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交的定金会作为购房款吗

#二手房纠纷 最新修订 | 2024-09-11
3.5k浏览
朱瑞雷律师
朱瑞雷律师在线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5.0分服务:1846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二手房纠纷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二手房纠纷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二手房纠纷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屋时支付的定金通常会被并入购房款项中,其主要作用是抵充部分首次付款。以交纳3万元定金为例,若首付款总和需达到30万元,那么在进行首付款支付时只需交付27万元即可。此外,部分新开发楼盘项目还可能提供额外的优惠措施,即尽早缴纳定金可享受到更为丰厚的抵扣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二手房纠纷案件·推荐文章

连云港152****490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6****636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34****648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509人选择咨询律师
671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交的定金会作为购房款吗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0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5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8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6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7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8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3****38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6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0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4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0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8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8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6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8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5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3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1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4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2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1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2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0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1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6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2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4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5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2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3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3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3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2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4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3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2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0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5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1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1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6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2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2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2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3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6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4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2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1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4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134****695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34****596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56****757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商业银行是否可以作为并购贷款交易机构
可以,商业银行作为并购贷款的交易机构是近年来企业并购贷款的主要形式。商业银行的并购贷款是我国企业并购活动中一项最重要的融资方式。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购房团购费怎么收?购房团购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所谓购房团购,规范的说是指一定数量的购房者自发组团或者在团购组织的安排下,由选出的代表或者单位,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最终在某一时间段内以低于散户市场成交价格签订《合同》的一种消费过程。对开发商而言主要是带来了大量的成交,对客户而言主要是得到了实惠,属于一种双赢的营销模式。目前,房地产团购主要是以网络公司或专门的房地产营销公司为平台结构订立团购协议的模式。 由此可见,代理机构或者房地产公司虽然在此过程中有参与,但不是团购费的收取方,并不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房地产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六条第三项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不得采取由第三方向买受方收取的团购费、网络费等各类相关费用。”但是该文件很快就被《苏州关于规范全市房地产团购销售行为的通知》所取代,其主要的要求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所有房源全部交给电商团购,只要楼盘存有未售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确保不参加团购的购房者也可以在售楼处购到商品房。不得强迫购房者参加各类团购、网购活动。房地产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商品房团购活动时,应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房源,合理确定团购规模,不得无限制发展团购会员,以免造成市场混乱。”可见,在对房地产团购费的性质认识趋于一致的情况下,监管部门以规范性文件的性质最终承认了企业可以收取团购费,只是表明了不得因此损害消费者的权利。
