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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说别人欠钱不还应该给警察多少钱

#受理范围 最新修订 | 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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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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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处理受理范围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受理范围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受理范围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报警说别人欠钱不还,警察可以调解纠纷,报警不需要给钱,欠钱不还需要起诉解决。
要起诉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注意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法院起诉流程如下:
1、写好起诉状,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给双方发传票,通知开庭时间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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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强奸女警察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在所有的国家,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的影响,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比如使用药物麻醉女性后,与其发生性行为,事后证实该性行为不是该女子自愿的,也属于)。
2、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案里的一般问题
(一)问题:在一些国家的刑法中:一个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同一个发生性关系(未满十四周岁),不管该是否自愿,罪都成立。这里所谓的,是指刑法里规定的、未达到一定年龄的女性。其立法法理是:没有足够的能力对行为作出正确判断,决定是否"同意",因此即使该实际上"同意"与他人,该"同意"在法理上也是无效的,即不被法律承认,与该者依然需按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在司法解释中,凡与未满14周岁的女子发生性关系,不论该女子是否自愿,都属于罪。也就是说中国的刑法""概念指不满14周岁的女性。在,刑法将""年龄规定为不满16周岁。若与该发生性关系,会被控"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罪",俗称"衰十一"。在日本,刑法将""年龄规定为不满12周岁。
(二)问题:在某些国家的刑法里(比如中国的刑法),""不是一个罪名,它只是"罪"的加重情节,也就是说""仍然属于"",但它是更恶劣更严重的行为。对于,刑在罪的量刑基础上,再加重量刑。比如若普通罪判被告有期徒刑7年,则可判被告10年以上有期徒刑,某些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甚至可以判被告无期徒刑。
(三)罪是否成立的问题罪是一种比较复杂的罪名,往往会产生很多争议。一个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关键(仅就中国大陆的刑法来说):
(1)罪的主体必须是男性,也就是说中国刑法认为:女性是不可能男性的;
(2)罪的对象必须是女性,也就是说中国刑法认为:男性是没法被的;
(3)从情节上讲,必须是男性强迫女性与其发生性行为,女性不是自愿的。强迫,不仅包括各种暴力、胁迫手段,还包括麻醉、灌醉、欺骗、诱惑等手段。
(4)从细节上说,男性必须将插入被害女性的内,才可以构成罪。在刑法上,这被称之为"奸入"。如果没有"奸入",虽也属于罪,但确切的说属于:罪(未遂)。比如一男一女性,将其按倒,由于女性反抗未能将其插入被害女性的内,这时该男子就属于:罪(未遂)。
(四)热恋男女的性行为与罪的问题如果男女热恋,可以证实二人正属于恋人关系的:当该男子与女朋友发生性行为,事后女朋友反悔的,一般来说,不算罪。在21世纪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恋人间的性行为一般处理原则都是:慎用刑法里的罪。
(五)发生性行为时女子半推半就,是否属于罪的问题发生性行为时,如果女子当时半推半就,而事后又后悔的;如果男性可以证明当时女子确实属于"半推半就”,则不属于强奸罪;如果男性无法证明当时女子属于"半推半就",而女子却有证据证明该性行为违背了自己意志,则可以按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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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给警察说手机丢了,警察会管吗
10w+浏览2024-02-18
警察强奸女警察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在所有的国家,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的影响,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比如使用药物麻醉女性后,与其发生性行为,事后证实该性行为不是该女子自愿的,也属于)。
2、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案里的一般问题
(一)问题:在一些国家的刑法中:一个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同一个发生性关系(未满十四周岁),不管该是否自愿,罪都成立。这里所谓的,是指刑法里规定的、未达到一定年龄的女性。其立法法理是:没有足够的能力对行为作出正确判断,决定是否"同意",因此即使该实际上"同意"与他人,该"同意"在法理上也是无效的,即不被法律承认,与该者依然需按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在司法解释中,凡与未满14周岁的女子发生性关系,不论该女子是否自愿,都属于罪。也就是说中国的刑法""概念指不满14周岁的女性。在,刑法将""年龄规定为不满16周岁。若与该发生性关系,会被控"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罪",俗称"衰十一"。在日本,刑法将""年龄规定为不满12周岁。
(二)问题:在某些国家的刑法里(比如中国的刑法),""不是一个罪名,它只是"罪"的加重情节,也就是说""仍然属于"",但它是更恶劣更严重的行为。对于,刑在罪的量刑基础上,再加重量刑。比如若普通罪判被告有期徒刑7年,则可判被告10年以上有期徒刑,某些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甚至可以判被告无期徒刑。
(三)罪是否成立的问题罪是一种比较复杂的罪名,往往会产生很多争议。一个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关键(仅就中国大陆的刑法来说):
(1)罪的主体必须是男性,也就是说中国刑法认为:女性是不可能男性的;
(2)罪的对象必须是女性,也就是说中国刑法认为:男性是没法被的;
(3)从情节上讲,必须是男性强迫女性与其发生性行为,女性不是自愿的。强迫,不仅包括各种暴力、胁迫手段,还包括麻醉、灌醉、欺骗、诱惑等手段。
(4)从细节上说,男性必须将插入被害女性的内,才可以构成罪。在刑法上,这被称之为"奸入"。如果没有"奸入",虽也属于罪,但确切的说属于:罪(未遂)。比如一男一女性,将其按倒,由于女性反抗未能将其插入被害女性的内,这时该男子就属于:罪(未遂)。
(四)热恋男女的性行为与罪的问题如果男女热恋,可以证实二人正属于恋人关系的:当该男子与女朋友发生性行为,事后女朋友反悔的,一般来说,不算罪。在21世纪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恋人间的性行为一般处理原则都是:慎用刑法里的罪。
