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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司法鉴定有异议怎么解决

#司法鉴定 最新修订 | 202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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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陈晓伟律师在线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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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处理司法鉴定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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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专业能力强,司法鉴定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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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倘若对司法鉴定存有异议,以下便是可供采取的解决途径。
其一,在规定的期限之内,能够申请重新进行鉴定。
这就需要清晰地阐明提出异议的缘由以及依据,像是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与之相应的资质,又或者鉴定程序存在违法的情况等。
其二,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对该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投诉。
将其存在的问题详细地反映上去,司法行政部门会对此展开调查并进行处理。
其三,还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让法院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
法院会组织各方参与,针对异议进行质证和辩论。
然后,依据相关的法律以及证据规则,来对鉴定意见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作出判断。
在整个过程当中,一定要妥善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和材料,这些证据和材料能够有力地支持自身的异议主张。
总而言之,必须要通过合法且合理的途径,来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确保自身的权益在司法鉴定这一环节中不受到侵害。

案情回顾:

小朱对某司法鉴定结果存有异议,争议点在于鉴定机构资质存疑。小朱先申请重新鉴定,阐明鉴定机构可能无相应资质;后向司法行政部门投诉该机构;还向法院申请审查鉴定意见,法院组织各方质证辩论。小朱保留了相关证据材料。

案情分析:

1、小朱申请重新鉴定,若能证明鉴定机构或人员无资质、鉴定程序违法等,依规可获重新鉴定机会,以保障鉴定结果的公正性。
2、向司法行政部门投诉,若情况属实,该部门会依法处理,规范司法鉴定机构行为。
3、法院审查时,小朱提供的证据能支撑其主张,法院会依法判断鉴定意见合法性与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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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司法鉴定有异议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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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管辖权异议的要如何处理 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限 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其时限即为15日。我们从前文的对管辖权异议主体、客体的分析,可知这一规定是不合理的。 首先,从法条上看,它存在着逻辑性错误,因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包括了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而只有被告才提交答辩状; 其次,这一规定也缺乏灵活性。对此,应当针对不同的主体,制定变通的规定。有学者建议,应借鉴国外立法经验,总体上规定当事人应当在案件审理之前或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管辖权异议,凡中途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可作特别规定,即他们在接到告知其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正式通知后十日内提出。 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程序 对管辖权异议案件的审理模式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至有管辖权的,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这一规定,没有体现当事人在管辖权异议的审理当中有何权利。在实践中,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不须开庭审理,而是由单方面依据管辖规则进行审查。学者将这种由主导的处理管辖权异议的模式称为行政化模式,当事人缺乏参与管辖权异议解决的场合和机会,对此既不进行开庭审理,也不举行听证。行政化模式强调在解决管辖权异议中的权威作用,带有极强的行政程序的性质,漠视了当事人的诉权,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处理的结果影响甚微。 行政化处理模式根源于我国的司法传统,一方面,由于我国的民事诉讼模式为职权主义模式,强调在民事诉讼程序中的主导地位,赋予了较大的职权;另一方面,在“重实体、轻程序”思想的影响下,为尽快解决实体争议,对程序问题的处理往往采取简化模式,不重视当事人的程序权利。行政化处理模式违背了民事诉讼法的辩论原则,容易造成对当事人诉权的损害。因此,这种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模式应予以改进。 参考国外经验,在当事人主义国家,如《联邦地区民事诉讼规则》第12条第3款规定:“对管辖权异议的申请,对所有当事人都应提供合理机会。”第4款规定:“()根据当事人申请进行听证并作出决定。”这种审查管辖权异议的模式,学者称之为附带诉讼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因当事人提起的管辖权异议被视为一种与本诉相连的附带诉讼,由运用诉讼程序去审理。 相较于我国的行政化模式,附带诉讼模式的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它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在双方当事人参与的场合下,对管辖问题进行质证、辩论;其次,对程序问题运用诉讼程序解决,使程序正义的理念贯穿于整个诉讼当中。因此,建议我国在审查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时也采取附带诉讼模式,当然,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程序也要求简化和迅速,否则会影响本诉的审理。针对不同案件,设置灵活的审理模式,简单的管辖权异议案件可以在询问当事人后作出裁定;对于复杂的、关系到实体问题定性的管辖权异议案件,应开庭审理,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对于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案件,因其属于程序问题,不同于其他上诉案件,对其裁定的延迟,会带来对整个案件审理延迟的后果,应规定较短的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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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遗嘱有异议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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