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之前刑事拘留怎么算的时间

#强制措施 最新修订 |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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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陈晓伟律师在线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主任
5.0分服务:190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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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处理强制措施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强制措施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强制措施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刑事案件中,被捕人员所面临的刑事拘留期是从公安机关正式向其宣布刑事拘留的那一刻起算的。
通常来说,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某位被拘留者进行逮捕,那么他们应该在拘留期限结束前的三天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和批准。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申请审查和批准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最多可延长一到四天。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犯人而言,公安机关依法申请审查和批准的期限也可以相应地延长至三十天。
而人民检察院则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依法做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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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刑事拘留怎么算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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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缓刑之前的拘留时间怎么算?
根据相关法律进行规定,判处缓刑之前的拘留时间一般不会算作刑期,但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对刑期进行一定的折抵。一般来说,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进行计算,判刑之前所进行羁押的日期可以进行一日折抵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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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之前刑事拘留怎么算时间
警方在刑事案件中拘留期限自拘留令执行日起算,最长为37日。期间含侦查拘留14日,审查逮捕7日,必要时可延长10日。案情复杂需再次延长须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但总拘留期不得超过30日。确保法律程序公正,维护当事人权益。
1w浏览2024-06-05
我表弟因为伙同别人一起打架,被判了治安拘留,但是他的同伙却被刑事拘留了,行政拘留治安拘留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2、拘留、拘役、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三者在法律上是如何量刑的?
  答:
  
(一)犯罪的事实
  
(二)犯罪的性质
  
(三)犯罪情节
  
(四)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3、拘役和有期徒刑有什么区别?
  答:
  拘役无需改造,有期徒刑需要改造。
  4、拘留和和拘役有区别吗?拘役一般拘几年?拘留一般拘多长时间(拘星期、月、年)?
  答:
  拘留属一般违法行为,拘役所犯的罪行大于一般违法行为。
  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5、投毒罪在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应该按什么(是按拘役、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来量刑?
  答:
  投毒罪,在法律上的解释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犯投毒罪的,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本法第115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6、拘留分为几种?
  答:
  分三种,分别是
  一.行政拘留(治安拘留)
  二.司法拘留(民事拘留)
  三.刑事拘留
  7、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在法律上的定义什么?两者哪个严重?在审判上该如何量刑?
  答:
  行政拘留 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两者相比,刑事拘留更为严重。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量刑依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犯罪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8、劳改在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与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有何关系?
  答:
  劳改在法律上的解释与关系是-----中国对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并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实行强制劳动和教育,使他们在劳动中改造自己,成为新人的刑罚执行制度。
  9、在哪种情况下才能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
  答:
  拘留的适用条件
  刑事拘熠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
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61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适用对象仅限于刑事案件中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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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了前面的拘留时间算吗
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在刑期内。所以,判刑了前面的拘留时间也是算在刑期内的,其中被判管制的,拘留1日可以折抵刑期2日。要是被判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话,则拘留1日可以折抵刑期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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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判刑了之前拘留的时间算不算
判刑了之前拘留的时间算。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在刑期内。其中被判管制的,拘留1日可以折抵刑期2日。要是被判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话,则拘留1日可以折抵刑期1日。
1w浏览2024-09-28
我表弟因为伙同别人一起打架,被判了治安拘留,但是他的同伙却被刑事拘留了,行政拘留治安拘留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2、拘留、拘役、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三者在法律上是如何量刑的?
  答:
  
(一)犯罪的事实
  
(二)犯罪的性质
  
(三)犯罪情节
  
(四)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3、拘役和有期徒刑有什么区别?
  答:
  拘役无需改造,有期徒刑需要改造。
  4、拘留和和拘役有区别吗?拘役一般拘几年?拘留一般拘多长时间(拘星期、月、年)?
  答:
  拘留属一般违法行为,拘役所犯的罪行大于一般违法行为。
  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5、投毒罪在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应该按什么(是按拘役、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来量刑?
  答:
  投毒罪,在法律上的解释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犯投毒罪的,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本法第115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6、拘留分为几种?
  答:
  分三种,分别是
  一.行政拘留(治安拘留)
  二.司法拘留(民事拘留)
  三.刑事拘留
  7、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在法律上的定义什么?两者哪个严重?在审判上该如何量刑?
  答:
  行政拘留 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两者相比,刑事拘留更为严重。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量刑依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犯罪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8、劳改在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与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有何关系?
  答:
  劳改在法律上的解释与关系是-----中国对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并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实行强制劳动和教育,使他们在劳动中改造自己,成为新人的刑罚执行制度。
  9、在哪种情况下才能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
  答:
  拘留的适用条件
  刑事拘熠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
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61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适用对象仅限于刑事案件中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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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时间应自执行之时起算几天?
刑事拘留时间应自执行之时起算3 7天、7 7天、30 7天,具体的开始时间,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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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之前刑事拘留怎么算的时间
在刑事案件中,被捕人员拘留期自公安宣布拘留始。 公安拟逮捕应在拘留结束前3天向检察院提审请。 特殊情况可延1-4天,重大嫌疑犯如流窜、多次、团伙作案可延至30天。 检察院应在收到申请后7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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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弟因为伙同别人一起打架,被判了治安拘留,但是他的同伙却被刑事拘留了,行政拘留治安拘留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2、拘留、拘役、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三者在法律上是如何量刑的?
  答:
  
