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是否无效

#收养赡养 最新修订 | 2024-10-16
7.2k浏览
邵如阳律师
邵如阳律师在线
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5.0分服务:3590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收养赡养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收养赡养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收养赡养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未办理登记的收养行为,不具有合法收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而也是无效的。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收养赡养案件·推荐文章

南通188****760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6****759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2****548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533人选择咨询律师
309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是否无效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1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1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7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6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6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4****80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1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7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4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0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2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1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6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6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0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5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2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0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6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2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3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8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8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0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4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6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8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8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3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5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2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1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8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5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1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2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2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5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0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8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4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8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1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2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1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7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7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2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8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1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135****710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1****688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77****124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效吗?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是无效的。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是否成立?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不成立。法律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1w浏览2024-09-25
未结婚登记属于无效婚姻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结婚登记时一方未亲自到场虽然影响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结婚是否属于自愿审理,但要求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只能说是结婚登记的程序条件之一。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结婚登记时不违反婚姻的实质要件,仅是一方未到场,随后双方还举行了结婚仪式,且共同称生活生育子女,就不能认定男方系非自愿结婚。
虽然《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但由于婚姻登记机关管理不严,当事人未亲自到场也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不少见。对一方未到场究竟如何处理,并没有明文规定。要求双方亲自到场只能说是结婚登记的程序条件之一,对不符合结婚实质人件的当事人,即便双方亲自到场,也不能进行结婚登记。如果登记结婚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场,而当事人双方完全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且在一起实际共同生活,就不能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轻易否定婚姻的效力,否则将不利于婚姻家庭生活的稳定。作为一种既存的社会关系,“婚姻”已经形成事实,并以此为基础向社会辐射出各种关系,简单地否认这种身份关系的存在,必然会对家庭及社会产生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当事人未亲自到场却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问题首先出在婚姻登记人员身上,加强登记人员的管理,强化登记人员的责任,尽量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比单纯的宣告婚姻无效来惩罚当事人更为有益。
因此,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首先审查双方是否具有婚姻法所规定的无效婚姻的几种情形,如果没有法定的无效婚姻的情形,仅是婚姻登记时一方没有到场,实际上双方已在一起共同生活,应当驳回当事人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3.8w浏览
民法典的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有哪些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民法典的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有哪些,解除收养关系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是否成立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不成立。法律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1w浏览2024-09-28
未结婚登记属于无效婚姻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结婚登记时一方未亲自到场虽然影响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结婚是否属于自愿审理,但要求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只能说是结婚登记的程序条件之一。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结婚登记时不违反婚姻的实质要件,仅是一方未到场,随后双方还举行了结婚仪式,且共同称生活生育子女,就不能认定男方系非自愿结婚。
虽然《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但由于婚姻登记机关管理不严,当事人未亲自到场也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不少见。对一方未到场究竟如何处理,并没有明文规定。要求双方亲自到场只能说是结婚登记的程序条件之一,对不符合结婚实质人件的当事人,即便双方亲自到场,也不能进行结婚登记。如果登记结婚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场,而当事人双方完全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且在一起实际共同生活,就不能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轻易否定婚姻的效力,否则将不利于婚姻家庭生活的稳定。作为一种既存的社会关系,“婚姻”已经形成事实,并以此为基础向社会辐射出各种关系,简单地否认这种身份关系的存在,必然会对家庭及社会产生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当事人未亲自到场却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问题首先出在婚姻登记人员身上,加强登记人员的管理,强化登记人员的责任,尽量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比单纯的宣告婚姻无效来惩罚当事人更为有益。
因此,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首先审查双方是否具有婚姻法所规定的无效婚姻的几种情形,如果没有法定的无效婚姻的情形,仅是婚姻登记时一方没有到场,实际上双方已在一起共同生活,应当驳回当事人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3.8w浏览
未办收养登记能否成为拒绝监护的理由?
