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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能连续办理么

#取保候审 最新修订 |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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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雄峰律师
朱雄峰律师在线
北京盈科(丽水)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5.0分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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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处理取保候审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取保候审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取保候审及多种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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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且无任何例外。然而,对于此项措施是否能够进行续期处理,该法规并未做出具体规定。但是我们可以通过深入研究发现,在整个取保候审期间,无论是对于侦查阶段审查起诉环节,还是审判程序,都不能够出现任何中断现象。换句话说,若在首次取得取保候审资格后,相关案件仍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并且仍然满足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那么从理论上来讲,是有可能再次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然而,新的取保候审期限也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因此,尽管法规并未明确指出取保候审能否进行连续处理,但从其所传达的精神实质来看,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确实是可以进行连续处理的,只不过每次处理的期限均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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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能连续办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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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能连续办理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虽然法律未明确规定是否可续期,但实践中,若案件未结且符合条件,理论上可再次申请取保候审,但每次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因此,虽无明文规定连续处理,但依法律精神,取保候审在符合条件下可连续申请,每次不超过法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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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朋友需要记性取保候审了,不知道细节主要是什么,大家知道哦啊取保候审期限连续计算的办法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保证其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因此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 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继续进行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工作,不得不断。另一方面,由于法律规定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法定期限,公安司法 机关应抓紧有限的时间进行工作,以便更好地完成刑事诉讼的任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后,应当积极开展侦查活动,收集证据,而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并且,如果在侦查过程中收集到 了新的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证据,则应当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作出变更或者解除。监视居住限制犯罪嫌疑人的活动区域,是一种比较严厉的强制措 施,但公安司法机关不能因此就放松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更不能中断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使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本条规定,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据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下列情况下应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1.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恢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
2.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法律规定的期限具有约束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应当自觉遵守。,:一旦法定期限届满,必须立即解 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限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并有义务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 位。 人民检察院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检察长决定。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通知公安机关, 并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或者盖章,有保证人的,还应当通知保证人解除担保义务。解除取保候审时,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 应当通知公安机关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93条规定:需要解除取保候审的,由原决定机关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 在办案实践中,原决定取保候审机关需要解除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时,应当由办案部门制作《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书、通知书,并且及时通知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由派出所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在《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中首先要用 简练的文字阐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理由、依据以及取保候审的时间、保证人的情况,如果是以保证金担保的,要说明交纳保证金的数额。然后根据犯罪嫌 疑人的不同情况,阐明解除取保候审的理由和依据。解除取保候审的理由要根据嫌疑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叙述。因撤销案件而解除取保候审的,要说明撤销案件的理 由,如案件事实已经查清,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等,因对犯罪嫌疑人作其他处理(如劳动教养、少管等)而解除取保候 审的,要说明案件事实已查清,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虽然不构成犯罪,但依法已作其他处理等。对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批准解聊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并通知执行取保候审理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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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连续2次取保候审
10w+浏览2024-11-28
取保候审可以连续办理吗
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不能连续办。这是因为有严格的条件和期限限制,主要是为了保证刑事司法的公正。要是原取保候审到期了,但案子还没结,就得按照法律规定,转成其他合适的法律程序,不能延长取保候审,这样才能维护法律秩序和程序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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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朋友需要记性取保候审了,不知道细节主要是什么,大家知道哦啊取保候审期限连续计算的办法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保证其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因此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 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继续进行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工作,不得不断。另一方面,由于法律规定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法定期限,公安司法 机关应抓紧有限的时间进行工作,以便更好地完成刑事诉讼的任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后,应当积极开展侦查活动,收集证据,而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并且,如果在侦查过程中收集到 了新的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证据,则应当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作出变更或者解除。监视居住限制犯罪嫌疑人的活动区域,是一种比较严厉的强制措 施,但公安司法机关不能因此就放松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更不能中断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使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本条规定,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据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下列情况下应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1.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恢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
2.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法律规定的期限具有约束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应当自觉遵守。,:一旦法定期限届满,必须立即解 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限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并有义务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 位。 人民检察院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检察长决定。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通知公安机关, 并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或者盖章,有保证人的,还应当通知保证人解除担保义务。解除取保候审时,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 应当通知公安机关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93条规定:需要解除取保候审的,由原决定机关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 在办案实践中,原决定取保候审机关需要解除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时,应当由办案部门制作《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书、通知书,并且及时通知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由派出所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在《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中首先要用 简练的文字阐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理由、依据以及取保候审的时间、保证人的情况,如果是以保证金担保的,要说明交纳保证金的数额。然后根据犯罪嫌 疑人的不同情况,阐明解除取保候审的理由和依据。解除取保候审的理由要根据嫌疑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叙述。因撤销案件而解除取保候审的,要说明撤销案件的理 由,如案件事实已经查清,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等,因对犯罪嫌疑人作其他处理(如劳动教养、少管等)而解除取保候 审的,要说明案件事实已查清,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虽然不构成犯罪,但依法已作其他处理等。对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批准解聊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并通知执行取保候审理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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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取保候审
10w+浏览2024-11-02
