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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付工程款利息从什么时候计算

#工程款纠纷 最新修订 |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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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功律师
陈功律师在线
江苏盐海中亚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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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利息自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起计算。
若双方对于付款期限并无明确约定或存在模糊不清之处,以下三个阶段的日期将被视为应付款期限:
(1)建设工程已经实际交付的,则以交付当日为准;
(2)若建设工程尚未交付,则以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作为应付款期限;
(3)若建设工程既未交付,工程价款亦未进行结算,则以各方当事人起诉讼之日作为应付款期限。
利息应随同本金一并支付,何时支付本金,相应地,未按照约定支付的部分,便应在何时支付相应的利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请求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
(二)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
(三)因发包人原因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后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后起满二年。
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工程保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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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逾期付款利息从何时计算
一般应当自债务人违约之日起计算,违约之日可以从合同约定中得知。但是,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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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欠付工程款利息从什么时候计算
工程欠款的利率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算。若双方对付款期限无明确或模糊约定,则根据工程交付、竣工结算文件提交或提起诉讼的日期确定应付款期限。利息随本金支付,未按时支付的本金应同时支付利息。
1w浏览2024-05-24
工程欠款利息的计付标准是该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程欠款利息的计付标准是该怎样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所以,对于工程欠款利息的计付标准,当事人
首先可以自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就参考央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处理。
此外,该解释第6条还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在200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工程欠款的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之日。”
(一)如果是招标中标的工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计算,合同已约定具体价款一次性包死的话,视为工程造价已经约定,可以不再提出工程鉴定。
(二)发生争议前,双方已共同委托工程鉴定机构进行造价审价的,或一方委托的造价审价结果已经另一方书面确认的,可不再申请重新鉴定。
(三)双方已经对工程款达成协议,而发包方延迟付款的,可不申请鉴定。
(四)可事先准备工程款鉴定的申请书,待到双方在庭前交换证据时,如发现发包方提出工程款数目和自己核算的数目相差甚远,则必须当庭提出鉴定申请。否则,如数目相近,可不用提出鉴定。因为要不要提出鉴定和谁先提出鉴定,这不仅涉及到一个谁先预付鉴定费的问题,更涉及到案件的诉讼时间问题。
首先,鉴定时间是不计入审理期限的。
其次,办理鉴定本身也存在着一个对自己不利的变数,从承包方的债权实现的时间和利益出发,应学会巧妙地运用鉴定的技巧。再次,一旦承包方提出鉴定的申请,就必须积极、及时地准备搜集相应完整的证据材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资料等,特别是对已方有利,可增加工程造价的双方签证资料,或在履约过程涉及工人工资或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资料,适时提供给鉴定机构,保证工程鉴定的结果有利于已方。
3.2w浏览
欠付工程款的利息应当从什么时候计付
10w+浏览2023-09-23
欠付工程款的利息应当从什么时候计付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1w浏览2025-02-22
欠付工程款的利息应当从什么时候计付
8.3w浏览2023-09-16
欠款逾期付款利息从何时计算
1、一般应当自债务人违约之日起计算,违约之日可以从合同约定中得知。2、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利率不超过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1w浏览2025-02-06
欠付工程款的利息应该从何时计付
8.6w浏览2023-09-03
欠付工程款利息如何计算
逾期工程付款利息计算依双方协议,无约定按同类型贷款基准利率或市场报价利率。利息自应付工程价款日起算。付款时间未约定,依工程实际交付、提交竣工结算文件或诉讼当日为应付款计算节点。未完工未交付未结算,诉讼日为计算节点。
1w浏览2024-09-22
欠付工程款的利息应该从何时计付
10w+浏览2023-09-05
拖欠工程款支付利息如何计算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1w浏览202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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