政法规和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这种过渡期的长短因开发商的建设规模大小和建设楼宇的高低不同而不同,但最长的时间为3年。有时,因为开发商的原因过渡期往往还延长,即超过拆迁人当时发出的《准予回迁安置通知书》上所规定的最后回迁期限。显然这时的诉讼时效就不能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即期间为2年的规定,而应根据具体案情具体而定。
三、以货币化安置形成的房屋拆迁纠纷案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如何确定
应当以拆迁人下发的《领款通知单》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原因:从这时开始,如果拆迁人不将货币发放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那么该房屋使用人就应该知道自己依法应享有的货币化安置权利被侵犯。如果从这时开始两年内,该房屋使用人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去向拆迁人申领房款,而在两年以后才要,拆迁人不给,则其可以向,但丧失了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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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进行房屋确权拆迁怎么办?
正在进行房屋确权拆迁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因为为拆迁的时候,如果遇到房屋的产权不明确这种情况的话,是可以先解决房屋产权方面的问题,然后再完成相关的拆迁活动。这是可以和拆迁政府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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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房屋拆迁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屋拆迁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如何确定
对于在房屋拆迁安置案中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如何确定的问题,笔者认为,应根据房屋拆迁安置的三种不同的安置方式来具体确定。
一、以移地安置方式发生的房屋拆迁安置纠纷案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开始计算
一般以拆迁人给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发出的《选房通知书》或《看房通知书》上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原因:根据我国房屋拆迁的行政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政策规定,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移地安置的,都是一次性提供安置房源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挑选。而拆迁实践中,拆迁人在此之前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发书面通知,通知他们在一定期间挑选自己看好的房屋且签订相关协议。如果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对拆迁人提供的房源没看好而放弃,那么他要重新主张安置房屋就必须在接到选房或看房通知单后,在其规定的最后一天期限内次日起两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则就会因诉讼时效而丧失自己的胜诉权。
二、以回迁安置方式而发生的房屋拆迁安置案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开始计算
应以拆迁人发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准予回迁安置通知书》上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原因:从这时开始,如果拆迁人还不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回迁安置的,该房屋使用人就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从房屋拆迁的实践看,回迁安置的,拆迁人一般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过渡性房源或提供过渡性房源安置房屋的费用(租金)。而按照我国拆迁行政法规和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这种过渡期的长短因开发商的建设规模大小和建设楼宇的高低不同而不同,但最长的时间为3年。有时,因为开发商的原因过渡期往往还延长,即超过拆迁人当时发出的《准予回迁安置通知书》上所规定的最后回迁期限。显然这时的诉讼时效就不能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即期间为2年的规定,而应根据具体案情具体而定。
三、以货币化安置形成的房屋拆迁纠纷案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如何确定
应当以拆迁人下发的《领款通知单》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原因:从这时开始,如果拆迁人不将货币发放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那么该房屋使用人就应该知道自己依法应享有的货币化安置权利被侵犯。如果从这时开始两年内,该房屋使用人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去向拆迁人申领房款,而在两年以后才要,拆迁人不给,则其可以向,但丧失了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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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房屋可否进行确权之诉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被拆迁房屋可否进行确权之诉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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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房屋拆迁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屋拆迁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如何确定
对于在房屋拆迁安置案中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如何确定的问题,笔者认为,应根据房屋拆迁安置的三种不同的安置方式来具体确定。
一、以移地安置方式发生的房屋拆迁安置纠纷案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开始计算
一般以拆迁人给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发出的《选房通知书》或《看房通知书》上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原因:根据我国房屋拆迁的行政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政策规定,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移地安置的,都是一次性提供安置房源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挑选。而拆迁实践中,拆迁人在此之前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发书面通知,通知他们在一定期间挑选自己看好的房屋且签订相关协议。如果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对拆迁人提供的房源没看好而放弃,那么他要重新主张安置房屋就必须在接到选房或看房通知单后,在其规定的最后一天期限内次日起两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则就会因诉讼时效而丧失自己的胜诉权。
二、以回迁安置方式而发生的房屋拆迁安置案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开始计算
应以拆迁人发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准予回迁安置通知书》上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原因:从这时开始,如果拆迁人还不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回迁安置的,该房屋使用人就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从房屋拆迁的实践看,回迁安置的,拆迁人一般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过渡性房源或提供过渡性房源安置房屋的费用(租金)。而按照我国拆迁行政法规和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这种过渡期的长短因开发商的建设规模大小和建设楼宇的高低不同而不同,但最长的时间为3年。有时,因为开发商的原因过渡期往往还延长,即超过拆迁人当时发出的《准予回迁安置通知书》上所规定的最后回迁期限。显然这时的诉讼时效就不能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即期间为2年的规定,而应根据具体案情具体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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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以拆迁人下发的《领款通知单》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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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能否委托公司进行拆迁,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房屋拆迁能否委托公司进行拆迁,房屋拆迁怎么补偿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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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房屋拆迁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屋拆迁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如何确定
对于在房屋拆迁安置案中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如何确定的问题,笔者认为,应根据房屋拆迁安置的三种不同的安置方式来具体确定。
一、以移地安置方式发生的房屋拆迁安置纠纷案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开始计算
一般以拆迁人给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发出的《选房通知书》或《看房通知书》上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原因:根据我国房屋拆迁的行政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政策规定,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移地安置的,都是一次性提供安置房源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挑选。而拆迁实践中,拆迁人在此之前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发书面通知,通知他们在一定期间挑选自己看好的房屋且签订相关协议。如果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对拆迁人提供的房源没看好而放弃,那么他要重新主张安置房屋就必须在接到选房或看房通知单后,在其规定的最后一天期限内次日起两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则就会因诉讼时效而丧失自己的胜诉权。
二、以回迁安置方式而发生的房屋拆迁安置案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开始计算
应以拆迁人发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准予回迁安置通知书》上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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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拆迁中,被拆迁户怎样进行拆迁维权
当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迁协议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被拒绝,被拆迁人应依法提出合理主张、耐心与其洽商,说话要和气,切不可激化矛盾。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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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房屋拆迁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屋拆迁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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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根据我国房屋拆迁的行政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政策规定,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移地安置的,都是一次性提供安置房源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挑选。而拆迁实践中,拆迁人在此之前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发书面通知,通知他们在一定期间挑选自己看好的房屋且签订相关协议。如果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对拆迁人提供的房源没看好而放弃,那么他要重新主张安置房屋就必须在接到选房或看房通知单后,在其规定的最后一天期限内次日起两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则就会因诉讼时效而丧失自己的胜诉权。
二、以回迁安置方式而发生的房屋拆迁安置案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开始计算
应以拆迁人发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准予回迁安置通知书》上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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