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应如何应对

#抵押担保 最新修订 | 2024-09-05
3.8k浏览
李超律师
李超律师在线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5.0分服务:3652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抵押担保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抵押担保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抵押担保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担保人未履行其担保义务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担保权益持有者有权与担保人为达成共识寻找解决方案;
如未能如愿,则可决定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请求担保人履付相应责任。
值得指出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法指南中明确规定,在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到期债务或出现了双方达成的实现担保权益的特定情况下,担保物权持有者依法享有着对担保财产的优先受偿权,但除非有法律另行规定的其他情形,否则不得违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抵押担保案件·推荐文章

南京135****993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6****537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77****245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63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4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应如何应对
一键咨询
  • 158****13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3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5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5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8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1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5****06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8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7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7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6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7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8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5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5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5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5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4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2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0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0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2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8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7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0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7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5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5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8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8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4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6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8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7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7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4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5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1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2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7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6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7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4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6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0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2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7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5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1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3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152****964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35****151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8****776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应如何应对
当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职责,担保权益持有者有权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执行,要求担保人履行责任。中国法律保障担保物权持有者在债务人违约时享有优先受偿担保财产的权利,但在行使权利时须遵守法律规定,不得随意侵犯。
1w浏览2024-06-15
未履行合同怎么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未履行合同如何承担责任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未约定付款时间怎么
合同中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合同法》第161条的规定,合同中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首先适用《合同法》第6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付款期限,即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应当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价款的支付时间。那么,如何按合同有关条款来确定付款时间呢?一般认为“标的物交付订有期限的,其期限推定其为价金交付的期间。”因此,如果合同中定有货物交付期限,也可以推定为货款的交付期限。在没有约定付款时间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买受人应当在接到货物的同时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根据上述规定,出卖人供货后,如双方没有约定债务履行的履行期,应从买受人收货之日起适用两年诉讼时效。收货之日,一般以买受方签字接货单为准,或者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为准。
三、买卖双方同时履行合同怎么办
《合同法》第161条“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的规定,实际是要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与买受人付款的义务同时履行,此时任何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对待给付之前,都可以援引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相应的义务。但如果出卖人放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行交付标的物时,根据《合同法》第161条的规定,买受人在收到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之时,即系买受人应当付款的时间,出卖人既已交付标的物,而买受人如不支付价款,即构成违约,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价金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4.1w浏览
未履行担保责任,能否追偿责任
在未履行担保责任之际,担保人在顺利地履行完担保责任之后往往具备向债务人追索权益的合法权利。这是基于法律公正原则以及相关法规所明确规定的范畴之内的正当权益。然而,关于其最终的追偿成效是否能够得到实现,则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细致的考量,例如债务人的偿还债务的实际能力、担保合同中对权益分配的明确列明等等。
1w浏览2024-10-26
未履行合同怎么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未履行合同如何承担责任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未约定付款时间怎么
