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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死了欠钱不还会坐牢吗

#遗产继承 最新修订 |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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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徐卫东律师在线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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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处理遗产继承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遗产继承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遗产继承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继承程序中,继承人有义务以其所获得的财产或资产的实际价值为上限,来偿付被继承人依法必须支付的税收款项及债务
此项规定的含义在于,继承人须借由遗产的资源来实现对被继承人所负担的债务的清偿,但是偿还债务的总金额不得超越遗产的实际价值。
倘若遗产价值未能满足所有债务之需,那么继承人可选择放弃对超出遗产价值部分的债务的承担。
关于配偶去世后所遗留的债务问题,是否会导致其继承人面临牢狱之灾,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情形。
若配偶的债务属于个人性质,且遗产无法完全覆盖,则继承人有权选择不履行偿还义务。
若继承人决定承担偿还责任,但由于遗产价值不足以偿付债务,他们可能并不会因此而入狱。
然而,如果继承人有意逃避偿还责任,他们可能会面临法律的追责,包括但不仅限于民事诉讼以及可能的刑事责任,具体情况将依据具体案情和法律条款进行裁定。
综合以上论述,配偶去世后所遗留的债务问题是否会导致其继承人面临牢狱之灾,需要根据继承人是否选择承担偿还责任以及遗产价值是否足以偿付债务等因素进行具体分析。
若遗产价值不足以偿付债务,继承人可能无需面临牢狱之灾;
但若继承人有意逃避偿还责任,他们可能会面临法律的追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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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死了欠钱不还会坐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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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死了欠钱不还会坐牢吗
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但偿还总额不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遗产不足时,继承人可选择不承担超出部分。配偶去世后的债务,若属个人性质且遗产不够偿还,继承人不会因无力偿还而入狱。但若故意逃避责任,可能面临法律追责。继承人是否承担偿还责任及遗产价值充足与否,决定了是否面临牢狱之灾。
1w浏览2024-07-23
配偶坐牢可以离婚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离婚的方式有哪几种?
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离婚,由裁决是否准与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2、配偶失踪了怎么离婚?
(1)夫妻一方失踪怎么离婚?离婚之前是否必须先宣告人口失踪?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因此,夫妻一方失踪的,离婚之前不需要必须先宣告人口失踪。
(2)夫妻一方失踪怎么离婚?该去哪个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第2项规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当然也可以在被告失踪前的最后居住地的提起离婚诉讼。
3、配偶坐牢如何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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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坐牢欠下的钱怎么还
9.5w浏览2023-09-01
配偶坐牢欠下的钱怎么还
对于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原则就意味着有例外:如果能够举证证明该债务没有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就不必偿还。
1w浏览2025-02-13
配偶坐牢可以离婚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离婚的方式有哪几种?
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离婚,由裁决是否准与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2、配偶失踪了怎么离婚?
(1)夫妻一方失踪怎么离婚?离婚之前是否必须先宣告人口失踪?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因此,夫妻一方失踪的,离婚之前不需要必须先宣告人口失踪。
(2)夫妻一方失踪怎么离婚?该去哪个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第2项规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当然也可以在被告失踪前的最后居住地的提起离婚诉讼。
3、配偶坐牢如何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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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坐牢欠下的钱怎么还
10w+浏览2023-09-15
配偶坐牢可以离婚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离婚的方式有哪几种?
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离婚,由裁决是否准与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2、配偶失踪了怎么离婚?
(1)夫妻一方失踪怎么离婚?离婚之前是否必须先宣告人口失踪?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因此,夫妻一方失踪的,离婚之前不需要必须先宣告人口失踪。
(2)夫妻一方失踪怎么离婚?该去哪个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第2项规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当然也可以在被告失踪前的最后居住地的提起离婚诉讼。
3、配偶坐牢如何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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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坐牢欠下的钱怎么还
9.2w浏览2024-02-22
配偶坐牢可以离婚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离婚的方式有哪几种?
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离婚,由裁决是否准与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2、配偶失踪了怎么离婚?
(1)夫妻一方失踪怎么离婚?离婚之前是否必须先宣告人口失踪?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因此,夫妻一方失踪的,离婚之前不需要必须先宣告人口失踪。
(2)夫妻一方失踪怎么离婚?该去哪个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第2项规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当然也可以在被告失踪前的最后居住地的提起离婚诉讼。
3、配偶坐牢如何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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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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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父母欠钱不还会坐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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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坐牢可以离婚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离婚的方式有哪几种?
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离婚,由裁决是否准与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2、配偶失踪了怎么离婚?
(1)夫妻一方失踪怎么离婚?离婚之前是否必须先宣告人口失踪?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因此,夫妻一方失踪的,离婚之前不需要必须先宣告人口失踪。
(2)夫妻一方失踪怎么离婚?该去哪个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第2项规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当然也可以在被告失踪前的最后居住地的提起离婚诉讼。
3、配偶坐牢如何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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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欠的钱配偶还不还会坐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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