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房子抵押后又被保全怎么处理

#抵押担保 最新修订 | 2025-01-13
4.2k浏览
吴婉君律师
吴婉君律师在线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执业:10年主办律师
咨询我
专业处理抵押担保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抵押担保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抵押担保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当房子抵押后又被保全时,可参考以下方式妥善处理:
一、确认权利顺序
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其设立主要是为了保障债权能够顺利实现。
比如,甲向银行贷款买房,将房子抵押给银行,银行就拥有了抵押权。
财产保全则是在诉讼过程中的一种保障措施,防止被告转移财产等。
通常情况下,若抵押权设立在先,其优先受偿权一般会得到保障。
但实际受偿顺序需依据具体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形判断。
例如,若抵押登记时间明确早于保全申请时间,在符合法律规定时,抵押权人往往更有优势;但如果存在特殊债权等情况,也可能影响受偿顺序。
二、协商解决
抵押人、抵押权人以及申请保全人等相关各方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
例如,共同商讨确定一个合理的清偿顺序,或者制定详细的债务偿还计划。
比如各方可以根据各自的债权金额、期限等因素,协商出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还款安排,这样既能保障各方利益,又能避免繁琐的法律程序。
三、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相关方可以借助诉讼等法律程序来解决。
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抵押登记时间、保全申请时间、债权性质等,依法确定各方的权利和受偿顺序。
在此过程中,各方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支撑自己的主张,比如相关的合同、登记文件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因资金周转将房子抵押给小李后,小胡因与小朱存在债务纠纷申请对该房子进行保全。争议点在于房子已抵押情况下被保全,各方受偿顺序如何确定。各方先协商,未达成一致,后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案情分析:

1、关于权利顺序,小李的抵押权设立在先,若抵押登记时间早于保全申请时间,在符合法律规定时,小李在受偿顺序上往往更具优势,但特殊债权等情况可能会影响该顺序。
2、协商解决方面,小朱、小李和小胡未能协商出合理的清偿顺序或债务偿还计划,所以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3、通过法律程序时,法院会综合考虑抵押登记时间、保全申请时间等因素确定各方权利和受偿顺序,各方需准备相关证据维护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抵押担保案件·推荐文章

