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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享受动迁安置

#房屋拆迁 最新修订 | 202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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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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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关于动迁安置,以下几类人员通常不享受相关待遇,具体情况如下:
1.空挂户口人员:
这类人员的户口虽然登记在被拆迁房屋内,但实际上并不在此居住。
而且,他们在其他地方拥有住房等能够满足居住需求的条件,对被拆迁房屋并没有实际的使用权益。
2.因房屋买卖等原因户口未迁出人员:
当原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售后,按照正常情况应当将户口迁出。
但如果其未迁出,那么在该房屋面临拆迁时,这类人员一般是不享受动迁安置的。
因为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他们不再对该房屋拥有相应权益。
3.他处有房且已享受过动迁安置人员:
如果一个人在其他地方已经拥有住房,并且之前已经按照相关政策享受过动迁安置,那么在新的动迁项目中,通常就不能再次享受安置待遇了。
这是为了保证动迁安置资源的合理分配。
4.不符合安置政策的外来人员:
比如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时又不满足当地动迁安置政策所规定条件的人员,也是无法享受动迁安置的。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认定标准需要结合当地的动迁政策以及相关法规来最终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将房屋卖给小李后户口未迁出,后房屋遇拆迁。小胡户口空挂在拆迁房内,他在别处有房居住。小丽他处有房且已享受过动迁安置,此次又想参与安置。小静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不符安置政策,也想享受安置,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李购买房屋后取得所有权,小朱虽户口未迁出,但房屋所有权已转移,小朱对该房无相应权益,不应享受动迁安置。
2、小胡户口空挂且在他处有房居住,对拆迁房无实际使用权益,按规定不能享受动迁安置。
3、小丽他处有房且已享受过动迁安置,为保证资源合理分配,此次不能再享受安置待遇。
4、小静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不满足政策条件,无法享受动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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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享受动迁安置补偿费?
在外就读迁户口的学生、因外地嫁娶迁出户口的公民、没有户籍的居民、不同意在动迁安置协议上签字的公民、黑户口的公民、没有宅基证的村民,这些人员都是不能享受政府下发的动迁安置补偿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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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哪些人不享受动迁安置
1w浏览2025-01-11
不享受动迁安置的有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不享受动迁安置的有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房子中有户籍或者没有户籍但是从这里迁出去的学生、工作人员,或者是与有户籍的人是配偶共同居住的是安置对象,如果有其他住房不属于安置对象。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4条的规定,拆迁安置的对象应当是被拆迁人。同时,对房屋使用人的利益也予以保护,如在拆迁出租房屋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三方签署;拆迁出租房屋时,被拆迁人和承租人对解决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并且承租人有权承租产权调换房。
拆迁安置的对象是房屋的使用人。使用人可能是房屋的所有人,也可能是房屋的承租人等其他实际使用人。使用人有权要求拆迁人给予安置,拆迁人对使用人进行拆迁安置是拆迁人的法定义务。
拆迁安置一般通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以协议的方式进行,就安置的方式、地点、标准等达成协议,规定于拆迁协议中。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就安置事宜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一旦主管部门作出裁决,就成为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安置可以一次性解决安置住房,也可以由拆迁人通过周转房(或者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先行临时过渡,缓解解决安置用房。如果安置用房不能一次性解决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过渡期限,这样拆迁安置就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一次性安置,另一种是过渡性安置。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安置对象没有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具体,只要是被拆除房屋的使有权人都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得以确认和安置安排。
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拆迁回迁房是指在原地拆迁安置的房屋。
他们之间的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要体现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卫生、便利的原则;布局要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使用功能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建设标准要根据北京市“九五”住宅建设标准,结合市场需求确定。
现阶段,经济适用住房的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由政府提供专项用地,通过统一开发、集中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二是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拟作为商品房开发的部分普通住宅项目调整为经济适用住房;三是单位以自建和联建方式建设的,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经济适用住房。
安居房包括按规定出售或出租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职工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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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能享受安置吗
户口迁出了,不能获得拆迁安置和补偿。因为拆迁安置和补偿是根据被拆迁房屋户籍确定的,所以户口迁出是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的。具体的情况可以向当地的拆迁部门进行询问。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通过住房保障的形式解决居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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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哪些人不享受动迁安置
不享受动迁安置的人有户籍还没有从原来的地方迁到安置的地方的学生,工作人员、安置对象的配偶。如果动迁地不在本地,在上述人员还没有迁出本地的时候,是不享受任何的动迁安置的。
1w浏览2025-02-05
不享受动迁安置的有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不享受动迁安置的有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房子中有户籍或者没有户籍但是从这里迁出去的学生、工作人员,或者是与有户籍的人是配偶共同居住的是安置对象,如果有其他住房不属于安置对象。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4条的规定,拆迁安置的对象应当是被拆迁人。同时,对房屋使用人的利益也予以保护,如在拆迁出租房屋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三方签署;拆迁出租房屋时,被拆迁人和承租人对解决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并且承租人有权承租产权调换房。
拆迁安置的对象是房屋的使用人。使用人可能是房屋的所有人,也可能是房屋的承租人等其他实际使用人。使用人有权要求拆迁人给予安置,拆迁人对使用人进行拆迁安置是拆迁人的法定义务。
拆迁安置一般通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以协议的方式进行,就安置的方式、地点、标准等达成协议,规定于拆迁协议中。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就安置事宜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一旦主管部门作出裁决,就成为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安置可以一次性解决安置住房,也可以由拆迁人通过周转房(或者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先行临时过渡,缓解解决安置用房。如果安置用房不能一次性解决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过渡期限,这样拆迁安置就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一次性安置,另一种是过渡性安置。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安置对象没有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具体,只要是被拆除房屋的使有权人都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得以确认和安置安排。
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拆迁回迁房是指在原地拆迁安置的房屋。
他们之间的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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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如何认定享受过动迁安置
1w浏览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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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就安置事宜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一旦主管部门作出裁决,就成为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安置可以一次性解决安置住房,也可以由拆迁人通过周转房(或者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先行临时过渡,缓解解决安置用房。如果安置用房不能一次性解决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过渡期限,这样拆迁安置就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一次性安置,另一种是过渡性安置。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安置对象没有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具体,只要是被拆除房屋的使有权人都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得以确认和安置安排。
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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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挂户口能享受动迁安置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将户口空挂在拆迁地的,如果在拆迁地有房屋的,空挂人员是可以获得拆迁安置补偿款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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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享受拆迁安置再拆迁怎么补偿?
可以选择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的方式、可以选择纯货币的补偿、还可以选择房屋置换的方式。如果双方针对再拆迁补偿的金额以及补偿的支付方式有异议的,可以进一步的选择起诉去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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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回迁房是指在原地拆迁安置的房屋。
他们之间的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要体现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卫生、便利的原则;布局要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使用功能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建设标准要根据北京市“九五”住宅建设标准,结合市场需求确定。
现阶段,经济适用住房的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由政府提供专项用地,通过统一开发、集中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二是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拟作为商品房开发的部分普通住宅项目调整为经济适用住房;三是单位以自建和联建方式建设的,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经济适用住房。
安居房包括按规定出售或出租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职工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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