取保候审可否连续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强制措施,不可以连续使用,它的使用受到严格条件和时间的双重限制。这一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同时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但是,使用这一措施必须遵循法定程序,确保不过期、不滥用。它的单次适用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不能随意延长或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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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需要记性取保候审了,不知道细节主要是什么,大家知道哦啊取保候审期限连续计算的办法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保证其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因此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 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继续进行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工作,不得不断。另一方面,由于法律规定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法定期限,公安司法 机关应抓紧有限的时间进行工作,以便更好地完成刑事诉讼的任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后,应当积极开展侦查活动,收集证据,而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并且,如果在侦查过程中收集到 了新的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证据,则应当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作出变更或者解除。监视居住限制犯罪嫌疑人的活动区域,是一种比较严厉的强制措 施,但公安司法机关不能因此就放松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更不能中断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使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本条规定,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据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下列情况下应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1.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恢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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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能连续使用吗
10w+浏览2024-03-04
取保候审能连续吗
一般来说,取保候审不能连续办。因为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严格的期限和条件限制。按常规,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限是12个月。要是期限到了,案件还没破或者审理环节没完,就得解除取保候审,或者换其他强制措施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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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需要记性取保候审了,不知道细节主要是什么,大家知道哦啊取保候审期限连续计算的办法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保证其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因此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 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继续进行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工作,不得不断。另一方面,由于法律规定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法定期限,公安司法 机关应抓紧有限的时间进行工作,以便更好地完成刑事诉讼的任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后,应当积极开展侦查活动,收集证据,而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并且,如果在侦查过程中收集到 了新的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证据,则应当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作出变更或者解除。监视居住限制犯罪嫌疑人的活动区域,是一种比较严厉的强制措 施,但公安司法机关不能因此就放松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更不能中断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使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本条规定,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据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下列情况下应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1.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恢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
2.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法律规定的期限具有约束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应当自觉遵守。,:一旦法定期限届满,必须立即解 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限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并有义务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 位。 人民检察院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检察长决定。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通知公安机关, 并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或者盖章,有保证人的,还应当通知保证人解除担保义务。解除取保候审时,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 应当通知公安机关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93条规定:需要解除取保候审的,由原决定机关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 在办案实践中,原决定取保候审机关需要解除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时,应当由办案部门制作《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书、通知书,并且及时通知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由派出所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在《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中首先要用 简练的文字阐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理由、依据以及取保候审的时间、保证人的情况,如果是以保证金担保的,要说明交纳保证金的数额。然后根据犯罪嫌 疑人的不同情况,阐明解除取保候审的理由和依据。解除取保候审的理由要根据嫌疑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叙述。因撤销案件而解除取保候审的,要说明撤销案件的理 由,如案件事实已经查清,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等,因对犯罪嫌疑人作其他处理(如劳动教养、少管等)而解除取保候 审的,要说明案件事实已查清,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虽然不构成犯罪,但依法已作其他处理等。对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批准解聊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并通知执行取保候审理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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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否可以连续办理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强制措施,是为了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同时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实践中,一般不会连续批准取保候审申请。具体的适用方式和期限,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决定。除非出现新的法定事由,否则通常不会批准连续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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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需要记性取保候审了,不知道细节主要是什么,大家知道哦啊取保候审期限连续计算的办法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保证其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因此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 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继续进行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工作,不得不断。另一方面,由于法律规定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法定期限,公安司法 机关应抓紧有限的时间进行工作,以便更好地完成刑事诉讼的任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后,应当积极开展侦查活动,收集证据,而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并且,如果在侦查过程中收集到 了新的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证据,则应当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作出变更或者解除。监视居住限制犯罪嫌疑人的活动区域,是一种比较严厉的强制措 施,但公安司法机关不能因此就放松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更不能中断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使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本条规定,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据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下列情况下应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1.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恢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
2.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法律规定的期限具有约束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应当自觉遵守。,:一旦法定期限届满,必须立即解 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限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并有义务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 位。 人民检察院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检察长决定。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通知公安机关, 并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或者盖章,有保证人的,还应当通知保证人解除担保义务。解除取保候审时,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 应当通知公安机关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93条规定:需要解除取保候审的,由原决定机关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 在办案实践中,原决定取保候审机关需要解除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时,应当由办案部门制作《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书、通知书,并且及时通知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由派出所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在《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中首先要用 简练的文字阐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理由、依据以及取保候审的时间、保证人的情况,如果是以保证金担保的,要说明交纳保证金的数额。然后根据犯罪嫌 疑人的不同情况,阐明解除取保候审的理由和依据。解除取保候审的理由要根据嫌疑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叙述。因撤销案件而解除取保候审的,要说明撤销案件的理 由,如案件事实已经查清,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等,因对犯罪嫌疑人作其他处理(如劳动教养、少管等)而解除取保候 审的,要说明案件事实已查清,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虽然不构成犯罪,但依法已作其他处理等。对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批准解聊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并通知执行取保候审理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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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到期能连续吗
10w+浏览202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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