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开庭前找人替代开庭,这样合理吗,答辩状中也要求分割财产我提起反诉和申请法院调查书,法官拒收,我上诉后二审庭审对我有利,孩子的笔录和对方拒付抚养费的录音证明了一切,现在进入调解阶段?我该怎么维权?调解不成,一审时原告隐瞒财产伪造债务,估计调解不会成功,现在二审法官说一审没有涉及财产和债务,不顾孩子长期跟我没有询问六岁孩子的意愿把孩子判给原告,对放弃共同财产和债务让我另行起诉,二审也只针对一审进行宣判,不顾我的财产诉讼请求,改判还是发回重审?哪种方式好些,因为对方隐瞒财产,调解分歧太大问题补充:为什么要把一个民事案件分割为两个民事案件?不能一次诉讼解决?而且离婚不是简单的民事案件一审我在答辩状中提到了分割财产,并且提交财产反诉状,法官拒收,二审上诉时我在上诉状中列明了我的诉讼请求,二审为什么不能支持这些诉讼请求吗,是一起综合了离婚,抚养权,财产分割的复合式诉讼
[律师回复] 至于你说提起反诉,你是什么时间提的,一审只能审理原告状中的诉讼请求,一审你们没有提起有关财产和债务的诉讼,二审是不会审理的。对于财产和债务,对于答辩状中你提出的请求只能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离婚案件应该是比较简单的民事案件之一,法律事实比较清楚,就像法官说的,找到证据另行提讼,要求分割财产。答辩状不是状,我不敢苟同,反诉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二审审理时一审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也只能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这些都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解释中规定的。对于你说的离婚不是简单的民事案件我想二审改判的可能性大一些,二审做法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