(一)犯罪的事实
  
(二)犯罪的性质
  
(三)犯罪情节
  
(四)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3、拘役和有期徒刑有什么区别?
  答:
  拘役无需改造,有期徒刑需要改造。
  4、拘留和和拘役有区别吗?拘役一般拘几年?拘留一般拘多长时间(拘星期、月、年)?
  答:
  拘留属一般违法行为,拘役所犯的罪行大于一般违法行为。
  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5、投毒罪在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应该按什么(是按拘役、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来量刑?
  答:
  投毒罪,在法律上的解释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犯投毒罪的,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本法第115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6、拘留分为几种?
  答:
  分三种,分别是
  一.行政拘留(治安拘留)
  二.司法拘留(民事拘留)
  三.刑事拘留
  7、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在法律上的定义什么?两者哪个严重?在审判上该如何量刑?
  答:
  行政拘留 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两者相比,刑事拘留更为严重。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量刑依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犯罪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8、劳改在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与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有何关系?
  答:
  劳改在法律上的解释与关系是-----中国对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并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实行强制劳动和教育,使他们在劳动中改造自己,成为新人的刑罚执行制度。
  9、在哪种情况下才能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
  答:
  拘留的适用条件
  刑事拘熠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
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61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适用对象仅限于刑事案件中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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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后之前拘留时间算吗
1w浏览2024-12-07
我表弟因为伙同别人一起打架,被判了治安拘留,但是他的同伙却被刑事拘留了,行政拘留治安拘留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2、拘留、拘役、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三者在法律上是如何量刑的?
  答:
  
(一)犯罪的事实
  
(二)犯罪的性质
  
(三)犯罪情节
  
(四)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3、拘役和有期徒刑有什么区别?
  答:
  拘役无需改造,有期徒刑需要改造。
  4、拘留和和拘役有区别吗?拘役一般拘几年?拘留一般拘多长时间(拘星期、月、年)?
  答:
  拘留属一般违法行为,拘役所犯的罪行大于一般违法行为。
  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5、投毒罪在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应该按什么(是按拘役、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来量刑?
  答:
  投毒罪,在法律上的解释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犯投毒罪的,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本法第115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6、拘留分为几种?
  答:
  分三种,分别是
  一.行政拘留(治安拘留)
  二.司法拘留(民事拘留)
  三.刑事拘留
  7、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在法律上的定义什么?两者哪个严重?在审判上该如何量刑?
  答:
  行政拘留 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两者相比,刑事拘留更为严重。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量刑依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犯罪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8、劳改在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与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有何关系?
  答:
  劳改在法律上的解释与关系是-----中国对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并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实行强制劳动和教育,使他们在劳动中改造自己,成为新人的刑罚执行制度。
  9、在哪种情况下才能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
  答:
  拘留的适用条件
  刑事拘熠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
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61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适用对象仅限于刑事案件中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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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之后前面拘留的时间算吗
宣告刑罚前被逮捕或拘留的时长可折抵刑期,称为“刑期折抵”。管制的羁押一天折抵二昼夜刑期,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一天折抵一天。如判刑前已被拘留,拘留时间会在实刑期扣除。但刑期折抵只适用于同一犯罪行为的羁押时间。
1w浏览2024-11-19
我表弟因为伙同别人一起打架,被判了治安拘留,但是他的同伙却被刑事拘留了,行政拘留治安拘留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2、拘留、拘役、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三者在法律上是如何量刑的?
  答:
  
(一)犯罪的事实
  
(二)犯罪的性质
  
(三)犯罪情节
  
(四)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3、拘役和有期徒刑有什么区别?
  答:
  拘役无需改造,有期徒刑需要改造。
  4、拘留和和拘役有区别吗?拘役一般拘几年?拘留一般拘多长时间(拘星期、月、年)?
  答:
  拘留属一般违法行为,拘役所犯的罪行大于一般违法行为。
  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5、投毒罪在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应该按什么(是按拘役、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来量刑?
  答:
  投毒罪,在法律上的解释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犯投毒罪的,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本法第115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6、拘留分为几种?
  答:
  分三种,分别是
  一.行政拘留(治安拘留)
  二.司法拘留(民事拘留)
  三.刑事拘留
  7、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在法律上的定义什么?两者哪个严重?在审判上该如何量刑?
  答:
  行政拘留 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两者相比,刑事拘留更为严重。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量刑依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犯罪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8、劳改在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与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有何关系?
  答:
  劳改在法律上的解释与关系是-----中国对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并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实行强制劳动和教育,使他们在劳动中改造自己,成为新人的刑罚执行制度。
  9、在哪种情况下才能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
  答:
  拘留的适用条件
  刑事拘熠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
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61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适用对象仅限于刑事案件中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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