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在检察院和解,对方不追究刑事责任,如何撤案?
[律师回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截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损害或妨碍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综上,双方为不动产的相邻方的关系,邻居私自篡改排烟方式,将厨房油烟向己方家吹,系侵害己方相邻权。一方有权发起相邻权诉讼,要求邻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合理范围之内的损失也就是拆除对己方有影响的排烟方式,使用不动产原有的烟道对他人不造成任何不利影响的排烟方式。一方搜集对方侵害相邻权的证据,并委托律师到当地房地产住宅局调取对方的房产档案复印件,盖有该部门的档案公章,以及己方的房产档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书写状随后向当地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