沭阳188****289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77****844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34****679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47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3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子抵押后又被保全怎么处理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4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1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0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1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1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0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7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2****33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6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1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0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1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5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0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5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5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2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7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0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0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2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0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8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5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5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2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1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5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6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8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8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6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0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8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4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6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5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7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8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7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7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8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7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0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0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3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2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5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2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4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180****214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56****853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34****576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房子抵押后又被保全了怎么办?
房子抵押后又被保全了并不影响到债权人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法院对房屋进行拍卖,对于债权人是可以主张自己优先受偿的权利,但前提一定要确定房屋在抵押时是到房管部门登记过的。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子抵押后又被保全怎么处理
1w浏览2025-01-13
房产保全和抵押的区别,房产保全与抵押的区别知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房产保全和抵押如何分配 依据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拥有抵押物权的情况下,对保全的房产进行拍卖的,所得的拍卖款应该首先实现担保物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二、查封、扣押在先的债权优先受偿原则的适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参与分配。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第五百一十条 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执行。 这样,对企业法人的执行,在其财产可足额清偿全部债务时,贯彻优先原则,在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权人债权的情况下,其他债权人可以提出破产来阻滞执行,以使自己的债权获得一个平等救济的机会。对自然人或企业法人之外的其他组织执行时,原则上坚持优先原则,但是当该债务人的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某一查封、扣押,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则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 由此可见,现行司法解释对多个债权执行的一般原则仍然是参与分配,按比例受偿。对查封、扣押在先的债权优先受偿的规定,只是对一般原则的补充,查封、扣押优先权的适用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其局限性十分明显,司法执行实践中能够符合上述条件而适用查封、扣押优先权的案件相当有限。
4.6w浏览
交了定金房子又被开发商抵押怎么办
交了定金房子又被开发商抵押的解决办法:1、开发商的行为属于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情形,买受人有权请求其双倍返还定金;2、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1w浏览2024-09-20
房产保全和抵押的区别,房产保全与抵押的区别知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房产保全和抵押如何分配 依据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拥有抵押物权的情况下,对保全的房产进行拍卖的,所得的拍卖款应该首先实现担保物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二、查封、扣押在先的债权优先受偿原则的适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参与分配。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第五百一十条 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执行。 这样,对企业法人的执行,在其财产可足额清偿全部债务时,贯彻优先原则,在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权人债权的情况下,其他债权人可以提出破产来阻滞执行,以使自己的债权获得一个平等救济的机会。对自然人或企业法人之外的其他组织执行时,原则上坚持优先原则,但是当该债务人的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某一查封、扣押,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则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 由此可见,现行司法解释对多个债权执行的一般原则仍然是参与分配,按比例受偿。对查封、扣押在先的债权优先受偿的规定,只是对一般原则的补充,查封、扣押优先权的适用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其局限性十分明显,司法执行实践中能够符合上述条件而适用查封、扣押优先权的案件相当有限。
4.6w浏览
交了定金房子又被开发商抵押要怎样办?
交了定金房子又被开发商抵押的解决办法:1、开发商的行为属于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情形,买受人有权请求其双倍返还定金;2、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1w浏览2024-09-13
房产保全和抵押的区别,房产保全与抵押的区别知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房产保全和抵押如何分配 依据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拥有抵押物权的情况下,对保全的房产进行拍卖的,所得的拍卖款应该首先实现担保物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二、查封、扣押在先的债权优先受偿原则的适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参与分配。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第五百一十条 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执行。 这样,对企业法人的执行,在其财产可足额清偿全部债务时,贯彻优先原则,在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权人债权的情况下,其他债权人可以提出破产来阻滞执行,以使自己的债权获得一个平等救济的机会。对自然人或企业法人之外的其他组织执行时,原则上坚持优先原则,但是当该债务人的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某一查封、扣押,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则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 由此可见,现行司法解释对多个债权执行的一般原则仍然是参与分配,按比例受偿。对查封、扣押在先的债权优先受偿的规定,只是对一般原则的补充,查封、扣押优先权的适用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其局限性十分明显,司法执行实践中能够符合上述条件而适用查封、扣押优先权的案件相当有限。
4.6w浏览
民间借贷能保全已被抵押的房子吗
1、可以。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2、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
1w浏览2024-09-01
房产保全和抵押的区别,房产保全与抵押的区别知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房产保全和抵押如何分配 依据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拥有抵押物权的情况下,对保全的房产进行拍卖的,所得的拍卖款应该首先实现担保物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二、查封、扣押在先的债权优先受偿原则的适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参与分配。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第五百一十条 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执行。 这样,对企业法人的执行,在其财产可足额清偿全部债务时,贯彻优先原则,在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权人债权的情况下,其他债权人可以提出破产来阻滞执行,以使自己的债权获得一个平等救济的机会。对自然人或企业法人之外的其他组织执行时,原则上坚持优先原则,但是当该债务人的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某一查封、扣押,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则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 由此可见,现行司法解释对多个债权执行的一般原则仍然是参与分配,按比例受偿。对查封、扣押在先的债权优先受偿的规定,只是对一般原则的补充,查封、扣押优先权的适用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其局限性十分明显,司法执行实践中能够符合上述条件而适用查封、扣押优先权的案件相当有限。
4.6w浏览
被申请财产保全的房子怎么解除抵押
当涉及到需解除财产保全的房屋,其要求解除抵押,往往需要具备特定条件方可实施。例如,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能会主动提出解除保全的申请;或者被保全人能够提供充足的担保来代替被保全的财产。另外,若因保全措施存在错误而导致的,被保全人有权提出申请撤销该项保全。除此之外,若案件已审理完毕且判定无需进一步采取保全措施,同样符合解除的必备条件。
1w浏览2024-10-26
房产保全和抵押的区别,房产保全与抵押的区别知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房产保全和抵押如何分配 依据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拥有抵押物权的情况下,对保全的房产进行拍卖的,所得的拍卖款应该首先实现担保物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二、查封、扣押在先的债权优先受偿原则的适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参与分配。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第五百一十条 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执行。 这样,对企业法人的执行,在其财产可足额清偿全部债务时,贯彻优先原则,在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权人债权的情况下,其他债权人可以提出破产来阻滞执行,以使自己的债权获得一个平等救济的机会。对自然人或企业法人之外的其他组织执行时,原则上坚持优先原则,但是当该债务人的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某一查封、扣押,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则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 由此可见,现行司法解释对多个债权执行的一般原则仍然是参与分配,按比例受偿。对查封、扣押在先的债权优先受偿的规定,只是对一般原则的补充,查封、扣押优先权的适用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其局限性十分明显,司法执行实践中能够符合上述条件而适用查封、扣押优先权的案件相当有限。
4.6w浏览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常州152****8786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77****973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35****9516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泰州180****967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56****8717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56****935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