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我的弟弟被抓了,现在也在监视居住当中,所以想咨询一下有关。刑拘解除转监视居住的释放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其实刑拘解除转监视居住的释放依据如下
1、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可适用《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2、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可适用《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提请逮捕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可适用《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