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盗窃罪立案追诉的法律标准是怎样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贵州省范围内盗窃案件的立案标准明确规定如下:首先,盗窃公私财物达一千元人民币及以上者,属于盗窃金额较大,而盗窃金额巨大者为一千元至三千元人民币以上;其次,两年内有三次或更多次数的盗窃行为;再次,通过非法手段非法侵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且与外部社会紧密隔离的住所进行盗窃活动;此外,在公众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最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达到一定数额或者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多种犯罪行为之一的均需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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