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原告申请追加被告,现一审诉讼已经审理完毕,原告遗漏被告一案件在一审诉讼时。现在追加是否还有法律依据,参与诉讼,等待判决
[律师回复] 根据法律规定,在任何时候,当事人均可以提出自己的主张,但能否被采纳是由法官决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追加当事人是法官在诉讼中认为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可以裁定追加。在这种情况下,追加当事人的职权是的职权。当事人可以提出追加的请求,但能否被采纳还是由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定的。但是在案件审结前再追加被告,可能需要重新进行法庭调查、辩论和调解这些庭审程序,这是对已经进行的庭审程序的重复,会拖延案件的审理期限,浪费审判资源,造成当事人的诉累,对庭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造成不良的影响,因此,不一定支持。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这是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如果在庭审过程中发生原告要求追加被告的,可以诉讼中止。认为追加被告有必要的,也可以追加。建议书面申请,是否追加由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