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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费用包括什么

#土地承包 最新修订 | 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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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昊律师
郭昊律师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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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专业能力强,土地承包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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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土地承包及多种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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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土地开发费用包括内容如下:
1、基础设施配套费。对于基础设施配套常常概括为“三通一平”和“七通一平”。
2、公共事业建设配套费用。这与项目大小、用地规模有关,各地情况不一,视实际情况而定。
3、小区开发配套费。同公共事业建设配套费类似,各地根据用地情况确定合理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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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补偿款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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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费用包括什么
土地开发费用包括内容如下: 1、基础设施配套费。对于基础设施配套常常概括为“三通一平”和“七通一平”。 2、公共事业建设配套费用。这与项目大小、用地规模有关,各地情况不一,视实际情况而定。 3、小区开发配套费。同公共事业建设配套费类似,各地根据用地情况确定合理的标准。
1w浏览2024-10-29
土地承包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承包方式有哪些 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 二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 家庭承包 家庭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一种承包方式。其特点: (1)承包双方当事人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发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 (2)承包对象主要是耕地、林地和草地,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 (3)根据公平分配和人人有份的原则承包,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发包; (4)承包期较长,耕地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林地经批准还可以更长; (5)承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法定的,承包方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土地流转权、土地被征用占用的补偿权等; (6)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 (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 (8)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物权方式予以保护,有权提出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要求; (9)承包收益可以继承,耕地、草地的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 其他方式承包 其他方式承包相对于家庭承包而言,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将“四荒”地、养殖水面等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一种承包方式。 其特点: (1)承包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发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联户和成员,也可以是经本集体经济组织大部分成员同意的外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甚至是城市企事业单位和职工; (2)承包对象主要是“四荒”地、养殖水面,及其他零星土地,没有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 (3)根据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承包,采用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市场化方式运作; (4)承包期有长有短,由承包双方协商确定,既有长期承包(如50年),也有短期、临时承包; (5)承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承包双方协定; (6)土地承包经营权需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后才能流转; (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 (8)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债权方式予以保护,通常只享有债权请求权,请求损害赔偿; (9)承包收益可以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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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五证包括哪些
“五证”包括: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土部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明开发商已交纳了土地出让金,拥有产权保障);建设部门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国土部门的《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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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补偿款包括哪些
土地开发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1w浏览2024-10-01
土地承包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承包方式有哪些 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 二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 家庭承包 家庭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一种承包方式。其特点: (1)承包双方当事人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发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 (2)承包对象主要是耕地、林地和草地,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 (3)根据公平分配和人人有份的原则承包,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发包; (4)承包期较长,耕地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林地经批准还可以更长; (5)承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法定的,承包方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土地流转权、土地被征用占用的补偿权等; (6)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 (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 (8)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物权方式予以保护,有权提出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要求; (9)承包收益可以继承,耕地、草地的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 其他方式承包 其他方式承包相对于家庭承包而言,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将“四荒”地、养殖水面等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一种承包方式。 其特点: (1)承包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发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联户和成员,也可以是经本集体经济组织大部分成员同意的外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甚至是城市企事业单位和职工; (2)承包对象主要是“四荒”地、养殖水面,及其他零星土地,没有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 (3)根据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承包,采用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市场化方式运作; (4)承包期有长有短,由承包双方协商确定,既有长期承包(如50年),也有短期、临时承包; (5)承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承包双方协定; (6)土地承包经营权需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后才能流转; (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 (8)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债权方式予以保护,通常只享有债权请求权,请求损害赔偿; (9)承包收益可以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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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承包土地违约怎么办
合同违约时,守约方可依约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后果。若违约方拒绝赔偿,守约方应收集证据,撰写诉讼状,向违约方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以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建议守约方保留证据,了解法律程序,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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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承包方式有哪些 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 二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 家庭承包 家庭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一种承包方式。其特点: (1)承包双方当事人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发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 (2)承包对象主要是耕地、林地和草地,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 (3)根据公平分配和人人有份的原则承包,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发包; (4)承包期较长,耕地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林地经批准还可以更长; (5)承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法定的,承包方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土地流转权、土地被征用占用的补偿权等; (6)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 (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 (8)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物权方式予以保护,有权提出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要求; (9)承包收益可以继承,耕地、草地的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 其他方式承包 其他方式承包相对于家庭承包而言,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将“四荒”地、养殖水面等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一种承包方式。 其特点: (1)承包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发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联户和成员,也可以是经本集体经济组织大部分成员同意的外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甚至是城市企事业单位和职工; (2)承包对象主要是“四荒”地、养殖水面,及其他零星土地,没有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 (3)根据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承包,采用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市场化方式运作; (4)承包期有长有短,由承包双方协商确定,既有长期承包(如50年),也有短期、临时承包; (5)承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承包双方协定; (6)土地承包经营权需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后才能流转; (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 (8)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债权方式予以保护,通常只享有债权请求权,请求损害赔偿; (9)承包收益可以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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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被开发要怎么补偿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1w浏览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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