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是否涉及股东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相应规定,当公司面临破产清算了结其经营事务之际,其各项流程如下所述:首先,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并达成有关解散公司之决议;其次,设立专门的清算小组以确保相关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接下来,必须向相关部门进行清算组与备案登记;再者,要在指定的清算初始日期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目录以备查核;同时,也必须依法缴纳国家税务部门以及地方税收机构的相关税费;在历经三个月的公司清算公告之后,应再度拟制清算终结时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紧接着,便需拟定清算分配方案供股东大会讨论审定;最后,相应的清算组还需撰写清算报告、在清算期间内收支报表以及各类财务帐册,提交给股东大会予以正式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