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贪污被羁押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非国家人员犯贪污罪怎么判刑?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共同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行为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对于国家工作人员与他人勾结,共同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行为,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定罪处罚。对于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有的,应当尽量区分主从犯,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司法实践中,如果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当,难以区分主从犯的,可以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