未办收养登记不能成为拒绝监护的理由,因为在未办理收养登记之前,如果已经将养子女给收养人抚养的,实际上是已经将监护权委托给了收养人,收养人应当履行监护的具体义务,不能成长拒绝监护的理由。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是否无效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未办理登记的收养行为,不具有合法收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而也是无效的。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1w浏览2024-10-16
未结婚登记属于无效婚姻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结婚登记时一方未亲自到场虽然影响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结婚是否属于自愿审理,但要求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只能说是结婚登记的程序条件之一。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结婚登记时不违反婚姻的实质要件,仅是一方未到场,随后双方还举行了结婚仪式,且共同称生活生育子女,就不能认定男方系非自愿结婚。
虽然《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但由于婚姻登记机关管理不严,当事人未亲自到场也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不少见。对一方未到场究竟如何处理,并没有明文规定。要求双方亲自到场只能说是结婚登记的程序条件之一,对不符合结婚实质人件的当事人,即便双方亲自到场,也不能进行结婚登记。如果登记结婚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场,而当事人双方完全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且在一起实际共同生活,就不能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轻易否定婚姻的效力,否则将不利于婚姻家庭生活的稳定。作为一种既存的社会关系,“婚姻”已经形成事实,并以此为基础向社会辐射出各种关系,简单地否认这种身份关系的存在,必然会对家庭及社会产生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当事人未亲自到场却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问题首先出在婚姻登记人员身上,加强登记人员的管理,强化登记人员的责任,尽量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比单纯的宣告婚姻无效来惩罚当事人更为有益。
因此,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首先审查双方是否具有婚姻法所规定的无效婚姻的几种情形,如果没有法定的无效婚姻的情形,仅是婚姻登记时一方没有到场,实际上双方已在一起共同生活,应当驳回当事人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3.8w浏览
收养人办理收养登记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什么证件、证明材料
收养人办理收养登记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的材料有: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以及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1w浏览2024-09-02
未结婚登记属于无效婚姻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结婚登记时一方未亲自到场虽然影响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结婚是否属于自愿审理,但要求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只能说是结婚登记的程序条件之一。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结婚登记时不违反婚姻的实质要件,仅是一方未到场,随后双方还举行了结婚仪式,且共同称生活生育子女,就不能认定男方系非自愿结婚。
虽然《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但由于婚姻登记机关管理不严,当事人未亲自到场也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不少见。对一方未到场究竟如何处理,并没有明文规定。要求双方亲自到场只能说是结婚登记的程序条件之一,对不符合结婚实质人件的当事人,即便双方亲自到场,也不能进行结婚登记。如果登记结婚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场,而当事人双方完全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且在一起实际共同生活,就不能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轻易否定婚姻的效力,否则将不利于婚姻家庭生活的稳定。作为一种既存的社会关系,“婚姻”已经形成事实,并以此为基础向社会辐射出各种关系,简单地否认这种身份关系的存在,必然会对家庭及社会产生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当事人未亲自到场却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问题首先出在婚姻登记人员身上,加强登记人员的管理,强化登记人员的责任,尽量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比单纯的宣告婚姻无效来惩罚当事人更为有益。
因此,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首先审查双方是否具有婚姻法所规定的无效婚姻的几种情形,如果没有法定的无效婚姻的情形,仅是婚姻登记时一方没有到场,实际上双方已在一起共同生活,应当驳回当事人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3.8w浏览
未结婚登记属于无效婚姻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结婚登记时一方未亲自到场虽然影响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结婚是否属于自愿审理,但要求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只能说是结婚登记的程序条件之一。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结婚登记时不违反婚姻的实质要件,仅是一方未到场,随后双方还举行了结婚仪式,且共同称生活生育子女,就不能认定男方系非自愿结婚。
虽然《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但由于婚姻登记机关管理不严,当事人未亲自到场也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不少见。对一方未到场究竟如何处理,并没有明文规定。要求双方亲自到场只能说是结婚登记的程序条件之一,对不符合结婚实质人件的当事人,即便双方亲自到场,也不能进行结婚登记。如果登记结婚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场,而当事人双方完全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且在一起实际共同生活,就不能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轻易否定婚姻的效力,否则将不利于婚姻家庭生活的稳定。作为一种既存的社会关系,“婚姻”已经形成事实,并以此为基础向社会辐射出各种关系,简单地否认这种身份关系的存在,必然会对家庭及社会产生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当事人未亲自到场却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问题首先出在婚姻登记人员身上,加强登记人员的管理,强化登记人员的责任,尽量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比单纯的宣告婚姻无效来惩罚当事人更为有益。
因此,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首先审查双方是否具有婚姻法所规定的无效婚姻的几种情形,如果没有法定的无效婚姻的情形,仅是婚姻登记时一方没有到场,实际上双方已在一起共同生活,应当驳回当事人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3.8w浏览
顶部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通178****2457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常州181****101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8****4977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77****460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8****3414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81****738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