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医疗事故怎么申报

#医疗事故责任 最新修订 | 2025-03-06
2.4k浏览
刘蔓萍律师
刘蔓萍律师在线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5.0分服务:5112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医疗事故责任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医疗事故责任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医疗事故责任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申报医疗事故大致需历经这些步骤:一开始,患者或者其家属得赶紧向医疗机构所在地方的卫生行政部门递交书面报告。
这份报告务必详细,要涵盖患者的基本信息,像是姓名、年龄、性别等,还有医疗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精确到几时几分;
发生的地点,是在哪个科室、哪间病房;
以及事故的经过,详细描述事情的发展脉络。
卫生行政部门收到报告后,会认真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要是情况较为复杂,还会组织专业的专家来展开调查。
与此同时,患者及其家属一定要妥善保管好医疗相关的资料,像病历,这里面记录着患者的病情、诊断结果、治疗过程等重要信息;
检查报告,能直观反映患者身体各项指标的情况;
用药清单,清楚写明使用的药物名称、剂量等。
这些资料可是认定医疗事故的关键依据。
另外,医疗机构也不能掉以轻心,要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的调查工作,诚实地提供所有相关的信息和资料。
倘若经过调查核实确实为医疗事故,卫生行政部门会依照具体的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比如进行调解并确定赔偿金额等。
总之,申报医疗事故一定要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医疗事故责任案件·推荐文章

徐州135****948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8****875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8****682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517人选择咨询律师
377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医疗事故怎么申报
一键咨询
  • 132****85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3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5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1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7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3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1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0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1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2****75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4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2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4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2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3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0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1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5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0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7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7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2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8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1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8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0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2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5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7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2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0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4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1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1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5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1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2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7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5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6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2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3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4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5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6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5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0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3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8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8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180****391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1****977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1****605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什么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罪怎么申诉
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若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医患双方均可在接到鉴定报告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也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10w+浏览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如何申报
1w浏览2024-12-27
什么叫医疗意外医疗过失医疗事故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是既不是医患双方决也不是决定,而是经当地医学会鉴定确认。根据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可以看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并非所有发生的不良后果都属于医疗事故。这是因为人类的单个生命有其生老病死的不可逆转的规律性,加上目前医学对疾病的认知的局限性,或者患者自身的原因,在医疗过程中,有些不良后果是难以避免的。比如,由于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配合诊治为主要原因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等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的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在医学科学技术的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上述规定实际上是医院的免责条款。即在上述情况下导致的不良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患者不得以医疗事故为由向医院寻求赔偿。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急救状况
在患者生命危急的情况下,“两害相权取其轻”。如,医生对创伤严重的患者,为抢救其生命采取截肢手术或其他紧急措施,由此产生不良后果,不应追究医疗机构及医生的责任。
(二)医疗意外
医疗意外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病情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也即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虽然发生了患者死亡、伤残、功能障碍的严重后果,但这些不良后果的发生,不是由于医务人员的失职行为或者技术过失直接造成,而是因为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是根据实际情况难以避免的。
在医疗实践中,必须严格区分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是否存在过失。另外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中的疏忽大意的过失很相似,二者都是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预见,但是二者又有区别,医务人员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对危害结果的发生难以预见的,则属于医疗意外。
(三)无过错输血
医护人员在给患者提供血源时,按照供血的有关规定进行查验,输血操作无误,而患者出现了不良后果,医护人员不承担医疗事故责任。这一规定免除了使用血液的医院的医疗事故责任,但是没有涉及提供血液的血站的责任。如果由于采血的血站,提供了不合格的血液,患者可以要求追究负责采血、供血机构的责任。
(四)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一个法律名词,这里是指疾病不可逆转的自然加重。医护人员对于危重和疑难病症的患者,出于救死扶伤和人道主义精神,利用各种现代化医疗手段,采取各种治疗手段去救治患者,力争把百分之一的希望变成现实,但是由于医学对疾病认识的限制,对于有些疾病医生也无能为力,不可避免地出现不良后果,甚至死亡。凡此类情况属不可抗力。
4.4w浏览
医美医疗事故可以报警吗?
