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职务侵占罪数额是销售额还是价值

#职务侵占辩护 最新修订 | 2024-09-06
3.4k浏览
刘兆杰律师
刘兆杰律师在线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5.0分服务:1556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职务侵占辩护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职务侵占辩护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职务侵占辩护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明确规定,对职务侵占罪的犯罪金额认定理应是指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流通价值。
在此之中,“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及“数额特别巨大”等具体标准皆以被非法侵占财产的价值大小为基准进行设定。
据此可知,职务侵占罪中提及的犯罪数额乃是围绕着财物流通价值展开,而非单纯地以销售总额作为衡量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厉风律师律师其他文章

宿迁156****800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77****901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1****842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631人选择咨询律师
604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职务侵占罪数额是销售额还是价值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4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5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4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7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0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7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7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1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6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8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1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2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1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3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7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6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4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6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7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2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4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5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0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1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3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4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6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0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1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1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0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6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4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1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3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2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8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1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1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6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2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4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7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1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7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8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1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3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7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2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181****882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0****145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0****757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生产销售假药罪犯罪数额假药价值有标准吗?
生产销售假药罪犯罪数额假药价值是没有标准的。我国的生产、销售假药是不设立案金额的,无论生产、销售多少都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生产、销售假药行为要认定犯罪的,数额并不是唯一的标准,如果数额达不到犯罪,但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都会构成犯罪。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职务侵占罪数额是销售额还是价值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明确规定,对职务侵占罪的犯罪金额认定理应是指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流通价值。在此之中,“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及“数额特别巨大”等具体标准皆以被非法侵占财产的价值大小为基准进行设定。据此可知,职务侵占罪中提及的犯罪数额乃是围绕着财物流通价值展开,而非单纯地以销售总额作为衡量标准。
1w浏览2024-07-08
侵占罪起点数额如何确定,如何确定被侵占对象价值
[律师回复]
一、侵占罪起点数额如何确定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那么如何确定数额较大的起点呢有人认为,数额较大应参照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其理由是侵占罪的性质和危害近似于罪,按常理分析,其起点数额可以参照罪,但是由于我国立法对罪的数额标准限定过宽,使罪的起刑点不合理,所以对于本罪的起点数额应参照适用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据最近有关司法解释,盗窃罪的数额较大为1000—3000元)。这种理解明显有重刑主义的烙印,为何就高不就低,而不是就低不就高呢其实侵占罪的社会危害程度远远低于罪,前者侵犯的客体是财产权,后者侵犯的客体则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财产权,因此刑法第270条第3款才把侵占罪确定为告诉才处理的亲告罪。我们认为,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起点应高于罪,否则难以做到罪刑相称,罚当其罪。
二、如何确定被侵占对象价值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那么如何确定行为对象的价值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二: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二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
3.2w浏览
侵占罪起点数额如何确定,如何确定被侵占对象价值
[律师回复]
一、侵占罪起点数额如何确定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那么如何确定数额较大的起点呢有人认为,数额较大应参照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其理由是侵占罪的性质和危害近似于罪,按常理分析,其起点数额可以参照罪,但是由于我国立法对罪的数额标准限定过宽,使罪的起刑点不合理,所以对于本罪的起点数额应参照适用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据最近有关司法解释,盗窃罪的数额较大为1000—3000元)。这种理解明显有重刑主义的烙印,为何就高不就低,而不是就低不就高呢其实侵占罪的社会危害程度远远低于罪,前者侵犯的客体是财产权,后者侵犯的客体则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财产权,因此刑法第270条第3款才把侵占罪确定为告诉才处理的亲告罪。我们认为,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起点应高于罪,否则难以做到罪刑相称,罚当其罪。
二、如何确定被侵占对象价值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那么如何确定行为对象的价值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二: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二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
3.2w浏览
侵占罪起点数额如何确定,如何确定被侵占对象价值
[律师回复]
一、侵占罪起点数额如何确定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那么如何确定数额较大的起点呢有人认为,数额较大应参照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其理由是侵占罪的性质和危害近似于罪,按常理分析,其起点数额可以参照罪,但是由于我国立法对罪的数额标准限定过宽,使罪的起刑点不合理,所以对于本罪的起点数额应参照适用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据最近有关司法解释,盗窃罪的数额较大为1000—3000元)。这种理解明显有重刑主义的烙印,为何就高不就低,而不是就低不就高呢其实侵占罪的社会危害程度远远低于罪,前者侵犯的客体是财产权,后者侵犯的客体则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财产权,因此刑法第270条第3款才把侵占罪确定为告诉才处理的亲告罪。我们认为,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起点应高于罪,否则难以做到罪刑相称,罚当其罪。
二、如何确定被侵占对象价值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那么如何确定行为对象的价值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二: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二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
3.2w浏览
侵占罪起点数额如何确定,如何确定被侵占对象价值
[律师回复]
一、侵占罪起点数额如何确定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那么如何确定数额较大的起点呢有人认为,数额较大应参照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其理由是侵占罪的性质和危害近似于罪,按常理分析,其起点数额可以参照罪,但是由于我国立法对罪的数额标准限定过宽,使罪的起刑点不合理,所以对于本罪的起点数额应参照适用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据最近有关司法解释,盗窃罪的数额较大为1000—3000元)。这种理解明显有重刑主义的烙印,为何就高不就低,而不是就低不就高呢其实侵占罪的社会危害程度远远低于罪,前者侵犯的客体是财产权,后者侵犯的客体则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财产权,因此刑法第270条第3款才把侵占罪确定为告诉才处理的亲告罪。我们认为,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起点应高于罪,否则难以做到罪刑相称,罚当其罪。
二、如何确定被侵占对象价值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那么如何确定行为对象的价值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二: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二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
3.2w浏览
侵占罪起点数额如何确定,如何确定被侵占对象价值
[律师回复]
一、侵占罪起点数额如何确定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那么如何确定数额较大的起点呢有人认为,数额较大应参照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其理由是侵占罪的性质和危害近似于罪,按常理分析,其起点数额可以参照罪,但是由于我国立法对罪的数额标准限定过宽,使罪的起刑点不合理,所以对于本罪的起点数额应参照适用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据最近有关司法解释,盗窃罪的数额较大为1000—3000元)。这种理解明显有重刑主义的烙印,为何就高不就低,而不是就低不就高呢其实侵占罪的社会危害程度远远低于罪,前者侵犯的客体是财产权,后者侵犯的客体则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财产权,因此刑法第270条第3款才把侵占罪确定为告诉才处理的亲告罪。我们认为,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起点应高于罪,否则难以做到罪刑相称,罚当其罪。
二、如何确定被侵占对象价值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那么如何确定行为对象的价值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二: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二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
3.2w浏览
顶部
孟凡永律师
孟凡永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宿迁156****2253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52****766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35****9423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盐城156****698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35****1970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77****525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