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判刑之后前面拘留的时间算吗

#强制措施 最新修订 | 2024-11-19
2k浏览
陈竞静律师
陈竞静律师在线
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5.0分服务:761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强制措施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强制措施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强制措施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在依法宣告刑罚之前,所遭受的逮捕或者拘留刑事强制措施所经历的时长,通常都会计算在刑期之中。
这种法律实践在学术层面被称作“刑期折抵”。
根据我囯刑法明确规定,对于管制的刑期而言,在判决执行大纲所确定的执行期限的前期阶段便已经被司法机关羁押的,则每一天的羁押时间将会折抵为二昼夜的刑期;
而针对拘役有期徒刑之刑期,同样地,在判决执行具体实施以前,前期由于被羁押而消耗的每一天,也将会作为一天的刑期给予折抵。
举例来说,某名犯人因为涉及犯罪活动而被法院判定实刑一年,并且在判刑之前他曾有过一个月共计三十天的拘留期,那么这三十天的拘留时间将会在最后的实刑期内扣除,实际应被判处的刑期自然就会相应减短。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强调的是,刑期折抵只能对那些基于同一犯罪行为而需依法受到羁押的时间进行适用。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厉风律师律师其他文章

无锡135****396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77****510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35****211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422人选择咨询律师
309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判刑之后前面拘留的时间算吗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1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3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6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3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8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8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0****74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0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8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4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6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8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7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2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5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7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4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1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3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2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1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7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1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1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8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4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8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7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1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4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3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2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2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0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7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4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6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7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4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7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0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6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3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1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8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0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7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0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4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0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180****179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52****669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2****924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移交网逃之前算拘留时间吗?
不算拘留时间,办理完移交手续拘留才开始算时间。在移交网逃的过程中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在异地办理期间不算正式的拘留时间,手续办理完毕正式移交给公安机关后确定拘留日期开始计算。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之前刑事拘留怎么算时间
警方在刑事案件中拘留期限自拘留令执行日起算,最长为37日。期间含侦查拘留14日,审查逮捕7日,必要时可延长10日。案情复杂需再次延长须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但总拘留期不得超过30日。确保法律程序公正,维护当事人权益。
1w浏览2024-06-05
我表弟因为伙同别人一起打架,被判了治安拘留,但是他的同伙却被刑事拘留了,行政拘留治安拘留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2、拘留、拘役、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三者在法律上是如何量刑的?
  答:
  
(一)犯罪的事实
  
(二)犯罪的性质
  
(三)犯罪情节
  
(四)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3、拘役和有期徒刑有什么区别?
  答:
  拘役无需改造,有期徒刑需要改造。
  4、拘留和和拘役有区别吗?拘役一般拘几年?拘留一般拘多长时间(拘星期、月、年)?
  答:
  拘留属一般违法行为,拘役所犯的罪行大于一般违法行为。
  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5、投毒罪在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应该按什么(是按拘役、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来量刑?
  答:
  投毒罪,在法律上的解释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犯投毒罪的,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本法第115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6、拘留分为几种?
  答:
  分三种,分别是
  一.行政拘留(治安拘留)
  二.司法拘留(民事拘留)
  三.刑事拘留
  7、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在法律上的定义什么?两者哪个严重?在审判上该如何量刑?
  答:
  行政拘留 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两者相比,刑事拘留更为严重。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量刑依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犯罪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8、劳改在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与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有何关系?
  答:
  劳改在法律上的解释与关系是-----中国对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并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实行强制劳动和教育,使他们在劳动中改造自己,成为新人的刑罚执行制度。
  9、在哪种情况下才能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
  答:
  拘留的适用条件
  刑事拘熠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
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61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适用对象仅限于刑事案件中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1.1w浏览
判刑之前的拘留时间算在刑期里面吗
10w+浏览2024-10-15
判刑了前面的拘留时间算吗
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在刑期内。所以,判刑了前面的拘留时间也是算在刑期内的,其中被判管制的,拘留1日可以折抵刑期2日。要是被判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话,则拘留1日可以折抵刑期1日。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之前刑事拘留怎么算的时间
在刑事案件中,被捕人员拘留期自公安宣布拘留始。 公安拟逮捕应在拘留结束前3天向检察院提审请。 特殊情况可延1-4天,重大嫌疑犯如流窜、多次、团伙作案可延至30天。 检察院应在收到申请后7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1w浏览2024-07-28
我表弟因为伙同别人一起打架,被判了治安拘留,但是他的同伙却被刑事拘留了,行政拘留治安拘留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2、拘留、拘役、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三者在法律上是如何量刑的?
  答:
  
(一)犯罪的事实
  
(二)犯罪的性质
  
(三)犯罪情节
  
(四)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3、拘役和有期徒刑有什么区别?
  答:
  拘役无需改造,有期徒刑需要改造。
  4、拘留和和拘役有区别吗?拘役一般拘几年?拘留一般拘多长时间(拘星期、月、年)?
  答:
  拘留属一般违法行为,拘役所犯的罪行大于一般违法行为。
  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5、投毒罪在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应该按什么(是按拘役、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来量刑?
  答:
  投毒罪,在法律上的解释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犯投毒罪的,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本法第115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6、拘留分为几种?
  答:
  分三种,分别是
  一.行政拘留(治安拘留)
  二.司法拘留(民事拘留)
  三.刑事拘留
  7、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在法律上的定义什么?两者哪个严重?在审判上该如何量刑?
  答:
  行政拘留 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两者相比,刑事拘留更为严重。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量刑依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犯罪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8、劳改在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与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有何关系?
  答:
  劳改在法律上的解释与关系是-----中国对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并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实行强制劳动和教育,使他们在劳动中改造自己,成为新人的刑罚执行制度。
  9、在哪种情况下才能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
  答:
  拘留的适用条件
  刑事拘熠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
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61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适用对象仅限于刑事案件中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1.1w浏览
判刑之前的拘留时间算在刑期里面吗?
10w+浏览2024-02-20
移交网逃之前算拘留时间吗,拘留多久会批捕?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移交网逃之前算拘留时间吗,拘留多久会批捕?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表弟因为伙同别人一起打架,被判了治安拘留,但是他的同伙却被刑事拘留了,行政拘留治安拘留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2、拘留、拘役、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三者在法律上是如何量刑的?
  答:
  
