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父亲房产第一继承人是谁

#遗产继承 最新修订 | 2025-01-09
1.1k浏览
徐卫东律师
徐卫东律师在线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5.0分服务:1.5万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遗产继承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遗产继承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遗产继承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中,父亲房产的第一继承人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配偶
父亲的配偶作为夫妻关系中的另一方,对父亲的房产拥有法定继承权。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往往有着紧密的联系。
配偶与父亲共同生活,在家庭中相互扶持,所以在法律上赋予其对房产的继承权利,这是对夫妻关系以及家庭共同生活的一种法律保障。
二、子女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婚生子女是在合法婚姻关系下出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平等的权利;养子女通过合法的收养程序成为家庭一员;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父亲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和被抚养关系。
他们在法律上平等地享有对父亲房产的继承权,这体现了法律对子女权益的全面保护。
三、父母
即父亲的亲生父母,他们对父亲的房产也有继承的权利。
父母对子女有着养育之恩,在法律上赋予他们继承权利,也是对亲情关系的一种认可。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不过,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会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处房产。其配偶小李、子女小胡和小丽以及父母小静等均主张继承房产。争议点在于,小胡认为自己对父亲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应多分,而小李觉得自己与小朱共同生活多年也应多分,各方就房产继承份额产生分歧。

案情分析:

1、小李作为配偶、小胡和小丽作为子女、小静作为父母,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对小朱的房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2、若小胡能证明自己对小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多分房产份额;小李若能证实与小朱共同生活,也可主张多分。若有继承人存在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情况,则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常州177****504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56****378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34****775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681人选择咨询律师
290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父亲房产第一继承人是谁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4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3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6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0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1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2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4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8****58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5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7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1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1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3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1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8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4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5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5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6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1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3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7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6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5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8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7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8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0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4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6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8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7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5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3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2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0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0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6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1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3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8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8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8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1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5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3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0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8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2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7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181****248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77****809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56****269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父亲再婚,第一继承人是谁
按照我国《民法典》中关于继承人的规定,在父亲二婚之后,其法定继承人就包括了,父亲的父母、父亲二婚的合法配偶、父亲的子女(就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亲的兄弟姐妹、父亲的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只是后面三者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父亲房产第一继承人是谁
1w浏览2025-01-09
父亲去世,母亲的第一继承人是谁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第一顺序继承人:该女子的丈夫、该女子的母亲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
《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
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
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
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3.7w浏览
父亲的法律二婚第一继承人是谁
按照我国《民法典(施行)》中关于继承人的规定,在父亲二婚之后,其法定继承人就包括了,父亲的父母、父亲二婚的合法配偶、父亲的子女(就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亲的兄弟姐妹、父亲的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只是后面三者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父亲死了第一继承人是谁
视具体请而定。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第一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0w+浏览2025-01-07
父亲去世,母亲的第一继承人是谁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第一顺序继承人:该女子的丈夫、该女子的母亲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
《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
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
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
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3.7w浏览
父亲去世承包地谁继承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父亲去世承包地谁继承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父亲的遗产谁是第一继承人
父亲去世后,遗产的首要继承人包括其配偶、子女(婚生、非婚生、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亲生、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若有多位继承人,一般平均分配,但对尽主要扶养义务和生活困难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会照顾。
1w浏览2024-11-01
父亲去世,母亲的第一继承人是谁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第一顺序继承人:该女子的丈夫、该女子的母亲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
《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
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
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
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3.7w浏览
父亲去世谁是继承人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父亲去世谁是继承人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父母离异父亲死了谁是第一继承人
家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其子女和婚姻存续期内的配偶,离异未再婚的前任配偶无权参与。同一顺位继承人一般份额平等,特殊困难、尽主要赡养责任或共同生活久的可多分,有能力不赡养的少分或不分。
1w浏览2024-10-30
父亲去世,母亲的第一继承人是谁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第一顺序继承人:该女子的丈夫、该女子的母亲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
《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
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
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
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3.7w浏览
父亲死后继承权是谁
父亲离世后,遗产继承权归属需依法律规定。若无遗嘱,由法定继承人依次继承;有遗嘱则按遗嘱分配。若母亲健在,需先分割共同财产。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遗嘱优先,无遗嘱则协商或诉诸法律。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父亲再婚财产第一继承人是谁
1w浏览2025-01-09
父亲去世,母亲的第一继承人是谁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第一顺序继承人:该女子的丈夫、该女子的母亲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
《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
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
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
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3.7w浏览
顶部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盐城180****2116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52****585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78****2706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京177****539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52****2402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77****694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