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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 最新修订 | 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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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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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假如法定代表人身兼公司职务的话,他也有必要同公司签署合同;要是没有担任任何职务的情况下,便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了。
所谓的劳动合同,即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了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明确各自权益与责任而达成的书面约定。
因此,依法代表人和公司的员工角色相同都必须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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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哪些情况下需要负责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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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企业负责人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如果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需与公司签订合同;若不担任职务,则无需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权益和责任而签订的书面协议。因此,依法而言,代表人与员工一样,都需签订劳动合同。
1w浏览2024-03-26
现在连锁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及所有门店的企业负责人
[律师回复]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事务执行人又称“合伙的负责人”。由全体合伙人选举,负责合伙日常事务执行的合伙人。合伙事务执行人的选举,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合伙事务执行人一经选任,即为合伙的代理人,没有正当的理由不能辞职或解任。合伙事务执行人在执行业务中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合伙及其 其他合伙人共同承担。 任何合伙人都不能以执行人的过错而推卸责任。但在合伙内部,各合伙人有权要求由于故意或疏忽造成其损失的执行人赔偿。对合伙的重大事务的执行,除非在不可能与其他合伙人商量的紧急情况下,都须得到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执行人不得擅自作主,否则也应承担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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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10w+浏览2024-07-30
企业人事部负责劳动合同签订吗
企业人事部负责劳动合同签订。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后的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未在限定的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是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管部门去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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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企业职工因劳务受伤谁负责
1w浏览2025-04-26
现在连锁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及所有门店的企业负责人
[律师回复]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事务执行人又称“合伙的负责人”。由全体合伙人选举,负责合伙日常事务执行的合伙人。合伙事务执行人的选举,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合伙事务执行人一经选任,即为合伙的代理人,没有正当的理由不能辞职或解任。合伙事务执行人在执行业务中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合伙及其 其他合伙人共同承担。 任何合伙人都不能以执行人的过错而推卸责任。但在合伙内部,各合伙人有权要求由于故意或疏忽造成其损失的执行人赔偿。对合伙的重大事务的执行,除非在不可能与其他合伙人商量的紧急情况下,都须得到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执行人不得擅自作主,否则也应承担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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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劳动合同与谁签
10w+浏览2024-11-25
企业哪个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签订
劳动合同通常都是由企业的人事部门负责跟员工签订的,具体由用人单位规定。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跟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以后,必须在一个月之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是从员工入职当天就开始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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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员工未签劳动合同出工伤,企业需负责赔偿吗
企业对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工伤负赔偿责任;雇员在执行职务中受伤,雇主需承担赔偿义务。如第三方致伤,雇员可选择向第三方或雇主索赔;雇主赔偿后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1w浏览2024-06-25
现在连锁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及所有门店的企业负责人
[律师回复]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事务执行人又称“合伙的负责人”。由全体合伙人选举,负责合伙日常事务执行的合伙人。合伙事务执行人的选举,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合伙事务执行人一经选任,即为合伙的代理人,没有正当的理由不能辞职或解任。合伙事务执行人在执行业务中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合伙及其 其他合伙人共同承担。 任何合伙人都不能以执行人的过错而推卸责任。但在合伙内部,各合伙人有权要求由于故意或疏忽造成其损失的执行人赔偿。对合伙的重大事务的执行,除非在不可能与其他合伙人商量的紧急情况下,都须得到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执行人不得擅自作主,否则也应承担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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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劳动合同如何签订
10w+浏览2024-10-17
企业偷税漏税法人代表是否需要负责
企业偷税漏税法人代表肯定是需要负责的,因为法人代表属于企业的直接责任人,企业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司法部门都会直接追究企业的负责人和其他主管人员的刑事责任,另外还要对企业判处罚金。还有,一般企业的财务总监不可能对企业偷税漏税的行为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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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劳动仲裁联系不上企业负责人怎么办?
劳动仲裁联系不上企业负责人,可以可以采用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如果联系不上企业负责人,且经送达后企业负责人仍不出庭,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
1w浏览2025-05-03
现在连锁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及所有门店的企业负责人
[律师回复]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事务执行人又称“合伙的负责人”。由全体合伙人选举,负责合伙日常事务执行的合伙人。合伙事务执行人的选举,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合伙事务执行人一经选任,即为合伙的代理人,没有正当的理由不能辞职或解任。合伙事务执行人在执行业务中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合伙及其 其他合伙人共同承担。 任何合伙人都不能以执行人的过错而推卸责任。但在合伙内部,各合伙人有权要求由于故意或疏忽造成其损失的执行人赔偿。对合伙的重大事务的执行,除非在不可能与其他合伙人商量的紧急情况下,都须得到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执行人不得擅自作主,否则也应承担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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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和谁签订劳动合同
10w+浏览2024-10-23
企业偷税漏税财务人员需要负责任吗
偷逃税款视情况处理,若未构成犯罪,企业应受行政处罚;若涉案金额大或情节严重,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将负刑事责任。若员工因受上级威胁等不当压力而使用虚假发票,属胁从犯,应根据具体情节减轻或免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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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员工自己拒签劳动合同企业要担责吗
1w浏览2025-03-27
现在连锁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及所有门店的企业负责人
[律师回复]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事务执行人又称“合伙的负责人”。由全体合伙人选举,负责合伙日常事务执行的合伙人。合伙事务执行人的选举,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合伙事务执行人一经选任,即为合伙的代理人,没有正当的理由不能辞职或解任。合伙事务执行人在执行业务中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合伙及其 其他合伙人共同承担。 任何合伙人都不能以执行人的过错而推卸责任。但在合伙内部,各合伙人有权要求由于故意或疏忽造成其损失的执行人赔偿。对合伙的重大事务的执行,除非在不可能与其他合伙人商量的紧急情况下,都须得到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执行人不得擅自作主,否则也应承担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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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哪个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签订
10w+浏览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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