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银行存款在子女名下怎么执行

#判决执行 最新修订 | 2024-12-30
8.7k浏览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049人
专业处理判决执行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判决执行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判决执行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专业处理判决执行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判决执行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判决执行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专业处理判决执行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判决执行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判决执行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1.当银行存款处于子女名下时,执行工作需依据具体状况进行细致剖析。
2.通常来讲,倘若能够证实子女名下的存款实则属于被执行的父母的财产,那么就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予以执行。
比如,倘若父母与子女之间出现了财产混同的情况,即父母的财产与子女的财产界限模糊,难以区分;
或者存在虚假交易,通过不正当手段将父母的财产转移至子女名下等情形,这些都可以认定为是被执行人的财产,从而能够对其进行执行。
3.然而,若子女名下的存款是其通过合法途径所得,并且与被执行人毫无关联,比如子女是凭借自身的劳动收入、合法投资收益等所积累的存款,那么就不能对其进行执行。
4.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法院通常会积极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他们会仔细查看银行的流水记录,追踪每一笔资金的流向,以明确存款的性质和来源。
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准确地判断出子女名下的存款是否可以被执行,从而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被法院执行财产,法院发现小朱子女小李名下有一笔存款。小朱称该存款为自己的财产只是暂存小李名下,而小李称存款是自己合法劳动收入所得。法院需要判定这笔存款是否可执行,这是争议点。法院展开调查取证,查看银行流水记录等判断存款性质来源。
案情分析:
1、若调查发现小朱与小李存在财产混同,或有虚假交易将小朱财产转移至小李名下的情况,那么小李名下存款可认定为小朱财产而被执行。
2、若小李能证明存款是自己劳动所得、合法投资收益等合法途径所得且与小朱毫无关联,那么这笔存款就不能被执行。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判决执行案件·推荐文章

镇江178****531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35****558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1****794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8****531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35****558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1****794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8****531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35****558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1****794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371人选择咨询律师
684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银行存款在子女名下怎么执行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2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0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4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7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2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6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4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2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0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4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7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2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6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4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0****31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1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5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5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0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3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0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7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6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6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2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4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3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3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5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6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4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1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8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3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0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1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5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6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0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5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2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3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5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4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6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