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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能否预先放弃

#人身侵权 最新修订 |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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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亚晴律师
时亚晴律师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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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事实并非如此。
诉讼时效上的放弃行为,可以被细分为两大类别:
其一为时效届满之前的预先放弃;
其二则为时效之时效过后的放弃。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无论是时效期内的预先放弃,还是时效期满之后的放弃,都是受到严格限制的。
对于民生权益的保护,诉讼时效利益都不得在时效期限尚未结束之前就提前被作出放弃。
假如被允许预先判断放弃时效利益,那些强势的权力群体可能会以此为手段,侵犯义务人的合法权益。
从平等公正保护的角度出发,我们不应轻易地让议事双方约定在时效期限之前放弃其时效利益,因为这无疑将使权利方得以无限期地行使其权利,完全背离了诉讼时效制度所主张的法定性原则,也与诉讼时效制度创制之初的初衷相矛盾。
基于此,我们认为,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承诺,实质上应当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七条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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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能否预先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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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能否预先放弃
诉讼时效放弃分为两类:过期前和过期后,但都受严格限制。对民生权益保护,诉讼时效利益不得提前放弃以防止权力滥用。平等公正原则下,不允许在时效期限前放弃,这违背法定性和初衷。因此,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承诺被视为无效,旨在维护权利义务平衡与诉讼时效制度的核心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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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诉讼时效能否预先放弃
诉讼时效放弃分为两类:过期前和过期后,但都受严格限制。对民生权益保护,诉讼时效利益不得提前放弃以防止权力滥用。平等公正原则下,不允许在时效期限前放弃,这违背法定性和初衷。因此,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承诺被视为无效,旨在维护权利义务平衡与诉讼时效制度的核心精神。
1w浏览2024-07-02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能预先约定放弃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放弃。优先受偿权制度的创立目的不仅在于保护施工企业的权益,更在于解决工程建设中拖欠的工程款问题,从而有效保障人工工资,保障农民工的基本生存权利,因此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农民工的生存权,因为生存权优先于其他一切经营性权利。但一旦允许承包人放弃优先受偿权,工程价款将沦为普通债权。在此种情况下,若建设工程本身已设定抵押,发包人不能支付工程欠款的情况下,承包人往往会因无力支付而拖欠工人工资,农民工工资将得不到有效保障,可能会造成农民工生活困难,由此还可能会引起一些集体、集体讨债甚至引发恶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同时,在开发商仍处于优势地位的建筑市场中,开发商要求承包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承包人将不得不接受该条件,放弃优先受偿权。
1、《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根据《物权法》第186条规定:抵押权人、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即合同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的流押、流质条款无效。
3、《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4、最高院《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规定: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也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且进一步加剧了农民工工资的拖欠,影响社会稳定。应加大工作力度,彻底解决拖欠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应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特别重视对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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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能否预先放弃
10w+浏览2023-09-25
诉讼时效能否预先放弃
诉讼时效放弃分为两类:过期前和过期后,但都受严格限制。对民生权益保护,诉讼时效利益不得提前放弃以防止权力滥用。平等公正原则下,不允许在时效期限前放弃,这违背法定性和初衷。因此,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承诺被视为无效,旨在维护权利义务平衡与诉讼时效制度的核心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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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诉讼时效能否预先放弃
诉讼时效放弃分为两类:过期前和过期后,但都受严格限制。对民生权益保护,诉讼时效利益不得提前放弃以防止权力滥用。平等公正原则下,不允许在时效期限前放弃,这违背法定性和初衷。因此,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承诺被视为无效,旨在维护权利义务平衡与诉讼时效制度的核心精神。
1w浏览2024-07-02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能预先约定放弃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放弃。优先受偿权制度的创立目的不仅在于保护施工企业的权益,更在于解决工程建设中拖欠的工程款问题,从而有效保障人工工资,保障农民工的基本生存权利,因此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农民工的生存权,因为生存权优先于其他一切经营性权利。但一旦允许承包人放弃优先受偿权,工程价款将沦为普通债权。在此种情况下,若建设工程本身已设定抵押,发包人不能支付工程欠款的情况下,承包人往往会因无力支付而拖欠工人工资,农民工工资将得不到有效保障,可能会造成农民工生活困难,由此还可能会引起一些集体、集体讨债甚至引发恶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同时,在开发商仍处于优势地位的建筑市场中,开发商要求承包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承包人将不得不接受该条件,放弃优先受偿权。
1、《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根据《物权法》第186条规定:抵押权人、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即合同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的流押、流质条款无效。
3、《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4、最高院《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规定: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也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且进一步加剧了农民工工资的拖欠,影响社会稳定。应加大工作力度,彻底解决拖欠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应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特别重视对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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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能否预先放弃
10w+浏览2023-09-03
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无效吗?
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无效,这是在《民法典》等民事法律之中明确规定的,这也就意味着若是当事人建立民事关系的时候,在民事合同书之中约定了一方将放弃诉讼时效的预期利益,那么该约定将会导致合同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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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诉讼时效能预先放弃吗
不能。 诉讼时效放弃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时效届满前预先放弃,另一种是诉讼时效届满后放弃。诉讼时效利益不得在时效期间届满前预先放弃。如果允许预先放弃时效利益,权利人可能会利用强势地位,损害义务人的权利。从公平保护的角度,不应该允许当事人预先约定放弃时效利益,否则等于权利人可以无期限的行使权利,违反了诉讼时效制度的法定性,与诉讼时效制度设立的目的不相吻合。 因此,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1w浏览2024-09-12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能预先约定放弃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放弃。优先受偿权制度的创立目的不仅在于保护施工企业的权益,更在于解决工程建设中拖欠的工程款问题,从而有效保障人工工资,保障农民工的基本生存权利,因此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农民工的生存权,因为生存权优先于其他一切经营性权利。但一旦允许承包人放弃优先受偿权,工程价款将沦为普通债权。在此种情况下,若建设工程本身已设定抵押,发包人不能支付工程欠款的情况下,承包人往往会因无力支付而拖欠工人工资,农民工工资将得不到有效保障,可能会造成农民工生活困难,由此还可能会引起一些集体、集体讨债甚至引发恶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同时,在开发商仍处于优势地位的建筑市场中,开发商要求承包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承包人将不得不接受该条件,放弃优先受偿权。
1、《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根据《物权法》第186条规定:抵押权人、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即合同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的流押、流质条款无效。
3、《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4、最高院《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规定: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也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且进一步加剧了农民工工资的拖欠,影响社会稳定。应加大工作力度,彻底解决拖欠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应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特别重视对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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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能否预先放弃
10w+浏览2024-02-25
民法典的诉讼时效法定和时效利益预先放弃无效有什么规定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的诉讼时效法定和时效利益预先放弃无效有什么规定,诉讼时效的中止有什么规定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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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预先放弃继承是否有效
1w浏览2025-07-26
可否预先放弃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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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可以预先放弃吗
不能。诉讼时效放弃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时效届满前预先放弃,另一种是诉讼时效届满后放弃。诉讼时效利益不得在时效期间届满前预先放弃。如果允许预先放弃时效利益,权利人可能会利用强势地位,损害义务人的权利。从公平保护的角度,不应该允许当事人预先约定放弃时效利益,否则等于权利人可以无期限的行使权利,违反了诉讼时效制度的法定性,与诉讼时效制度设立的目的不相吻合。因此,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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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能否预先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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