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什么样的实事可以算作夫妻分居?夫妻分居期间各自的经济算不算共有财产?请详细解释,并注明出自何法律条文。谢谢!
[律师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可准予离婚.因此,两人不在一起居住生活就属于分居。算分居时间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夫妻分居期间婚姻关系仍然存在,因此仍然属于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