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解除同居关系彩礼怎么返还

#彩礼 最新修订 | 2024-12-31
1.9k浏览
徐卫东律师
徐卫东律师在线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5.0分服务:1.5万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彩礼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彩礼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彩礼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倘若双方未曾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男方有权利请求返还彩礼
这是基于法律规定的一种情形,旨在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当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然而却确确实实未共同生活时,在离婚之际,男方同样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这里的“共同生活”有着明确的含义,并非简单的居住在一起,而是指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实际共同参与生活的各种活动,如一起饮食、起居、交流等。
另外,若在婚前给付彩礼,并且这种给付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陷入困难,那么在离婚时,男方有权请求返还彩礼。
“生活困难”也不是随意界定的,需要综合考虑男方家庭的经济状况、彩礼的数额与男方家庭经济能力的对比等因素。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些概念的认定有着具体的标准和考量因素。
例如,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并未实际共同居住,像分房居住或者只是形式上的在一起,这种情况就可能被认定符合返还彩礼的条件。
又或者,因给付彩礼使得男方家庭的生活水平明显下降,与之前相比有较大的落差,也可视为符合条件
不过,具体的返还数额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判断,以确保判决的公平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经人介绍后准备结婚,小朱按习俗给了小丽彩礼。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婚后分房居住,未实际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双方感情破裂要离婚,小朱要求小丽返还彩礼,小丽拒绝,小朱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丽已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根据法律规定,小朱有权利请求返还彩礼。
2、虽然小丽可能认为办理了结婚登记不应返还彩礼,但分房居住未共同生活的情况符合彩礼返还情形中的一种。法院应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判定小丽是否返还彩礼及返还的具体数额。
0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彩礼案件·推荐文章

连云港134****755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1****278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8****192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483人选择咨询律师
667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解除同居关系彩礼怎么返还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7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6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7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4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1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6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2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8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2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4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1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0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7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2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8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1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6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6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0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4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1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8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7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6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7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1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7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3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8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8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7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6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8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8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6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7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7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3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0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5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2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5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8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2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3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5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2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7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3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7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180****744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0****197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56****838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解除同居关系彩礼要返还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同居关系彩礼如何返还
彩礼返还协议达成后,原物应归还给当事人。 若无法达成一致或未履行协议,建议直接向当地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反对包办、买卖婚姻等干涉婚姻自由的现象,以及以结婚为名索要财务的行为。
1w浏览2024-03-23
我与女友相恋五年,上个月送了彩礼钱准备结婚,因两人原因,现解除同居关系彩礼纠纷就是个问题
[律师回复] 很多当事人对此难以理解,常需反复明法释理。就此案而言,原、被告在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举行结婚仪式后同居生活,因为二人未领结婚证,所以二人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虽然举行结婚仪式,但却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他们之间仅为同居关系,而这种同居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都可以通知对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对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之规定,如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但是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彩礼是我国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无论农村还是城市,婚前给付彩礼已然成为我国的社会风俗,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法律与民俗之间存在着冲突。老百姓总认为彩礼是给女方的,男方如果提出解除婚约或者解除同居关系,彩礼则不当返还,否则就对女方不公平,女方也常因此拒绝返还彩礼。但就法律而言,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就其性质应当是附条件的赠与,如果条件不予成立则该赠与即成为了不当得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就本案而言,原被告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告请求被告返还同居前给付的彩礼,符合《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但是考虑到当地民俗,念双方已举行结婚仪式并同居生活,如果全部予以返还则确实存在对女方不公之嫌,故从公平责任出发来综合考虑,笔者认为酌定返还部分彩礼金为宜。
3w浏览
解除同居关系能否返还彩礼
既然是同居关系,那就表明两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这种情况下原则上法院会支持退彩礼的请求,不过还要实际情况及证据判断,包括提供彩礼的动机和提供彩礼方的经济状况、索要彩礼动机等因素判断是否要要退彩礼以及退还比例。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同居关系用返还彩礼吗
同居关系是可以依法要求返还彩礼的。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属于法定彩礼退还的事由。因此,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支付方能提供证据证明确已支付彩礼的、该彩礼钱也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解除同居关系后可以要求返还彩礼钱。
1w浏览2024-10-12
我与女友相恋五年,上个月送了彩礼钱准备结婚,因两人原因,现解除同居关系彩礼纠纷就是个问题
[律师回复] 很多当事人对此难以理解,常需反复明法释理。就此案而言,原、被告在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举行结婚仪式后同居生活,因为二人未领结婚证,所以二人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虽然举行结婚仪式,但却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他们之间仅为同居关系,而这种同居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都可以通知对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对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之规定,如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但是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彩礼是我国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无论农村还是城市,婚前给付彩礼已然成为我国的社会风俗,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法律与民俗之间存在着冲突。老百姓总认为彩礼是给女方的,男方如果提出解除婚约或者解除同居关系,彩礼则不当返还,否则就对女方不公平,女方也常因此拒绝返还彩礼。但就法律而言,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就其性质应当是附条件的赠与,如果条件不予成立则该赠与即成为了不当得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就本案而言,原被告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告请求被告返还同居前给付的彩礼,符合《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但是考虑到当地民俗,念双方已举行结婚仪式并同居生活,如果全部予以返还则确实存在对女方不公之嫌,故从公平责任出发来综合考虑,笔者认为酌定返还部分彩礼金为宜。
3w浏览
解除同居关系返还彩礼可以吗?