7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0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8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0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3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7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6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0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0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6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0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2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1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1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5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5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0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3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0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7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6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6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2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4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3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3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5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6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4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1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8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3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0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1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5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6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0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5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2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3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5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4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6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7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0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8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0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3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7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6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0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0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6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0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2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180****316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2****595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34****110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0****316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2****595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34****110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0****316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2****595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34****110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银行存款在子女名下怎么执行
1w浏览2024-12-30
执行局提存名词解释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执行局提存名词解释问题解答如下, 执行局提存是什么意思
所谓提存,就是指债务人与现在提存账户里面预留的一部分用来清偿自己的债务的一部分资产。这一程序往往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为了充分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一、以清偿为目的的提存的执行
以清偿为目的的提存具有导致债的消灭和债之标的物风险责任转移的法律效力。笔者认为,提存之后提存标的物的所有权即转由提存受领人享有,其风险责任和孳息也依据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对此理论界还有不同的看法)。
1、如果此时受领人就是被执行人,那么提存标的就应视为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受领人具有领取提存标的物的资格而其为逃避执行拒不领取时,应该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公证机构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制作相应的裁定书,强制执行此提存标的。并且执行可以及于提存标的物的孳息,当然应当扣除提存的费用。
2、如果此时提交提存标的物的公证申请人是被执行人,那么一般情况下,此提存标的不应被强制执行。但在提存人有取回提存标的物资格的前提下,如果其为逃避执行拒不取回,则也应可以对此标的物强制执行。这种情形即《提存公证规则》
第二十六条规定之情形:“提存人可以凭人民生效的判决、裁定。或提存之债已经清偿的公证证明取回提存物。提存受领人以书面形式向公证处表示抛弃提存受领权的,提存人得取回提存物。”这种情形是提存的特例,“提存人取回提存物的,视为未提存。”
3、在此情形下还可能发生受领人下落不明,超过法定期限没有领取提存物的情形,即根据《》
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这不同于《提存程序规则》第二十一条“二十年”的期限规定。笔者认为,这种无人领取提存物的情况应作为上述第一种情况的特例,如果在法定期限内对该提存物申请执行,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有关对下落不明人财产代管的规定,应该可以对提存物强制执行。但是,如果申请执行时已经超过了受领人领取提存物的期限,则不应再对已经上交国库的提存物强制执行。