(一)犯罪的事实
  
(二)犯罪的性质
  
(三)犯罪情节
  
(四)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3、拘役和有期徒刑有什么区别?
  答:
  拘役无需改造,有期徒刑需要改造。
  4、拘留和和拘役有区别吗?拘役一般拘几年?拘留一般拘多长时间(拘星期、月、年)?
  答:
  拘留属一般违法行为,拘役所犯的罪行大于一般违法行为。
  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5、投毒罪在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应该按什么(是按拘役、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来量刑?
  答:
  投毒罪,在法律上的解释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犯投毒罪的,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本法第115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6、拘留分为几种?
  答:
  分三种,分别是
  一.行政拘留(治安拘留)
  二.司法拘留(民事拘留)
  三.刑事拘留
  7、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在法律上的定义什么?两者哪个严重?在审判上该如何量刑?
  答:
  行政拘留 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两者相比,刑事拘留更为严重。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量刑依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犯罪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8、劳改在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与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有何关系?
  答:
  劳改在法律上的解释与关系是-----中国对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并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实行强制劳动和教育,使他们在劳动中改造自己,成为新人的刑罚执行制度。
  9、在哪种情况下才能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
  答:
  拘留的适用条件
  刑事拘熠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
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61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适用对象仅限于刑事案件中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1.1w浏览
行政拘留之前询问时间
10w+浏览2024-11-27
判处缓刑之前的拘留时间怎么算?
根据相关法律进行规定,判处缓刑之前的拘留时间一般不会算作刑期,但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对刑期进行一定的折抵。一般来说,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进行计算,判刑之前所进行羁押的日期可以进行一日折抵一日。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表弟因为伙同别人一起打架,被判了治安拘留,但是他的同伙却被刑事拘留了,行政拘留治安拘留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2、拘留、拘役、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三者在法律上是如何量刑的?
  答:
  
(一)犯罪的事实
  
(二)犯罪的性质
  
(三)犯罪情节
  
(四)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3、拘役和有期徒刑有什么区别?
  答:
  拘役无需改造,有期徒刑需要改造。
  4、拘留和和拘役有区别吗?拘役一般拘几年?拘留一般拘多长时间(拘星期、月、年)?
  答:
  拘留属一般违法行为,拘役所犯的罪行大于一般违法行为。
  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5、投毒罪在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应该按什么(是按拘役、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来量刑?
  答:
  投毒罪,在法律上的解释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犯投毒罪的,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本法第115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6、拘留分为几种?
  答:
  分三种,分别是
  一.行政拘留(治安拘留)
  二.司法拘留(民事拘留)
  三.刑事拘留
  7、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在法律上的定义什么?两者哪个严重?在审判上该如何量刑?
  答:
  行政拘留 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两者相比,刑事拘留更为严重。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量刑依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犯罪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8、劳改在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与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有何关系?
  答:
  劳改在法律上的解释与关系是-----中国对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并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实行强制劳动和教育,使他们在劳动中改造自己,成为新人的刑罚执行制度。
  9、在哪种情况下才能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
  答:
  拘留的适用条件
  刑事拘熠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
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61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适用对象仅限于刑事案件中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1.1w浏览
请问判刑之前的拘留时间算在刑期里面吗
10w+浏览2023-09-22
我表弟因为伙同别人一起打架,被判了治安拘留,但是他的同伙却被刑事拘留了,行政拘留治安拘留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2、拘留、拘役、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三者在法律上是如何量刑的?
  答:
  
(一)犯罪的事实
  
(二)犯罪的性质
  
(三)犯罪情节
  
(四)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3、拘役和有期徒刑有什么区别?
  答:
  拘役无需改造,有期徒刑需要改造。
  4、拘留和和拘役有区别吗?拘役一般拘几年?拘留一般拘多长时间(拘星期、月、年)?
  答:
  拘留属一般违法行为,拘役所犯的罪行大于一般违法行为。
  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5、投毒罪在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应该按什么(是按拘役、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来量刑?
  答:
  投毒罪,在法律上的解释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犯投毒罪的,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本法第115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6、拘留分为几种?
  答:
  分三种,分别是
  一.行政拘留(治安拘留)
  二.司法拘留(民事拘留)
  三.刑事拘留
  7、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在法律上的定义什么?两者哪个严重?在审判上该如何量刑?
  答:
  行政拘留 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两者相比,刑事拘留更为严重。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量刑依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犯罪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8、劳改在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与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有何关系?
  答:
  劳改在法律上的解释与关系是-----中国对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并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实行强制劳动和教育,使他们在劳动中改造自己,成为新人的刑罚执行制度。
  9、在哪种情况下才能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
  答:
  拘留的适用条件
  刑事拘熠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
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61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适用对象仅限于刑事案件中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1.1w浏览
请问判刑之前的拘留时间算在刑期里面吗
10w+浏览2023-09-16
顶部
孟凡永律师
孟凡永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沭阳177****2148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35****423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78****6395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京135****277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8****6929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常州135****650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