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装修纠纷属于什么纠纷类型

#合同纠纷 最新修订 | 2024-11-28
1w浏览
徐广俊律师
徐广俊律师在线
北京市炜衡(重庆)律师事.../主办律师
5.0分服务:108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合同纠纷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合同纠纷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合同纠纷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装修纠纷一般被视为合同纠纷范畴之内。
在此类纠纷之中,房主和装修施工团队之间会签订一份详细周全的装修合同,然而,当双方在合同执行、质量标准设定、工程款项支付以及工期安排等关键环节上出现分歧时,便会引发合同纠纷。
除此之外,若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对邻近住户的财产造成损失或者对其人身安全构成威胁,那么此类纠纷也有可能演变为侵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连云港178****780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8****995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56****248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431人选择咨询律师
350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装修纠纷属于什么纠纷类型
一键咨询
  • 144****54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3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2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2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6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1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3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6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3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2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3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5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1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5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6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4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1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8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8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4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3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5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6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6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2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6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7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8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4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8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6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6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4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2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7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2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7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0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3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1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5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7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1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6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1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0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6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2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3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6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180****801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8****724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1****511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房屋装修合同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1、发包人原因形成的纠纷。2、工程竣工日期纠纷。3、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形成的纠纷。4、工程量增加、减少形成的纠纷。5、施工垫资形成的纠纷。六、对工程结算形成的纠纷。七、关于合同主体与履行地问题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在某些情况下。
10w+浏览
合同事务
装修纠纷有哪些类型
在装修行业中,诸多常见的纠纷类型涵盖以下几个方面:装修成果未能达到标准质量要求,例如墙面平整度不足或者地面出现空鼓等问题;装修所用材料与事先约定存在差异,可能涉及到使用低品质或者伪造的材料;工程进度延误,未能依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装修工作;装修费用产生争议,例如未经事先告知便额外收取费用;装修公司未能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擅自对装修内容进行变更;以及在装修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归属等问题。
1w浏览2024-11-02
