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早年离婚,男孩归父亲抚养,母亲又再婚,十多年后母亲又离婚,和那个人有一套房产,离婚判给一人一半所有权,几年后男孩结婚,后来母亲那套房产的一半所有权由男孩对象家出钱购买过来,但是姓名还是母亲的,问以后母亲去世,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房屋是否归男孩,因为男孩的抚养权没在母亲名下。
[律师回复]
1、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判决。 《婚姻法》条文涉及的条文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2、遗嘱是否有效,由继承法规定。一般会因形式和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