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都没有过错,而另一方却要求诉讼离婚,法院是怎么判的
[律师回复]
1、男女双方都没有过错的,一方也可以要求离婚。
2、离婚不需要过错。如果一方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法共同生活的,即可以到离婚。
3、但是,离婚是原告的权利,是否判决准许离婚,需要有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原告提不出证据,将会判决不准离婚。
4、在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原告还可以再次离婚。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