4.2w浏览
购房合同可以作为购房首付吗
10w+浏览2023-09-22
购房团购费怎么收?购房团购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所谓购房团购,规范的说是指一定数量的购房者自发组团或者在团购组织的安排下,由选出的代表或者单位,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最终在某一时间段内以低于散户市场成交价格签订《合同》的一种消费过程。对开发商而言主要是带来了大量的成交,对客户而言主要是得到了实惠,属于一种双赢的营销模式。目前,房地产团购主要是以网络公司或专门的房地产营销公司为平台结构订立团购协议的模式。 由此可见,代理机构或者房地产公司虽然在此过程中有参与,但不是团购费的收取方,并不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房地产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六条第三项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不得采取由第三方向买受方收取的团购费、网络费等各类相关费用。”但是该文件很快就被《苏州关于规范全市房地产团购销售行为的通知》所取代,其主要的要求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所有房源全部交给电商团购,只要楼盘存有未售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确保不参加团购的购房者也可以在售楼处购到商品房。不得强迫购房者参加各类团购、网购活动。房地产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商品房团购活动时,应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房源,合理确定团购规模,不得无限制发展团购会员,以免造成市场混乱。”可见,在对房地产团购费的性质认识趋于一致的情况下,监管部门以规范性文件的性质最终承认了企业可以收取团购费,只是表明了不得因此损害消费者的权利。
4.2w浏览
什么情况下购房会算作二套购房
10w+浏览2024-02-28
购房团购费怎么收?购房团购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所谓购房团购,规范的说是指一定数量的购房者自发组团或者在团购组织的安排下,由选出的代表或者单位,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最终在某一时间段内以低于散户市场成交价格签订《合同》的一种消费过程。对开发商而言主要是带来了大量的成交,对客户而言主要是得到了实惠,属于一种双赢的营销模式。目前,房地产团购主要是以网络公司或专门的房地产营销公司为平台结构订立团购协议的模式。 由此可见,代理机构或者房地产公司虽然在此过程中有参与,但不是团购费的收取方,并不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房地产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六条第三项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不得采取由第三方向买受方收取的团购费、网络费等各类相关费用。”但是该文件很快就被《苏州关于规范全市房地产团购销售行为的通知》所取代,其主要的要求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所有房源全部交给电商团购,只要楼盘存有未售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确保不参加团购的购房者也可以在售楼处购到商品房。不得强迫购房者参加各类团购、网购活动。房地产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商品房团购活动时,应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房源,合理确定团购规模,不得无限制发展团购会员,以免造成市场混乱。”可见,在对房地产团购费的性质认识趋于一致的情况下,监管部门以规范性文件的性质最终承认了企业可以收取团购费,只是表明了不得因此损害消费者的权利。
4.2w浏览
购房合同上写的购房认购书可以作为购房合同吗
10w+浏览2023-09-08
购房团购费怎么收?购房团购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所谓购房团购,规范的说是指一定数量的购房者自发组团或者在团购组织的安排下,由选出的代表或者单位,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最终在某一时间段内以低于散户市场成交价格签订《合同》的一种消费过程。对开发商而言主要是带来了大量的成交,对客户而言主要是得到了实惠,属于一种双赢的营销模式。目前,房地产团购主要是以网络公司或专门的房地产营销公司为平台结构订立团购协议的模式。 由此可见,代理机构或者房地产公司虽然在此过程中有参与,但不是团购费的收取方,并不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房地产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六条第三项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不得采取由第三方向买受方收取的团购费、网络费等各类相关费用。”但是该文件很快就被《苏州关于规范全市房地产团购销售行为的通知》所取代,其主要的要求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所有房源全部交给电商团购,只要楼盘存有未售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确保不参加团购的购房者也可以在售楼处购到商品房。不得强迫购房者参加各类团购、网购活动。房地产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商品房团购活动时,应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房源,合理确定团购规模,不得无限制发展团购会员,以免造成市场混乱。”可见,在对房地产团购费的性质认识趋于一致的情况下,监管部门以规范性文件的性质最终承认了企业可以收取团购费,只是表明了不得因此损害消费者的权利。
4.2w浏览
癌症会不会作为减刑依据
10w+浏览2023-09-15
购房团购费怎么收?购房团购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所谓购房团购,规范的说是指一定数量的购房者自发组团或者在团购组织的安排下,由选出的代表或者单位,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最终在某一时间段内以低于散户市场成交价格签订《合同》的一种消费过程。对开发商而言主要是带来了大量的成交,对客户而言主要是得到了实惠,属于一种双赢的营销模式。目前,房地产团购主要是以网络公司或专门的房地产营销公司为平台结构订立团购协议的模式。 由此可见,代理机构或者房地产公司虽然在此过程中有参与,但不是团购费的收取方,并不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房地产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六条第三项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不得采取由第三方向买受方收取的团购费、网络费等各类相关费用。”但是该文件很快就被《苏州关于规范全市房地产团购销售行为的通知》所取代,其主要的要求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所有房源全部交给电商团购,只要楼盘存有未售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确保不参加团购的购房者也可以在售楼处购到商品房。不得强迫购房者参加各类团购、网购活动。房地产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商品房团购活动时,应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房源,合理确定团购规模,不得无限制发展团购会员,以免造成市场混乱。”可见,在对房地产团购费的性质认识趋于一致的情况下,监管部门以规范性文件的性质最终承认了企业可以收取团购费,只是表明了不得因此损害消费者的权利。
4.2w浏览
购房合同能作为贷款抵押吗
10w+浏览2023-09-16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沭阳177****4795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56****792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6****4012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苏州180****278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0****7264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78****682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