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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付工程款利息法律规定多少

#工程款纠纷 最新修订 | 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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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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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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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关于拖欠工程款所产生之利息问题,通常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处理:若当事人双方已经就欠付工程价款利息的计付标准达成了明确约定,则应遵照该约定进行处理;
反之,倘若未曾对此进行约定,则应当依据同期同类型贷款利率或参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来计算利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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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付工程款应否支付利息?利息自何时起算?
我们是一家建筑单位,承包了一个工程,现在建设单位欠付我们工程款,我单位准备起诉,但是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对欠付工程款的利息没有约定,请问,这种我们可不可以要求利息,如果可以那利息起算日从哪天计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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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欠付工程款利息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程款欠付产生的利息问题,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处理。如有事先约定,按约定执行;若无约定,则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或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
1w浏览2024-03-31
欠付工程款的利息什么时间支付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支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之日”。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计付。利息应该跟着本金走,应当什么时候支付本金,未按约定支付的,就应当什么时候支付利息。如果施工方使用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9示范文本)》示范文本的,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利息。
1、工程预付款的应付时间是开工前7天,因此预付款的利息起算时间是开工前的第6天。
2、进度款利息的起算时间,从报量后的15天计算进度款的利息。
3、结算款利息起算时间,从结算书送交给发包人后的第29天起算利息。
4、签证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应当从报量后的15天计算进度款的利息。
5、索赔款利息的起算时间索赔也有利息的问题,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索赔款利息的起算时间:
(1)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开始计息。
(2)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工程师在收到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开始计息。
6、保修款的利息从约定。一般实践中都约定保修期满,无息返还。但是如果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工程款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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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付工程款利息怎么算?
1、看利息约定。2、确定利息起算时间和截止时间。3、根据利息起算时间,查询当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拖欠时间长短的利率不同,比如拖欠5年以上的适用高利率。4、用公式“利息=本金×利率×时间”得出利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时间单位要统一,最精确的单位是日。下文中,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欠付工程款利息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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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欠付工程款利息法律规定有哪些
针对那些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项所产生的利息问题,依据现行法规,若有关各方已提前就逾期未付工程款项所应负担的利率予以明确协议,则应依照该协议执行;倘若并无此类事先约定,那么就应当采纳同期、同等贷款利率或适用于此年度内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来计算逾期未付的工程款项利息费用,这一措施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承包商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当其所完成的建设工程款项遭受拖欠之时,能够据此获取合理的经济补偿。
1w浏览2024-10-14
欠付工程款的利息什么时间支付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支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之日”。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计付。利息应该跟着本金走,应当什么时候支付本金,未按约定支付的,就应当什么时候支付利息。如果施工方使用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9示范文本)》示范文本的,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利息。
1、工程预付款的应付时间是开工前7天,因此预付款的利息起算时间是开工前的第6天。
2、进度款利息的起算时间,从报量后的15天计算进度款的利息。
3、结算款利息起算时间,从结算书送交给发包人后的第29天起算利息。
4、签证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应当从报量后的15天计算进度款的利息。
5、索赔款利息的起算时间索赔也有利息的问题,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索赔款利息的起算时间:
(1)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开始计息。
(2)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工程师在收到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开始计息。
6、保修款的利息从约定。一般实践中都约定保修期满,无息返还。但是如果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工程款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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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欠付工程款利息怎么算
1、看利息约定。2、确定利息起算时间和截止时间。3、根据利息起算时间,查询当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拖欠时间长短的利率不同,比如拖欠5年以上的适用高利率。4、用公式“利息=本金×利率×时间”得出利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时间单位要统一,最精确的单位是日。下文中,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工程欠付工程款利息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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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工程款欠款利息规定
工程款欠款利息规定是,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逾期利息不能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对利息和逾期利息均无约定的,则可以参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如果仅未约定逾期利息的,则按照借期内利率计算。欠款没有约定利息但是口头约定利息的,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口头约定的,债务人应当按照口头约定支付利息。
1w浏览2024-10-02
欠付工程款的利息什么时间支付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支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之日”。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计付。利息应该跟着本金走,应当什么时候支付本金,未按约定支付的,就应当什么时候支付利息。如果施工方使用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9示范文本)》示范文本的,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利息。
1、工程预付款的应付时间是开工前7天,因此预付款的利息起算时间是开工前的第6天。
2、进度款利息的起算时间,从报量后的15天计算进度款的利息。
3、结算款利息起算时间,从结算书送交给发包人后的第29天起算利息。
4、签证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应当从报量后的15天计算进度款的利息。
5、索赔款利息的起算时间索赔也有利息的问题,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索赔款利息的起算时间:
(1)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开始计息。
(2)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工程师在收到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开始计息。
6、保修款的利息从约定。一般实践中都约定保修期满,无息返还。但是如果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工程款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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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要付多少利息
拖欠工程款要付多少利息?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在选择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年期还是五年期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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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欠付工程款利息如何计算
逾期工程付款利息计算依双方协议,无约定按同类型贷款基准利率或市场报价利率。利息自应付工程价款日起算。付款时间未约定,依工程实际交付、提交竣工结算文件或诉讼当日为应付款计算节点。未完工未交付未结算,诉讼日为计算节点。
1w浏览2024-09-22
欠付工程款的利息什么时间支付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支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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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预付款的应付时间是开工前7天,因此预付款的利息起算时间是开工前的第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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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工程师在收到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开始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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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欠款应当支付利息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工程欠款应当支付利息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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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工程欠款利息的最新规定
工程欠款利息的最新规定是,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逾期利息不能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对利息和逾期利息均无约定的,则可以参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如果仅未约定逾期利息的,则按照借期内利率计算。欠款没有约定利息但是口头约定利息的,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口头约定的,债务人应当按照口头约定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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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付工程款的利息什么时间支付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支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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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索赔款利息的起算时间索赔也有利息的问题,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索赔款利息的起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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