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其特征包括: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横行霸道、为所欲为。定罪需要综合考虑行为的方式、造成的后果以及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严重殴打、虐待、拦截、威胁他人,或破坏公共私有财产。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安全。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寻衅滋事罪的定罪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的方式和情节、造成的后果以及对社会的影响等。只有在确凿证据的基础上,才能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