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需要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如果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上述规定,取保候审期满后,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移送起诉的决定。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上述规定,司法机关会根据情节轻重,决定没收保证金、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决定逮捕,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10w+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