二、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的执行
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公证具有保证债务履行和替代其他担保形式的法律效力。这种提存一般是基于合同双方的约定,一方当事人先履行合同,为了保证后履行合同的一方支付相应的对价,由后履行方将合同对价提存于公证处。在先履行方的履约行为符合合同规定后,提存标的物即由先履行合同方领取。在先履行方的履约行为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则其无权领取提存物。
1、如果此时受领人是被执行人,那么只有在受领人按规定履行合同后,其才享有领取提存物的资格,此时若其为了逃避执行拒不领取提存物,则应该可以对该提存标的强制执行。
2、如果此时提交提存物的公证申请人是被执行人,那么在先履行合同方的履约行为不符合合同规定,提存申请人享有取回提存物资格的前提下,若其为了逃避执行拒不取回提存物,则应该可以对该提存标的物强制执行。
对于提存的执行程序会因为提存的账户的不同性质而有所不同。大家可以有自己的判断选择哪一种提存方式,还需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3.4w浏览
银行划拨担保人子女名下的存款
10w+浏览2024-10-25
银行起诉名下没钱会被执行吗
1w浏览2024-12-26
执行局提存名词解释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执行局提存名词解释问题解答如下, 执行局提存是什么意思
所谓提存,就是指债务人与现在提存账户里面预留的一部分用来清偿自己的债务的一部分资产。这一程序往往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为了充分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一、以清偿为目的的提存的执行
以清偿为目的的提存具有导致债的消灭和债之标的物风险责任转移的法律效力。笔者认为,提存之后提存标的物的所有权即转由提存受领人享有,其风险责任和孳息也依据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对此理论界还有不同的看法)。
1、如果此时受领人就是被执行人,那么提存标的就应视为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受领人具有领取提存标的物的资格而其为逃避执行拒不领取时,应该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公证机构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制作相应的裁定书,强制执行此提存标的。并且执行可以及于提存标的物的孳息,当然应当扣除提存的费用。
2、如果此时提交提存标的物的公证申请人是被执行人,那么一般情况下,此提存标的不应被强制执行。但在提存人有取回提存标的物资格的前提下,如果其为逃避执行拒不取回,则也应可以对此标的物强制执行。这种情形即《提存公证规则》
第二十六条规定之情形:“提存人可以凭人民生效的判决、裁定。或提存之债已经清偿的公证证明取回提存物。提存受领人以书面形式向公证处表示抛弃提存受领权的,提存人得取回提存物。”这种情形是提存的特例,“提存人取回提存物的,视为未提存。”
3、在此情形下还可能发生受领人下落不明,超过法定期限没有领取提存物的情形,即根据《》
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这不同于《提存程序规则》第二十一条“二十年”的期限规定。笔者认为,这种无人领取提存物的情况应作为上述第一种情况的特例,如果在法定期限内对该提存物申请执行,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有关对下落不明人财产代管的规定,应该可以对提存物强制执行。但是,如果申请执行时已经超过了受领人领取提存物的期限,则不应再对已经上交国库的提存物强制执行。
二、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的执行
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公证具有保证债务履行和替代其他担保形式的法律效力。这种提存一般是基于合同双方的约定,一方当事人先履行合同,为了保证后履行合同的一方支付相应的对价,由后履行方将合同对价提存于公证处。在先履行方的履约行为符合合同规定后,提存标的物即由先履行合同方领取。在先履行方的履约行为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则其无权领取提存物。
1、如果此时受领人是被执行人,那么只有在受领人按规定履行合同后,其才享有领取提存物的资格,此时若其为了逃避执行拒不领取提存物,则应该可以对该提存标的强制执行。
2、如果此时提交提存物的公证申请人是被执行人,那么在先履行合同方的履约行为不符合合同规定,提存申请人享有取回提存物资格的前提下,若其为了逃避执行拒不取回提存物,则应该可以对该提存标的物强制执行。
对于提存的执行程序会因为提存的账户的不同性质而有所不同。大家可以有自己的判断选择哪一种提存方式,还需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3.4w浏览
老赖会被执行女方名下存款吗
10w+浏览2024-02-29
钱存在子女名下法院能执行吗
1w浏览2025-03-11
执行局提存名词解释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执行局提存名词解释问题解答如下, 执行局提存是什么意思
所谓提存,就是指债务人与现在提存账户里面预留的一部分用来清偿自己的债务的一部分资产。这一程序往往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为了充分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一、以清偿为目的的提存的执行
以清偿为目的的提存具有导致债的消灭和债之标的物风险责任转移的法律效力。笔者认为,提存之后提存标的物的所有权即转由提存受领人享有,其风险责任和孳息也依据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对此理论界还有不同的看法)。
1、如果此时受领人就是被执行人,那么提存标的就应视为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受领人具有领取提存标的物的资格而其为逃避执行拒不领取时,应该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公证机构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制作相应的裁定书,强制执行此提存标的。并且执行可以及于提存标的物的孳息,当然应当扣除提存的费用。
2、如果此时提交提存标的物的公证申请人是被执行人,那么一般情况下,此提存标的不应被强制执行。但在提存人有取回提存标的物资格的前提下,如果其为逃避执行拒不取回,则也应可以对此标的物强制执行。这种情形即《提存公证规则》
第二十六条规定之情形:“提存人可以凭人民生效的判决、裁定。或提存之债已经清偿的公证证明取回提存物。提存受领人以书面形式向公证处表示抛弃提存受领权的,提存人得取回提存物。”这种情形是提存的特例,“提存人取回提存物的,视为未提存。”
3、在此情形下还可能发生受领人下落不明,超过法定期限没有领取提存物的情形,即根据《》
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这不同于《提存程序规则》第二十一条“二十年”的期限规定。笔者认为,这种无人领取提存物的情况应作为上述第一种情况的特例,如果在法定期限内对该提存物申请执行,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有关对下落不明人财产代管的规定,应该可以对提存物强制执行。但是,如果申请执行时已经超过了受领人领取提存物的期限,则不应再对已经上交国库的提存物强制执行。
二、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的执行
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公证具有保证债务履行和替代其他担保形式的法律效力。这种提存一般是基于合同双方的约定,一方当事人先履行合同,为了保证后履行合同的一方支付相应的对价,由后履行方将合同对价提存于公证处。在先履行方的履约行为符合合同规定后,提存标的物即由先履行合同方领取。在先履行方的履约行为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则其无权领取提存物。
1、如果此时受领人是被执行人,那么只有在受领人按规定履行合同后,其才享有领取提存物的资格,此时若其为了逃避执行拒不领取提存物,则应该可以对该提存标的强制执行。
2、如果此时提交提存物的公证申请人是被执行人,那么在先履行合同方的履约行为不符合合同规定,提存申请人享有取回提存物资格的前提下,若其为了逃避执行拒不取回提存物,则应该可以对该提存标的物强制执行。
对于提存的执行程序会因为提存的账户的不同性质而有所不同。大家可以有自己的判断选择哪一种提存方式,还需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3.4w浏览
子女名下的存款法院能执行吗
10w+浏览2024-11-16
存在小孩名下的钱会被银行冻结吗
1w浏览2025-01-28
执行局提存名词解释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执行局提存名词解释问题解答如下, 执行局提存是什么意思
所谓提存,就是指债务人与现在提存账户里面预留的一部分用来清偿自己的债务的一部分资产。这一程序往往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为了充分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一、以清偿为目的的提存的执行
