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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和检察刑事拘留的条件

#强制措施 最新修订 |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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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卓彬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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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的法定条件是: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3.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4.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5.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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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和检察刑事拘留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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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如何监督公安机关
中国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监督国家公安机构行动。方式有三:审查逮捕和起诉环节,洞察公安局工作细节;参与重大或特殊侦查活动;审查处理诉讼参与者关于侦查机关或人员侵权的申诉,强化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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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区别
第一,适用对象不同。监察机关行使检查权,适用对象是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检察机关行使侦查权,适用对象是涉嫌刑事犯罪或经济犯罪的人员。第二,行使权利不同。监察机关行使调查权,检察机关行使侦查权。
1w浏览2025-01-19
公安机关从拘留案件开庭到检察院一共多少天
[律师回复] 刑事拘留到逮捕,最长是37日;逮捕之后,一般2个月到检察院,具有法定情形的,最长7个月;到检察院之后,1个月左右到,如果存在退回补充侦查,最长6个半月;到之后,1个月左右开庭,开庭时间与适用的程序是速裁程序、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有关。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七十五条 补充侦查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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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刑事拘留
10w+浏览2024-10-21
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是什么
该案已转交检察机构进一步审理和审查,意味着侦查工作已完成,犯罪事实及证据已核实。公安机关将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资料、证据递交给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与决策。 同时,公安机关需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案件的移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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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有什么区别
首先,需明确监察机构和检察机关的职责区别。监察机构主要检查公职人员是否存在公务违规、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行为;而检察机关则专注于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的调查。两者在权力上也有所不同,监察机构有调查权,而检察机关则有侦查权。
1w浏览2024-09-17
公安机关从拘留案件开庭到检察院一共多少天
[律师回复] 刑事拘留到逮捕,最长是37日;逮捕之后,一般2个月到检察院,具有法定情形的,最长7个月;到检察院之后,1个月左右到,如果存在退回补充侦查,最长6个半月;到之后,1个月左右开庭,开庭时间与适用的程序是速裁程序、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有关。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七十五条 补充侦查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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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拘留期限
10w+浏览2024-10-19
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是什么
该案已转交检察机构进一步审理和审查,意味着侦查工作已完成,犯罪事实及证据已核实。公安机关将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资料、证据递交给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与决策。 同时,公安机关需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案件的移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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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有什么区别
监察机构针对公职人员的职务违规及犯罪行为进行监督,而检察院则针对刑事及经济犯罪人员行使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权。纪委主要执行调查权,检察院则负责侦查权。两者职能权限及对象有明显差异。
1w浏览2024-09-14
公安机关从拘留案件开庭到检察院一共多少天
[律师回复] 刑事拘留到逮捕,最长是37日;逮捕之后,一般2个月到检察院,具有法定情形的,最长7个月;到检察院之后,1个月左右到,如果存在退回补充侦查,最长6个半月;到之后,1个月左右开庭,开庭时间与适用的程序是速裁程序、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有关。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七十五条 补充侦查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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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拘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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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怎么监督公安机关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检察院怎么监督公安机关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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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公安机关和检察刑事拘留的条件
刑事拘留的法定条件是: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3.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4.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5.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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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从拘留案件开庭到检察院一共多少天
[律师回复] 刑事拘留到逮捕,最长是37日;逮捕之后,一般2个月到检察院,具有法定情形的,最长7个月;到检察院之后,1个月左右到,如果存在退回补充侦查,最长6个半月;到之后,1个月左右开庭,开庭时间与适用的程序是速裁程序、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有关。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七十五条 补充侦查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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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决定拘留的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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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如何监督公安机关
中国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监督国家公安机构行动。方式有三:审查逮捕和起诉环节,洞察公安局工作细节;参与重大或特殊侦查活动;审查处理诉讼参与者关于侦查机关或人员侵权的申诉,强化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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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检查机关和监察机关有什么区别
监察机构与检察机关的目标群体和权力行使有所不同。监察机构主要对涉嫌贪污、滥用职权等侵犯公共利益的公职人员进行审查,而检察机关则针对刑事或经济犯罪人员行使侦查权。监察机构主要承担调查职能,而检察机关则行使侦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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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从拘留案件开庭到检察院一共多少天
[律师回复] 刑事拘留到逮捕,最长是37日;逮捕之后,一般2个月到检察院,具有法定情形的,最长7个月;到检察院之后,1个月左右到,如果存在退回补充侦查,最长6个半月;到之后,1个月左右开庭,开庭时间与适用的程序是速裁程序、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有关。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七十五条 补充侦查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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