装修合同纠纷有哪些类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装修合同纠纷主要有哪些类型 一、发包人原因形成的纠纷: 发包人的义务主要表现为,依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提供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配件、履行约定的协助义务等等。如果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或者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且经过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那么,如果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是依法应当受到支持的。 二、工程竣工日期纠纷: 对工程竣工日期争议,如果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形成的纠纷: 对这类纠纷,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又不能协商一致的,则应当参照签订合同时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四、工程量增加、减少形成的纠纷: 房屋装修合同纠纷中,关于工程量纠纷较为普遍,常常表现为工程量有争议增加、有争议减少。对于有争议增加部分,承包人有义务提供关于发包人同意其增加工程量的依据,否则,其主张难以受到支持;对有争议减少部分,可能涉及已经施工工程被减少、或者实际根本未于施工的争议。如发包人拆除工程,则应当支付工程款,反之,如果承包人不能提供发包人许可其工程量减少的依据,则可能面临承担违约责任;对隐蔽工程量争议,如果承包人不能提供事前工程预算资料或者合同约定,不能提供隐蔽前工程量的相关证据证明,即使是工程鉴定也可能难以被确认。 五、施工垫资形成的纠纷: 房屋装修合同一般都有垫资约定。如果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能够受到支持,但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人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工程处理。对垫资涉及的利息部分,如果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能受到支持。 六、对工程结算形成的纠纷: 如果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则应当按照约定进行结算。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是不会受到支持的。 七、关于合同主体与履行地问题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出现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等多个主体存在,如涉及工程质量纠纷,则应当将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列为共同被告;如涉及工程款支付纠纷,则应当将工程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列为共同被告。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地。说的简单一点,之所以会产生房屋装修合同纠纷,其实很多时候是因为当事人双方在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时,在合同中对彼此的合同义务没有约定清楚,导致日后发生纠纷时大家无法协议一致解决。
4.3w浏览
物业如何处理维修纠纷,物业纠纷类型有哪些?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物业如何处理维修纠纷,物业纠纷类型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装修纠纷属于什么纠纷类型
装修纠纷一般被视为合同纠纷范畴之内。在此类纠纷之中,房主和装修施工团队之间会签订一份详细周全的装修合同,然而,当双方在合同执行、质量标准设定、工程款项支付以及工期安排等关键环节上出现分歧时,便会引发合同纠纷。除此之外,若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对邻近住户的财产造成损失或者对其人身安全构成威胁,那么此类纠纷也有可能演变为侵权纠纷。
1w浏览2024-11-01
装修合同纠纷有哪些类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装修合同纠纷主要有哪些类型 一、发包人原因形成的纠纷: 发包人的义务主要表现为,依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提供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配件、履行约定的协助义务等等。如果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或者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且经过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那么,如果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是依法应当受到支持的。 二、工程竣工日期纠纷: 对工程竣工日期争议,如果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形成的纠纷: 对这类纠纷,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又不能协商一致的,则应当参照签订合同时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四、工程量增加、减少形成的纠纷: 房屋装修合同纠纷中,关于工程量纠纷较为普遍,常常表现为工程量有争议增加、有争议减少。对于有争议增加部分,承包人有义务提供关于发包人同意其增加工程量的依据,否则,其主张难以受到支持;对有争议减少部分,可能涉及已经施工工程被减少、或者实际根本未于施工的争议。如发包人拆除工程,则应当支付工程款,反之,如果承包人不能提供发包人许可其工程量减少的依据,则可能面临承担违约责任;对隐蔽工程量争议,如果承包人不能提供事前工程预算资料或者合同约定,不能提供隐蔽前工程量的相关证据证明,即使是工程鉴定也可能难以被确认。 五、施工垫资形成的纠纷: 房屋装修合同一般都有垫资约定。如果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能够受到支持,但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人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工程处理。对垫资涉及的利息部分,如果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能受到支持。 六、对工程结算形成的纠纷: 如果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则应当按照约定进行结算。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是不会受到支持的。 七、关于合同主体与履行地问题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出现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等多个主体存在,如涉及工程质量纠纷,则应当将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列为共同被告;如涉及工程款支付纠纷,则应当将工程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列为共同被告。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地。说的简单一点,之所以会产生房屋装修合同纠纷,其实很多时候是因为当事人双方在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时,在合同中对彼此的合同义务没有约定清楚,导致日后发生纠纷时大家无法协议一致解决。
4.3w浏览
个人住房装修合同违约纠纷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住房装修合同违约纠纷的证据种类包括书证,类似于房屋装修合同,此外还有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只要能证明当事人有违约行为,不管是哪一种类型的证据都可以使用,但是,当事人向法院提供的证据必须是合法属实的。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装修纠纷有哪些类型的
建筑装饰工程的纷争常见有几种形式:一是工程质量有瑕疵,如墙面地面问题;二是施工进度拖延致无法按时交付;三是费用方面有争议,如未告知就额外收费;四是使用材料与约定不符;五是未严格遵守合同条款违约。
1w浏览2024-10-30
装修合同纠纷有哪些类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装修合同纠纷主要有哪些类型 一、发包人原因形成的纠纷: 发包人的义务主要表现为,依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提供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配件、履行约定的协助义务等等。如果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或者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且经过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那么,如果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是依法应当受到支持的。 二、工程竣工日期纠纷: 对工程竣工日期争议,如果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形成的纠纷: 对这类纠纷,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又不能协商一致的,则应当参照签订合同时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四、工程量增加、减少形成的纠纷: 房屋装修合同纠纷中,关于工程量纠纷较为普遍,常常表现为工程量有争议增加、有争议减少。对于有争议增加部分,承包人有义务提供关于发包人同意其增加工程量的依据,否则,其主张难以受到支持;对有争议减少部分,可能涉及已经施工工程被减少、或者实际根本未于施工的争议。如发包人拆除工程,则应当支付工程款,反之,如果承包人不能提供发包人许可其工程量减少的依据,则可能面临承担违约责任;对隐蔽工程量争议,如果承包人不能提供事前工程预算资料或者合同约定,不能提供隐蔽前工程量的相关证据证明,即使是工程鉴定也可能难以被确认。 五、施工垫资形成的纠纷: 房屋装修合同一般都有垫资约定。如果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能够受到支持,但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人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工程处理。对垫资涉及的利息部分,如果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能受到支持。 六、对工程结算形成的纠纷: 如果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则应当按照约定进行结算。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是不会受到支持的。 七、关于合同主体与履行地问题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出现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等多个主体存在,如涉及工程质量纠纷,则应当将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列为共同被告;如涉及工程款支付纠纷,则应当将工程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列为共同被告。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地。说的简单一点,之所以会产生房屋装修合同纠纷,其实很多时候是因为当事人双方在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时,在合同中对彼此的合同义务没有约定清楚,导致日后发生纠纷时大家无法协议一致解决。