合同中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合同法》第161条的规定,合同中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首先适用《合同法》第6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付款期限,即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应当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价款的支付时间。那么,如何按合同有关条款来确定付款时间呢?一般认为“标的物交付订有期限的,其期限推定其为价金交付的期间。”因此,如果合同中定有货物交付期限,也可以推定为货款的交付期限。在没有约定付款时间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买受人应当在接到货物的同时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根据上述规定,出卖人供货后,如双方没有约定债务履行的履行期,应从买受人收货之日起适用两年诉讼时效。收货之日,一般以买受方签字接货单为准,或者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为准。
三、买卖双方同时履行合同怎么办
《合同法》第161条“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的规定,实际是要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与买受人付款的义务同时履行,此时任何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对待给付之前,都可以援引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相应的义务。但如果出卖人放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行交付标的物时,根据《合同法》第161条的规定,买受人在收到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之时,即系买受人应当付款的时间,出卖人既已交付标的物,而买受人如不支付价款,即构成违约,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价金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4.1w浏览
未履行担保责任,能否追偿
在未履行担保责任之后,即便已承担相应责任,一般的担保人仍有权利对债务人进行索求补偿。然而,是否能够顺遂地实现这一追偿权益以及能追回多少损失,往往将受到诸如担保合同中详细条款、债务方还款能力之类诸多因素的制约与影响。假如该担保责任源于相关法律的明文规定并且担保人已经切实履行了其应有职责,那么依照法律依据,他们自然同样享有合法的追偿权力。
1w浏览2024-10-09
未履行合同怎么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未履行合同如何承担责任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未约定付款时间怎么
合同中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合同法》第161条的规定,合同中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首先适用《合同法》第6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付款期限,即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应当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价款的支付时间。那么,如何按合同有关条款来确定付款时间呢?一般认为“标的物交付订有期限的,其期限推定其为价金交付的期间。”因此,如果合同中定有货物交付期限,也可以推定为货款的交付期限。在没有约定付款时间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买受人应当在接到货物的同时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根据上述规定,出卖人供货后,如双方没有约定债务履行的履行期,应从买受人收货之日起适用两年诉讼时效。收货之日,一般以买受方签字接货单为准,或者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为准。
三、买卖双方同时履行合同怎么办
《合同法》第161条“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的规定,实际是要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与买受人付款的义务同时履行,此时任何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对待给付之前,都可以援引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相应的义务。但如果出卖人放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行交付标的物时,根据《合同法》第161条的规定,买受人在收到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之时,即系买受人应当付款的时间,出卖人既已交付标的物,而买受人如不支付价款,即构成违约,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价金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4.1w浏览
担保人不履行责任应如何应对
当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被担保权人首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如诉讼,促使保证人履行义务。在中国,一般情况下,被担保权人有权在债务人违约或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时,优先从担保财产中受偿,除非有特殊法律规定。
1w浏览2024-06-15
未履行合同怎么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未履行合同如何承担责任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未约定付款时间怎么
合同中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合同法》第161条的规定,合同中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首先适用《合同法》第6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付款期限,即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应当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价款的支付时间。那么,如何按合同有关条款来确定付款时间呢?一般认为“标的物交付订有期限的,其期限推定其为价金交付的期间。”因此,如果合同中定有货物交付期限,也可以推定为货款的交付期限。在没有约定付款时间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买受人应当在接到货物的同时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根据上述规定,出卖人供货后,如双方没有约定债务履行的履行期,应从买受人收货之日起适用两年诉讼时效。收货之日,一般以买受方签字接货单为准,或者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为准。
三、买卖双方同时履行合同怎么办
《合同法》第161条“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的规定,实际是要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与买受人付款的义务同时履行,此时任何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对待给付之前,都可以援引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相应的义务。但如果出卖人放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行交付标的物时,根据《合同法》第161条的规定,买受人在收到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之时,即系买受人应当付款的时间,出卖人既已交付标的物,而买受人如不支付价款,即构成违约,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价金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4.1w浏览
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应承担哪些责任
违反合同义务可能导致债权人单方解约,债务人需担责,包括履行义务或赔偿损失。债权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在双务合同中,债务人拒绝对方履行义务时,不得以同时履行抗辩权为由推脱,除非明确表示不履行。
1w浏览2024-06-18
未履行合同怎么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未履行合同如何承担责任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未约定付款时间怎么
合同中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合同法》第161条的规定,合同中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首先适用《合同法》第6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付款期限,即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应当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价款的支付时间。那么,如何按合同有关条款来确定付款时间呢?一般认为“标的物交付订有期限的,其期限推定其为价金交付的期间。”因此,如果合同中定有货物交付期限,也可以推定为货款的交付期限。在没有约定付款时间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买受人应当在接到货物的同时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根据上述规定,出卖人供货后,如双方没有约定债务履行的履行期,应从买受人收货之日起适用两年诉讼时效。收货之日,一般以买受方签字接货单为准,或者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为准。
三、买卖双方同时履行合同怎么办
《合同法》第161条“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的规定,实际是要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与买受人付款的义务同时履行,此时任何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对待给付之前,都可以援引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相应的义务。但如果出卖人放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行交付标的物时,根据《合同法》第161条的规定,买受人在收到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之时,即系买受人应当付款的时间,出卖人既已交付标的物,而买受人如不支付价款,即构成违约,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价金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4.1w浏览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连云港181****2898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盐城188****524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0****8056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81****981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34****7859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苏州178****206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