医美医疗事故可以报警处理,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如果是医疗事故受害人的家属和医疗机构之间发生肢体冲突造成损害的,就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范围,如果是医疗机构的行为构成犯罪的,此时也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范围。
10w+浏览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怎么申报
1w浏览2024-12-21
什么叫医疗意外医疗过失医疗事故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是既不是医患双方决也不是决定,而是经当地医学会鉴定确认。根据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可以看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并非所有发生的不良后果都属于医疗事故。这是因为人类的单个生命有其生老病死的不可逆转的规律性,加上目前医学对疾病的认知的局限性,或者患者自身的原因,在医疗过程中,有些不良后果是难以避免的。比如,由于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配合诊治为主要原因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等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的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在医学科学技术的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上述规定实际上是医院的免责条款。即在上述情况下导致的不良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患者不得以医疗事故为由向医院寻求赔偿。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急救状况
在患者生命危急的情况下,“两害相权取其轻”。如,医生对创伤严重的患者,为抢救其生命采取截肢手术或其他紧急措施,由此产生不良后果,不应追究医疗机构及医生的责任。
(二)医疗意外
医疗意外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病情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也即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虽然发生了患者死亡、伤残、功能障碍的严重后果,但这些不良后果的发生,不是由于医务人员的失职行为或者技术过失直接造成,而是因为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是根据实际情况难以避免的。
在医疗实践中,必须严格区分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是否存在过失。另外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中的疏忽大意的过失很相似,二者都是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预见,但是二者又有区别,医务人员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对危害结果的发生难以预见的,则属于医疗意外。
(三)无过错输血
医护人员在给患者提供血源时,按照供血的有关规定进行查验,输血操作无误,而患者出现了不良后果,医护人员不承担医疗事故责任。这一规定免除了使用血液的医院的医疗事故责任,但是没有涉及提供血液的血站的责任。如果由于采血的血站,提供了不合格的血液,患者可以要求追究负责采血、供血机构的责任。
(四)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一个法律名词,这里是指疾病不可逆转的自然加重。医护人员对于危重和疑难病症的患者,出于救死扶伤和人道主义精神,利用各种现代化医疗手段,采取各种治疗手段去救治患者,力争把百分之一的希望变成现实,但是由于医学对疾病认识的限制,对于有些疾病医生也无能为力,不可避免地出现不良后果,甚至死亡。凡此类情况属不可抗力。
4.4w浏览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多久报备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多久报备,医疗事故的处理有哪些的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几天上报
1w浏览2024-12-25
什么叫医疗意外医疗过失医疗事故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是既不是医患双方决也不是决定,而是经当地医学会鉴定确认。根据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可以看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并非所有发生的不良后果都属于医疗事故。这是因为人类的单个生命有其生老病死的不可逆转的规律性,加上目前医学对疾病的认知的局限性,或者患者自身的原因,在医疗过程中,有些不良后果是难以避免的。比如,由于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配合诊治为主要原因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等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的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在医学科学技术的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上述规定实际上是医院的免责条款。即在上述情况下导致的不良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患者不得以医疗事故为由向医院寻求赔偿。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急救状况
在患者生命危急的情况下,“两害相权取其轻”。如,医生对创伤严重的患者,为抢救其生命采取截肢手术或其他紧急措施,由此产生不良后果,不应追究医疗机构及医生的责任。
(二)医疗意外
医疗意外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病情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也即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虽然发生了患者死亡、伤残、功能障碍的严重后果,但这些不良后果的发生,不是由于医务人员的失职行为或者技术过失直接造成,而是因为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是根据实际情况难以避免的。
在医疗实践中,必须严格区分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是否存在过失。另外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中的疏忽大意的过失很相似,二者都是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预见,但是二者又有区别,医务人员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对危害结果的发生难以预见的,则属于医疗意外。
(三)无过错输血
医护人员在给患者提供血源时,按照供血的有关规定进行查验,输血操作无误,而患者出现了不良后果,医护人员不承担医疗事故责任。这一规定免除了使用血液的医院的医疗事故责任,但是没有涉及提供血液的血站的责任。如果由于采血的血站,提供了不合格的血液,患者可以要求追究负责采血、供血机构的责任。
(四)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一个法律名词,这里是指疾病不可逆转的自然加重。医护人员对于危重和疑难病症的患者,出于救死扶伤和人道主义精神,利用各种现代化医疗手段,采取各种治疗手段去救治患者,力争把百分之一的希望变成现实,但是由于医学对疾病认识的限制,对于有些疾病医生也无能为力,不可避免地出现不良后果,甚至死亡。凡此类情况属不可抗力。
4.4w浏览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多久报备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多久报备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报告时限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