以清偿为目的的提存具有导致债的消灭和债之标的物风险责任转移的法律效力。笔者认为,提存之后提存标的物的所有权即转由提存受领人享有,其风险责任和孳息也依据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对此理论界还有不同的看法)。
1、如果此时受领人就是被执行人,那么提存标的就应视为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受领人具有领取提存标的物的资格而其为逃避执行拒不领取时,应该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公证机构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制作相应的裁定书,强制执行此提存标的。并且执行可以及于提存标的物的孳息,当然应当扣除提存的费用。
2、如果此时提交提存标的物的公证申请人是被执行人,那么一般情况下,此提存标的不应被强制执行。但在提存人有取回提存标的物资格的前提下,如果其为逃避执行拒不取回,则也应可以对此标的物强制执行。这种情形即《提存公证规则》
第二十六条规定之情形:“提存人可以凭人民生效的判决、裁定。或提存之债已经清偿的公证证明取回提存物。提存受领人以书面形式向公证处表示抛弃提存受领权的,提存人得取回提存物。”这种情形是提存的特例,“提存人取回提存物的,视为未提存。”
3、在此情形下还可能发生受领人下落不明,超过法定期限没有领取提存物的情形,即根据《》
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这不同于《提存程序规则》第二十一条“二十年”的期限规定。笔者认为,这种无人领取提存物的情况应作为上述第一种情况的特例,如果在法定期限内对该提存物申请执行,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有关对下落不明人财产代管的规定,应该可以对提存物强制执行。但是,如果申请执行时已经超过了受领人领取提存物的期限,则不应再对已经上交国库的提存物强制执行。
二、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的执行
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公证具有保证债务履行和替代其他担保形式的法律效力。这种提存一般是基于合同双方的约定,一方当事人先履行合同,为了保证后履行合同的一方支付相应的对价,由后履行方将合同对价提存于公证处。在先履行方的履约行为符合合同规定后,提存标的物即由先履行合同方领取。在先履行方的履约行为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则其无权领取提存物。
1、如果此时受领人是被执行人,那么只有在受领人按规定履行合同后,其才享有领取提存物的资格,此时若其为了逃避执行拒不领取提存物,则应该可以对该提存标的强制执行。
2、如果此时提交提存物的公证申请人是被执行人,那么在先履行合同方的履约行为不符合合同规定,提存申请人享有取回提存物资格的前提下,若其为了逃避执行拒不取回提存物,则应该可以对该提存标的物强制执行。
对于提存的执行程序会因为提存的账户的不同性质而有所不同。大家可以有自己的判断选择哪一种提存方式,还需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3.4w浏览
男方信用卡透支五万还不起,银行说要冻结其名下资产和存款,女方的存款会不会被冻结
9.7w浏览2024-02-29
钱存在子女名下能被强制执行吗
1w浏览2025-01-02
执行局提存名词解释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执行局提存名词解释问题解答如下, 执行局提存是什么意思
所谓提存,就是指债务人与现在提存账户里面预留的一部分用来清偿自己的债务的一部分资产。这一程序往往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为了充分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一、以清偿为目的的提存的执行
以清偿为目的的提存具有导致债的消灭和债之标的物风险责任转移的法律效力。笔者认为,提存之后提存标的物的所有权即转由提存受领人享有,其风险责任和孳息也依据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对此理论界还有不同的看法)。
1、如果此时受领人就是被执行人,那么提存标的就应视为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受领人具有领取提存标的物的资格而其为逃避执行拒不领取时,应该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公证机构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制作相应的裁定书,强制执行此提存标的。并且执行可以及于提存标的物的孳息,当然应当扣除提存的费用。
2、如果此时提交提存标的物的公证申请人是被执行人,那么一般情况下,此提存标的不应被强制执行。但在提存人有取回提存标的物资格的前提下,如果其为逃避执行拒不取回,则也应可以对此标的物强制执行。这种情形即《提存公证规则》
第二十六条规定之情形:“提存人可以凭人民生效的判决、裁定。或提存之债已经清偿的公证证明取回提存物。提存受领人以书面形式向公证处表示抛弃提存受领权的,提存人得取回提存物。”这种情形是提存的特例,“提存人取回提存物的,视为未提存。”
3、在此情形下还可能发生受领人下落不明,超过法定期限没有领取提存物的情形,即根据《》
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这不同于《提存程序规则》第二十一条“二十年”的期限规定。笔者认为,这种无人领取提存物的情况应作为上述第一种情况的特例,如果在法定期限内对该提存物申请执行,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有关对下落不明人财产代管的规定,应该可以对提存物强制执行。但是,如果申请执行时已经超过了受领人领取提存物的期限,则不应再对已经上交国库的提存物强制执行。
二、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的执行
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公证具有保证债务履行和替代其他担保形式的法律效力。这种提存一般是基于合同双方的约定,一方当事人先履行合同,为了保证后履行合同的一方支付相应的对价,由后履行方将合同对价提存于公证处。在先履行方的履约行为符合合同规定后,提存标的物即由先履行合同方领取。在先履行方的履约行为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则其无权领取提存物。
1、如果此时受领人是被执行人,那么只有在受领人按规定履行合同后,其才享有领取提存物的资格,此时若其为了逃避执行拒不领取提存物,则应该可以对该提存标的强制执行。
2、如果此时提交提存物的公证申请人是被执行人,那么在先履行合同方的履约行为不符合合同规定,提存申请人享有取回提存物资格的前提下,若其为了逃避执行拒不取回提存物,则应该可以对该提存标的物强制执行。
对于提存的执行程序会因为提存的账户的不同性质而有所不同。大家可以有自己的判断选择哪一种提存方式,还需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3.4w浏览
男方信用卡透支五万还不起,银行说要冻结其名下资产和存款,女方的存款会不会被冻结
10w+浏览2024-03-02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镇江178****3711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81****747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52****3613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常州156****258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77****2616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56****163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8****3711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81****747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52****3613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常州156****258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77****2616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56****163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8****3711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81****747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52****3613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常州156****258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77****2616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56****163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

请向右滑动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