解除同居关系返还彩礼是可以的,但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要是夫妻只是有了结婚计划,没有同居,也没有发生关系。那彩礼就应该全数退还。若是同居之后,也发生关系一段时间。那彩礼可能按照情况来返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同居关系彩礼如何返还
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后直接返还,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或者一方不按照协议退还彩礼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1w浏览2025-01-31
我与女友相恋五年,上个月送了彩礼钱准备结婚,因两人原因,现解除同居关系彩礼纠纷就是个问题
[律师回复] 很多当事人对此难以理解,常需反复明法释理。就此案而言,原、被告在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举行结婚仪式后同居生活,因为二人未领结婚证,所以二人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虽然举行结婚仪式,但却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他们之间仅为同居关系,而这种同居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都可以通知对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对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之规定,如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但是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彩礼是我国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无论农村还是城市,婚前给付彩礼已然成为我国的社会风俗,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法律与民俗之间存在着冲突。老百姓总认为彩礼是给女方的,男方如果提出解除婚约或者解除同居关系,彩礼则不当返还,否则就对女方不公平,女方也常因此拒绝返还彩礼。但就法律而言,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就其性质应当是附条件的赠与,如果条件不予成立则该赠与即成为了不当得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就本案而言,原被告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告请求被告返还同居前给付的彩礼,符合《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但是考虑到当地民俗,念双方已举行结婚仪式并同居生活,如果全部予以返还则确实存在对女方不公之嫌,故从公平责任出发来综合考虑,笔者认为酌定返还部分彩礼金为宜。
3w浏览
同居关系彩礼怎么返还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同居关系彩礼怎么返还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同居关系彩礼如何返还财产
在处理涉及同居关系的彩礼返还问题时,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诸多因素,例如双方共同生活的持续时间、是否已经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各自的经济实力、支付彩礼的金额以及过错责任的大小等等。若双方共同生活的期限相对较短并且未能进行婚姻登记手续,那么彩礼有可能需要全额或者大部分返还给男方。然而,如果双方已经长期同居,亦或是彩礼款项已经用于公共生活开支或其他用途,那么女方所需返还的比例则可能相应地降低。
1w浏览2024-10-27
我与女友相恋五年,上个月送了彩礼钱准备结婚,因两人原因,现解除同居关系彩礼纠纷就是个问题
[律师回复] 很多当事人对此难以理解,常需反复明法释理。就此案而言,原、被告在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举行结婚仪式后同居生活,因为二人未领结婚证,所以二人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虽然举行结婚仪式,但却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他们之间仅为同居关系,而这种同居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都可以通知对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对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之规定,如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但是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彩礼是我国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无论农村还是城市,婚前给付彩礼已然成为我国的社会风俗,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法律与民俗之间存在着冲突。老百姓总认为彩礼是给女方的,男方如果提出解除婚约或者解除同居关系,彩礼则不当返还,否则就对女方不公平,女方也常因此拒绝返还彩礼。但就法律而言,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就其性质应当是附条件的赠与,如果条件不予成立则该赠与即成为了不当得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就本案而言,原被告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告请求被告返还同居前给付的彩礼,符合《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但是考虑到当地民俗,念双方已举行结婚仪式并同居生活,如果全部予以返还则确实存在对女方不公之嫌,故从公平责任出发来综合考虑,笔者认为酌定返还部分彩礼金为宜。
3w浏览
同居关系彩礼如何返还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同居关系彩礼如何返还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同居关系能否要求返还彩礼
双方存在同居关系但是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后,男方是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彩礼属于以缔结婚姻为条件的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解除了婚约,则赠与解除的条件成立,赠与行为失去法律效力,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消失,彩礼返还赠与人,归赠与人所有。
1w浏览2024-09-27
我与女友相恋五年,上个月送了彩礼钱准备结婚,因两人原因,现解除同居关系彩礼纠纷就是个问题
[律师回复] 很多当事人对此难以理解,常需反复明法释理。就此案而言,原、被告在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举行结婚仪式后同居生活,因为二人未领结婚证,所以二人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虽然举行结婚仪式,但却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他们之间仅为同居关系,而这种同居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都可以通知对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对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之规定,如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但是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彩礼是我国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无论农村还是城市,婚前给付彩礼已然成为我国的社会风俗,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法律与民俗之间存在着冲突。老百姓总认为彩礼是给女方的,男方如果提出解除婚约或者解除同居关系,彩礼则不当返还,否则就对女方不公平,女方也常因此拒绝返还彩礼。但就法律而言,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就其性质应当是附条件的赠与,如果条件不予成立则该赠与即成为了不当得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就本案而言,原被告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告请求被告返还同居前给付的彩礼,符合《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但是考虑到当地民俗,念双方已举行结婚仪式并同居生活,如果全部予以返还则确实存在对女方不公之嫌,故从公平责任出发来综合考虑,笔者认为酌定返还部分彩礼金为宜。
3w浏览
顶部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常州135****2333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78****566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56****1315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88****737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52****5627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盐城152****323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