1w浏览2025-01-19
什么叫医疗意外医疗过失医疗事故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是既不是医患双方决也不是决定,而是经当地医学会鉴定确认。根据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可以看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并非所有发生的不良后果都属于医疗事故。这是因为人类的单个生命有其生老病死的不可逆转的规律性,加上目前医学对疾病的认知的局限性,或者患者自身的原因,在医疗过程中,有些不良后果是难以避免的。比如,由于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配合诊治为主要原因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等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的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在医学科学技术的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上述规定实际上是医院的免责条款。即在上述情况下导致的不良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患者不得以医疗事故为由向医院寻求赔偿。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急救状况
在患者生命危急的情况下,“两害相权取其轻”。如,医生对创伤严重的患者,为抢救其生命采取截肢手术或其他紧急措施,由此产生不良后果,不应追究医疗机构及医生的责任。
(二)医疗意外
医疗意外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病情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也即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虽然发生了患者死亡、伤残、功能障碍的严重后果,但这些不良后果的发生,不是由于医务人员的失职行为或者技术过失直接造成,而是因为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是根据实际情况难以避免的。
在医疗实践中,必须严格区分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是否存在过失。另外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中的疏忽大意的过失很相似,二者都是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预见,但是二者又有区别,医务人员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对危害结果的发生难以预见的,则属于医疗意外。
(三)无过错输血
医护人员在给患者提供血源时,按照供血的有关规定进行查验,输血操作无误,而患者出现了不良后果,医护人员不承担医疗事故责任。这一规定免除了使用血液的医院的医疗事故责任,但是没有涉及提供血液的血站的责任。如果由于采血的血站,提供了不合格的血液,患者可以要求追究负责采血、供血机构的责任。
(四)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一个法律名词,这里是指疾病不可逆转的自然加重。医护人员对于危重和疑难病症的患者,出于救死扶伤和人道主义精神,利用各种现代化医疗手段,采取各种治疗手段去救治患者,力争把百分之一的希望变成现实,但是由于医学对疾病认识的限制,对于有些疾病医生也无能为力,不可避免地出现不良后果,甚至死亡。凡此类情况属不可抗力。
4.4w浏览
医疗事故需要报警吗
医疗事故一般来说不用报警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第一,首先到医院进行检查,确认是不是存在医疗事故,找到原因并进行治疗,留下必要的证据。第二,确认医院存在医疗事故的话,可以向医院里面专门的科室进行投诉。
10w+浏览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多久上报
1w浏览2024-12-13
什么叫医疗意外医疗过失医疗事故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是既不是医患双方决也不是决定,而是经当地医学会鉴定确认。根据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可以看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并非所有发生的不良后果都属于医疗事故。这是因为人类的单个生命有其生老病死的不可逆转的规律性,加上目前医学对疾病的认知的局限性,或者患者自身的原因,在医疗过程中,有些不良后果是难以避免的。比如,由于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配合诊治为主要原因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等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的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在医学科学技术的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上述规定实际上是医院的免责条款。即在上述情况下导致的不良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患者不得以医疗事故为由向医院寻求赔偿。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急救状况
在患者生命危急的情况下,“两害相权取其轻”。如,医生对创伤严重的患者,为抢救其生命采取截肢手术或其他紧急措施,由此产生不良后果,不应追究医疗机构及医生的责任。
(二)医疗意外
医疗意外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病情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也即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虽然发生了患者死亡、伤残、功能障碍的严重后果,但这些不良后果的发生,不是由于医务人员的失职行为或者技术过失直接造成,而是因为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是根据实际情况难以避免的。
在医疗实践中,必须严格区分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是否存在过失。另外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中的疏忽大意的过失很相似,二者都是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预见,但是二者又有区别,医务人员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对危害结果的发生难以预见的,则属于医疗意外。
(三)无过错输血
医护人员在给患者提供血源时,按照供血的有关规定进行查验,输血操作无误,而患者出现了不良后果,医护人员不承担医疗事故责任。这一规定免除了使用血液的医院的医疗事故责任,但是没有涉及提供血液的血站的责任。如果由于采血的血站,提供了不合格的血液,患者可以要求追究负责采血、供血机构的责任。
(四)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一个法律名词,这里是指疾病不可逆转的自然加重。医护人员对于危重和疑难病症的患者,出于救死扶伤和人道主义精神,利用各种现代化医疗手段,采取各种治疗手段去救治患者,力争把百分之一的希望变成现实,但是由于医学对疾病认识的限制,对于有些疾病医生也无能为力,不可避免地出现不良后果,甚至死亡。凡此类情况属不可抗力。
4.4w浏览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苏州152****9845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沭阳156****402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6****1443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88****240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77****7209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81****361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