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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身故后房子归谁所有

#遗产继承 最新修订 | 202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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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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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在生活中,当丈夫不幸身故后,房子的归属问题往往需要依据不同的具体情况来明确。
下面为你详细说明:
1.有遗嘱的情况:
若丈夫在生前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并且在遗嘱中清晰、明确地指定了房子的继承人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房子的分配将严格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
比如,丈夫明确指定房子由儿子继承,那么该房子就会由儿子继承,其他人一般不能对此提出异议。
2.无遗嘱的情况:
当丈夫没有留下遗嘱时,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办理房子的归属问题。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通常,这些第一顺序继承人会平等地继承房子的份额。
例如,有配偶、一个子女以及父母两人,一般每人可分得房子份额的1/4。
当然,在实际分配中,还可能会考虑到各继承人的具体情况,如是否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等。
3.特殊情况:
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子的一半产权本身就属于妻子,另一半则作为丈夫的遗产,再按照上述有无遗嘱的规则进行继承。
总之,要确定房子的最终归属,首先要判断是否存在遗嘱,以及明确房子的财产性质,然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合理分配。

案情回顾:

小胡不幸身故后,其名下有一套房子,争议点在于房子的归属。小胡生前未立遗嘱,且该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小胡的妻子小丽、子女小朱以及父母小静、小李就房子的分配产生分歧。

案情分析:

1、由于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一半产权属于小丽。另一半作为小胡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法定继承中,小丽、小朱、小静、小李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应平等继承小胡遗产部分的份额,即每人可分得遗产部分份额的1/4。
3、在实际分配中,若有继承人对小胡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等特殊情况,可在分配时予以适当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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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婚前一个小孩再婚后又有子女婚前财产归谁所有
婚前遗产在后续婚姻中的传承与处理应遵循法定则或遗嘱条款。若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则按协议执行。 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和子女。婚前继承的款项或财物,婚后获取视为个人所有,不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权益,非实际财富。若婚前获得财产权益,但婚后实现,不视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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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丈夫身故后房子归谁所有
1w浏览2025-01-04
我姐姐的丈夫因为患病多年不治身亡,现在只给我姐姐留下了一套房子,但是他的父母还要抢,丈夫死了房子归谁呢?
[律师回复] 如果没有遗嘱,一般情况是房产的一半属于丈夫的遗产,由死者的父母 配偶和子女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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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身故后房子归谁所有怎么办
1w浏览2025-01-05
我姐姐的丈夫因为患病多年不治身亡,现在只给我姐姐留下了一套房子,但是他的父母还要抢,丈夫死了房子归谁呢?
[律师回复] 如果没有遗嘱,一般情况是房产的一半属于丈夫的遗产,由死者的父母 配偶和子女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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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死了工资归谁所有
1w浏览2025-01-04
我姐姐的丈夫因为患病多年不治身亡,现在只给我姐姐留下了一套房子,但是他的父母还要抢,丈夫死了房子归谁呢?
[律师回复] 如果没有遗嘱,一般情况是房产的一半属于丈夫的遗产,由死者的父母 配偶和子女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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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车祸身亡,赔偿金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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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姐的丈夫因为患病多年不治身亡,现在只给我姐姐留下了一套房子,但是他的父母还要抢,丈夫死了房子归谁呢?
[律师回复] 如果没有遗嘱,一般情况是房产的一半属于丈夫的遗产,由死者的父母 配偶和子女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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