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恋爱准备结婚啦,但是因为种种原因,结婚愿望破灭,彩礼能否返还呢?求助各位,能够给与解答。
[律师回复] 彩礼,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而向女方赠送的钱物。与一般的赠与有所不同,彩礼赠送是有目的的赠与,是适龄男女订立婚约的一道程序,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结婚又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婚约虽然不受法律保护,但是由于彩礼往往数额较大,在有些地区和家庭,为儿子娶妻而赠送的彩礼,甚至是老人的一生积蓄。在一方不守婚约或未能共同生活时,给予彩礼的一方可能会遭受重大损失甚至给以后的生活造成困难,因此基于公平的原则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规定,彩礼是应当返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这就为返还彩礼提供了法律依据。所以说结婚愿望破灭,彩礼能否返还答案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