(五)发生性行为时女子半推半就,是否属于罪的问题发生性行为时,如果女子当时半推半就,而事后又后悔的;如果男性可以证明当时女子确实属于"半推半就”,则不属于强奸罪;如果男性无法证明当时女子属于"半推半就",而女子却有证据证明该性行为违背了自己意志,则可以按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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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给钱又不给怎么办去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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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在所有的国家,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的影响,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比如使用药物麻醉女性后,与其发生性行为,事后证实该性行为不是该女子自愿的,也属于)。
2、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案里的一般问题
(一)问题:在一些国家的刑法中:一个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同一个发生性关系(未满十四周岁),不管该是否自愿,罪都成立。这里所谓的,是指刑法里规定的、未达到一定年龄的女性。其立法法理是:没有足够的能力对行为作出正确判断,决定是否"同意",因此即使该实际上"同意"与他人,该"同意"在法理上也是无效的,即不被法律承认,与该者依然需按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在司法解释中,凡与未满14周岁的女子发生性关系,不论该女子是否自愿,都属于罪。也就是说中国的刑法""概念指不满14周岁的女性。在,刑法将""年龄规定为不满16周岁。若与该发生性关系,会被控"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罪",俗称"衰十一"。在日本,刑法将""年龄规定为不满12周岁。
(二)问题:在某些国家的刑法里(比如中国的刑法),""不是一个罪名,它只是"罪"的加重情节,也就是说""仍然属于"",但它是更恶劣更严重的行为。对于,刑在罪的量刑基础上,再加重量刑。比如若普通罪判被告有期徒刑7年,则可判被告10年以上有期徒刑,某些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甚至可以判被告无期徒刑。
(三)罪是否成立的问题罪是一种比较复杂的罪名,往往会产生很多争议。一个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关键(仅就中国大陆的刑法来说):
(1)罪的主体必须是男性,也就是说中国刑法认为:女性是不可能男性的;
(2)罪的对象必须是女性,也就是说中国刑法认为:男性是没法被的;
(3)从情节上讲,必须是男性强迫女性与其发生性行为,女性不是自愿的。强迫,不仅包括各种暴力、胁迫手段,还包括麻醉、灌醉、欺骗、诱惑等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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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热恋男女的性行为与罪的问题如果男女热恋,可以证实二人正属于恋人关系的:当该男子与女朋友发生性行为,事后女朋友反悔的,一般来说,不算罪。在21世纪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恋人间的性行为一般处理原则都是:慎用刑法里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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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衣服不给钱给说了可报警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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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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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案里的一般问题
(一)问题:在一些国家的刑法中:一个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同一个发生性关系(未满十四周岁),不管该是否自愿,罪都成立。这里所谓的,是指刑法里规定的、未达到一定年龄的女性。其立法法理是:没有足够的能力对行为作出正确判断,决定是否"同意",因此即使该实际上"同意"与他人,该"同意"在法理上也是无效的,即不被法律承认,与该者依然需按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在司法解释中,凡与未满14周岁的女子发生性关系,不论该女子是否自愿,都属于罪。也就是说中国的刑法""概念指不满14周岁的女性。在,刑法将""年龄规定为不满16周岁。若与该发生性关系,会被控"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罪",俗称"衰十一"。在日本,刑法将""年龄规定为不满12周岁。
(二)问题:在某些国家的刑法里(比如中国的刑法),""不是一个罪名,它只是"罪"的加重情节,也就是说""仍然属于"",但它是更恶劣更严重的行为。对于,刑在罪的量刑基础上,再加重量刑。比如若普通罪判被告有期徒刑7年,则可判被告10年以上有期徒刑,某些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甚至可以判被告无期徒刑。
(三)罪是否成立的问题罪是一种比较复杂的罪名,往往会产生很多争议。一个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关键(仅就中国大陆的刑法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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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罪的对象必须是女性,也就是说中国刑法认为:男性是没法被的;
(3)从情节上讲,必须是男性强迫女性与其发生性行为,女性不是自愿的。强迫,不仅包括各种暴力、胁迫手段,还包括麻醉、灌醉、欺骗、诱惑等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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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给别人找不到债务人报警警察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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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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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罪的主体必须是男性,也就是说中国刑法认为:女性是不可能男性的;
(2)罪的对象必须是女性,也就是说中国刑法认为:男性是没法被的;
(3)从情节上讲,必须是男性强迫女性与其发生性行为,女性不是自愿的。强迫,不仅包括各种暴力、胁迫手段,还包括麻醉、灌醉、欺骗、诱惑等手段。
(4)从细节上说,男性必须将插入被害女性的内,才可以构成罪。在刑法上,这被称之为"奸入"。如果没有"奸入",虽也属于罪,但确切的说属于:罪(未遂)。比如一男一女性,将其按倒,由于女性反抗未能将其插入被害女性的内,这时该男子就属于:罪(未遂)。
(四)热恋男女的性行为与罪的问题如果男女热恋,可以证实二人正属于恋人关系的:当该男子与女朋友发生性行为,事后女朋友反悔的,一般来说,不算罪。在21世纪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恋人间的性行为一般处理原则都是:慎用刑法里的罪。
(五)发生性行为时女子半推半就,是否属于罪的问题发生性行为时,如果女子当时半推半就,而事后又后悔的;如果男性可以证明当时女子确实属于"半推半就”,则不属于强奸罪;如果男性无法证明当时女子属于"半推半就",而女子却有证据证明该性行为违背了自己意志,则可以按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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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给别人找不到欠债人报警警察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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