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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的单独所有配偶有没有份

#财产分割 最新修订 | 202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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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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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房产证上注明“单独所有”时,通常意味着在一般情况下,配偶是没有份额的。
“单独所有”这一表述明确了该房产仅属于登记产权人一方,将配偶排除在了共有权之外。
在婚姻关系持续的期间内,除了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之外,婚后所获得的房产,即便登记在其中一方的名下,通常也会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在经济等方面往往存在紧密的联系和共同的努力。
然而,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该房产是在婚前由个人财产购买的,并且明确约定为“单独所有”,那么配偶就无权对该房产主张份额。
总之,对于房产的归属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如果在房产归属方面出现了争议,首先可以尝试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来解决。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所提供的证据来进行判定,以确保房产的归属能够得到公正的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婚后购买一套房,登记在小朱名下且注明“单独所有”,小丽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份额,小朱则称应按登记归自己单独所有,双方产生争议,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虽房产是婚后购买,但登记为“单独所有”,若小朱能证明购房资金是其婚前个人财产且有明确约定,那按规定小丽无份额。
2、若小朱无法提供相关证据,一般情况下,婚后购买房产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会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小丽有权主张份额,法院会依据证据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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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所有的房子过户用配偶去吗
房子为夫妻一方单独所有,往往就是说房子可能登记在一方名下,但这并不能排除房子实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于是,在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时候,若需要办理过户手续,那么也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前往办理手续,所有单独所有的房子过户需要配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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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产证写单独所有,配偶有份吗
不动产权证书倘若列为单独所有标识时,名义配偶即享有相应权益份额。单独所有不等于只有登记者所有,若该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资产,并且在夫妻间并无针对该房产产权如何分割的具体书面协议,那么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列明了任何一方的姓名,原则上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1w浏览2024-03-25
单独所有房产过户需要配偶签字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当事人只要是已婚身份前提,处置卖掉住房,房管部门都会要求当事人和配偶一起到场签字办理住房的过户手续。  原因是,规定婚后和婚前住房,可以由夫妻俩有事先书面约定住房产权为共有或个人所有。房管部门为了免责,都会要求当事人夫妻双方一起签字才可以办理住房的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婚姻法》规定: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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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写单独所有,配偶有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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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所有房产抵押配偶不知情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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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房产证写单独所有配偶是否有份
房产证写丈夫的名字妻子是否有份,需根据具体情形而定:1、如果房屋是婚前买的,那么该房屋就是买房人的个人财产。我国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2、如果房屋在婚后购买,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等,归夫妻共同所有。3、夫妻双方如果对该房产归属有特别约定的话,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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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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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归配偶单独所有能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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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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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单独所有卖房需要配偶签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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