4.3w浏览
个人住房装修合同违约纠纷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平常的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需要了解一些法律知识。针对个人住房装修合同违约纠纷的证据种类有哪些的问题,我们在下面的文章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此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装修纠纷属于什么纠纷类型的
在建筑装饰领域,关于装修的纷争通常被归类为合同纠纷范畴之内。无论您是公寓业主还是企业办公大楼的拥有者,都难免会遇到在装修工程过程中的各种签单及执行环节上的困扰,诸如装修质量是否达到了双方共同承诺的标准、项目进度状况的拖延以及各类费用结算的疑问等等,这些都会引发我们所熟知的"合同纠纷"。
1w浏览2024-11-08
装修合同纠纷有哪些类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装修合同纠纷主要有哪些类型 一、发包人原因形成的纠纷: 发包人的义务主要表现为,依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提供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配件、履行约定的协助义务等等。如果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或者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且经过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那么,如果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是依法应当受到支持的。 二、工程竣工日期纠纷: 对工程竣工日期争议,如果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形成的纠纷: 对这类纠纷,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又不能协商一致的,则应当参照签订合同时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四、工程量增加、减少形成的纠纷: 房屋装修合同纠纷中,关于工程量纠纷较为普遍,常常表现为工程量有争议增加、有争议减少。对于有争议增加部分,承包人有义务提供关于发包人同意其增加工程量的依据,否则,其主张难以受到支持;对有争议减少部分,可能涉及已经施工工程被减少、或者实际根本未于施工的争议。如发包人拆除工程,则应当支付工程款,反之,如果承包人不能提供发包人许可其工程量减少的依据,则可能面临承担违约责任;对隐蔽工程量争议,如果承包人不能提供事前工程预算资料或者合同约定,不能提供隐蔽前工程量的相关证据证明,即使是工程鉴定也可能难以被确认。 五、施工垫资形成的纠纷: 房屋装修合同一般都有垫资约定。如果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能够受到支持,但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人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工程处理。对垫资涉及的利息部分,如果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能受到支持。 六、对工程结算形成的纠纷: 如果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则应当按照约定进行结算。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是不会受到支持的。 七、关于合同主体与履行地问题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出现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等多个主体存在,如涉及工程质量纠纷,则应当将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列为共同被告;如涉及工程款支付纠纷,则应当将工程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列为共同被告。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地。说的简单一点,之所以会产生房屋装修合同纠纷,其实很多时候是因为当事人双方在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时,在合同中对彼此的合同义务没有约定清楚,导致日后发生纠纷时大家无法协议一致解决。
4.3w浏览
装修纠纷是什么案由类型
在各类装饰装修案件中,最常出现的案由类型包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而言,其主要包含装修质量未能符合原先约定、拖延工期以及产生费用争议等多个方面的问题;反之,若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这类情况则有可能牵涉到工程的规模大小、专业资质要求等相关争议领域。
1w浏览2024-11-10
装修合同纠纷有哪些类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装修合同纠纷主要有哪些类型 一、发包人原因形成的纠纷: 发包人的义务主要表现为,依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提供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配件、履行约定的协助义务等等。如果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或者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且经过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那么,如果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是依法应当受到支持的。 二、工程竣工日期纠纷: 对工程竣工日期争议,如果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形成的纠纷: 对这类纠纷,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又不能协商一致的,则应当参照签订合同时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四、工程量增加、减少形成的纠纷: 房屋装修合同纠纷中,关于工程量纠纷较为普遍,常常表现为工程量有争议增加、有争议减少。对于有争议增加部分,承包人有义务提供关于发包人同意其增加工程量的依据,否则,其主张难以受到支持;对有争议减少部分,可能涉及已经施工工程被减少、或者实际根本未于施工的争议。如发包人拆除工程,则应当支付工程款,反之,如果承包人不能提供发包人许可其工程量减少的依据,则可能面临承担违约责任;对隐蔽工程量争议,如果承包人不能提供事前工程预算资料或者合同约定,不能提供隐蔽前工程量的相关证据证明,即使是工程鉴定也可能难以被确认。 五、施工垫资形成的纠纷: 房屋装修合同一般都有垫资约定。如果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能够受到支持,但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人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工程处理。对垫资涉及的利息部分,如果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能受到支持。 六、对工程结算形成的纠纷: 如果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则应当按照约定进行结算。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是不会受到支持的。 七、关于合同主体与履行地问题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出现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等多个主体存在,如涉及工程质量纠纷,则应当将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列为共同被告;如涉及工程款支付纠纷,则应当将工程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列为共同被告。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地。说的简单一点,之所以会产生房屋装修合同纠纷,其实很多时候是因为当事人双方在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时,在合同中对彼此的合同义务没有约定清楚,导致日后发生纠纷时大家无法协议一致解决。
4.3w浏览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沭阳181****8829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泰州178****691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1****8417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52****224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8****1217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徐州178****446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