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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土地承包 最新修订 | 2024-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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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昊律师
郭昊律师在线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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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土地承包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土地承包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合同填写必须整洁规范,严禁自作主张。
下列内容必须统一规范:
1、合同封面上的“合同编号”和“鉴证编号”为同一编号;
2、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3、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4、“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5、“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6、“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7、“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
8、“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
9、“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
10、“鉴证机关签章”必须在对签订合同进行认真审查后进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能签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470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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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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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买卖新规的基本原则
1、农村宅基地买卖需进行权利(使用权)主体变更登记.2、宅基地购买者的资格有限制,3、转让后原则:“一户一宅”,《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宅基地遵守“一户一宅”的标准。双方进行宅基地买卖是,应该满足这个标准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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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有: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原则;农村土地承包中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原则;土地承包经营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原则;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原则;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原则。
1w浏览2025-02-02
农业土地家庭承包的原则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发包人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村内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村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成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发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3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给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人一般是农村集体的成员,其中包括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包括其他村集体的成员,或者是本村与他村集体的成员的联合。在有些情况下,承包人也可以是非农村集体的成员。
从承包人的组成看,包括个人家庭承包、合伙承包、集体承包等。家庭承包的承包方应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宜家庭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并应当签订承包合同。但是,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承包农村土地,本集体经济组织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
2、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客体的特殊性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客体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依法由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条规定的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是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载体。
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具有长期性
土地是一种可以永续利用的生产资料。经营者只有拥有长期稳定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才有增加投入、用心养护、改善地力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土地生产力。由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客体为农村土地,而农村土地的生产、开发周期都很长,故合同的期限一般也较长。短的几年,长的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
4、承包人依法取得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承包人对承包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范围内的处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0条第2款规定:“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第81条第3款规定:“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沙滩、水面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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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
9.9w浏览2023-09-13
农村土地的流转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有: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原则;农村土地承包中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原则;土地承包经营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原则;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原则;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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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1w浏览2024-10-05
农业土地家庭承包的原则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发包人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村内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村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成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发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3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给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人一般是农村集体的成员,其中包括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包括其他村集体的成员,或者是本村与他村集体的成员的联合。在有些情况下,承包人也可以是非农村集体的成员。
从承包人的组成看,包括个人家庭承包、合伙承包、集体承包等。家庭承包的承包方应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宜家庭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并应当签订承包合同。但是,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承包农村土地,本集体经济组织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
2、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客体的特殊性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客体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依法由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条规定的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是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载体。
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具有长期性
土地是一种可以永续利用的生产资料。经营者只有拥有长期稳定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才有增加投入、用心养护、改善地力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土地生产力。由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客体为农村土地,而农村土地的生产、开发周期都很长,故合同的期限一般也较长。短的几年,长的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
4、承包人依法取得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承包人对承包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范围内的处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0条第2款规定:“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第81条第3款规定:“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沙滩、水面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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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
10w+浏览2023-09-21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2、保护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3、土地承包应当公开、公平、公正。4、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5、保护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6、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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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合同填写必须整洁规范,严禁自作主张。下列内容必须统一规范:1、合同封面上的“合同编号”和“鉴证编号”为同一编号;2、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3、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4、“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等等。
1w浏览2024-10-02
农业土地家庭承包的原则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发包人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村内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村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成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发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3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给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人一般是农村集体的成员,其中包括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包括其他村集体的成员,或者是本村与他村集体的成员的联合。在有些情况下,承包人也可以是非农村集体的成员。
从承包人的组成看,包括个人家庭承包、合伙承包、集体承包等。家庭承包的承包方应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宜家庭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并应当签订承包合同。但是,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承包农村土地,本集体经济组织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
2、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客体的特殊性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客体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依法由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条规定的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是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载体。
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具有长期性
土地是一种可以永续利用的生产资料。经营者只有拥有长期稳定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才有增加投入、用心养护、改善地力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土地生产力。由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客体为农村土地,而农村土地的生产、开发周期都很长,故合同的期限一般也较长。短的几年,长的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
4、承包人依法取得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承包人对承包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范围内的处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0条第2款规定:“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第81条第3款规定:“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沙滩、水面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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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造补偿政策的基本原则
10w+浏览2023-09-17
农村宅基地申请原则是什么
1、一户一宅原则。是指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2、农村户籍原则。申请人属在籍农村户口,确无住房或者住房拥挤的农村村民,可申请宅基地。3、面积限制原则。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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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土地利用的基本原则是:(1)先调查、评价、规划、后开发利用;(2)以集约利用为主与保证适量的耕地面积相结合;(3)在农业优先的前提下,统筹安排用地比例;(4)专业化利用与综合利用相结合;(5)开发利用与合理保护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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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权评估的基本原则
10w+浏览2023-09-02
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原则是什么?
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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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土地利用的基本原则是:(1)先调查、评价、规划、后开发利用;(2)以集约利用为主与保证适量的耕地面积相结合;(3)在农业优先的前提下,统筹安排用地比例;(4)专业化利用与综合利用相结合;(5)开发利用与合理保护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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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2023年
10w+浏览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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